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是国家从战略高度出发,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保护数量有限的耕地资源、确保人民生活基本需求的有效措施。基本农田保护可以理解为三层含义:一是基本农田的数量保护,即通过法律、行政手段保持区域基本农田面积的稳定;二是基本农田的质量保护,即维持基本农田的物质生产力水平,采用生物、工程等措施将划为基本农田的中低产田改造为高中产田;三是基本农田的环境保护,即利用行政和科学手段,对现有基本农田的环境、基础设施与利用方式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7.1.1 基本农田保护现状
2010年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为690 9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80%。其中,耕地面积648 927.47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的93.91%;园地面积22 545.94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的3.26%;林地面积为19 500.59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的2.82%(图7-1)。
图7-1 威海市基本农田现状
从区域来看,基本农田数量最多的为文登市,面积55 066.54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的32.40%;基本农田面积最小的是环翠区,面积为14 635.36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的8.61%(表7-1)。
表7-1 威海市基本农田空间分布 (单位:公顷、%)
7.1.2 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①加强了基本农田基础性工作。(www.xing528.com)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9 943.86公顷,共划定基本农田12 138块,建立标志314个。全市57个乡镇,全部做到基本农田档案资料齐全,同时建立了乡、村、户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共计549 975份,其中签订到农户的有547 324份。
②全民保护耕地意识增强。
全市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层层动员,相应成立了检查领导机构,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
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
加大了基本农田用途管理的监督机制和行政执法力度,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测和定期检查制度,制定相应的乡规民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损坏污染基本农田等行为得到根除。
④基本农田保护重数量、轻质量。长期以来工农业产品存在较大的剪刀差,农业比较效益较低,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下降,致使耕地投入减少,基本农田质量降低。
⑤部分基本农田保护区质量不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数量指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由于指标过高,地方为完成上级指标,不得不把部分质量较差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情况,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初衷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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