1967年3月,国防科委正式下达了中程潜地固体导弹的研制任务;同年10月海军最终确定了导弹核潜艇和潜射导弹的总体方案和战术指标。“巨浪一号”作为我国第一型潜地固体战略弹道导弹是在没有任何技术援助、不具备固体型号研制技术力量及研究条件以及没有借鉴和仿制对象的情况下,完全由我国自己的研制团队摸索出来的。
1982年10月7日,首枚“巨浪一号”导弹发射正常,但点火后不久导弹失控反转在空中自毁,经过仔细检查与改进,10月12日顶着巨大压力的第二枚导弹发射试验获得成功;1982年的试验成功后,导弹核潜艇开始进行最后的“艇弹合一”发射试验。但1985年“巨浪一号”的遥测弹连续发射失败,研制工作一度陷入瓶颈。
经过3年的卧薪尝胆,1988年9月15日和9月27日,“巨浪一号”导弹两次水下发射试验都获得圆满成功,完成了中国第一型潜射弹道导弹的定型试验[12]。
* “巨浪一号”潜射弹道导弹发射瞬间。图片来源:《军工记忆——把一切献给党》第一集《铸剑止戈》
作为中国海军第一代潜射固体弹道导弹的“巨浪一号”是我国首型固体战略弹道导弹。在黄纬禄总师的带领下,科研人员提出“一弹两用”:既是核潜艇导弹,在陆地上又可作陆基机动导弹。方案得到了国防科委的批准,其陆基型号即是“东风二十一号”弹道导弹。
“巨浪一号”是我国第一型固体战略弹道导弹、第一型潜射导弹,它的研制成功标志着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拥有潜艇水下发射核导弹能力的国家,具备了二次核打击能力[13]。(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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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共同”原则——巨浪背后的智慧
在航天系统里,有一条广为人知的“四共同”原则:“有问题共同研究,有困难共同克服,有余量共同掌握,有风险共同承担”,已然成为了航天型号系统协调工作中的金科玉律,其正是诞生于“巨浪一号”的研制过程中。
过程中,试车试验中一级发动机摆动喷管的摩擦力矩大大超过了任务书要求,导致整个研制的进度陷入了长时间的停顿。为此,作为武器系统总设计师的黄纬禄在经过充分的会前准备之后,在1979年的8月6日,召开了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第一次总师扩大会。会上,“科技报国” 心切的黄纬禄总设计师呼吁“有问题共同商量,有困难共同克服,有余量共同掌握”,“不能出了问题时相互指责、埋怨”,同时,他明确表示“作为总设计师,我首先要承担责任”。会议结束时,各参会单位达成共识,形成了可行的技术解决方案。总师办公室将其总结为“有问题共同研究,有困难共同克服,有余量共同掌握,有风险共同承担”的“四共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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