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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省出台绿色税制促进新一代汽车降价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3年,经济产业省出台了促进EV等新一代汽车降价的政策。“绿色税制”规定,对HEV、EV、PHEV、FCV等新一代汽车适当减免汽车税的税率,同时提高环境负荷大、油耗高的汽车的税率,以鼓励购买和使用环境负荷小、油耗低的汽车。政府预计,在积极的政策支持下,2020年的发展目标是,符合“绿色税制”和“环保车减税”标准的环保车销量占到新车销量的80%。

经济产业省出台绿色税制促进新一代汽车降价

近年来,为促进EV、PHEV、FCV等新一代汽车普及推广,日本经济产业省等政府部门出台了多项购置支持政策,包括“环保车补贴”(日文:環境対応車普及促進事業補助金(エコヵー補助金)制度)、“清洁能源汽车导入补贴”(日文:クリーンエネルギー自動車導入促進対策費補助金補助事業)、“充电设施补贴”(日文:次世代自動車充電インフラ整備促進事業)、“加氢设备补贴”(日文:燃料電池自動車用水素供給設備設置補助事業),以及为环保汽车减税的“绿色税制”和“环保车减税”制度等。

2012年4月,经济产业省推出了“环保车补贴”,规定2011年12月20日购买的符合一定环境规制的汽车将享受补贴,采用车主提交申请的形式,审查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将对车主支付补贴,乘用车7万~10万日元商用车20万~90万日元不等,总预算额大概为5837亿日元。该补贴政策于2012年9月截止。

2012年6月,“行政评议会”审议了“清洁能源汽车导入补贴”政策,认为有必要重新设定高额的补贴金额,并要求在补贴项目结束之前制定出具体的路线图。该政策的实施机构为隶属于经济产业省的“新一代汽车振兴中心”(日文:次世代自動車振興センター)。经济产业省表示,当EV/PHEV与汽油车的价格差缩小至50万日元,且年销量增加至10万~15万辆时,将不再作为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基于制造商或进口商的申请,通过该中心审查予以承认的车型。该项补贴不能与“环保车补贴”兼得,并根据所购买的车型,必须持有该车型3~6年。例如,日产Leaf X在新的补贴制度中,2013年度目标价格为332万日元。汽车厂商的定价如果低于年度目标价格,政府将全额补贴与2016年度最终目标价格(252万日元)的差额,大约为80万日元。

经济产业省认为,价格降低至50万日元以内的时间将在2015年左右,并把“行政评议会”的方针反应到2013年度预算要求中。2012年度日本“清洁能源汽车导入补贴”的预算总额大约为444.1亿日元(2011年为282.1亿日元);补贴对象为EV、PHEV、FCV、快速充电器和普通充电器(表5-2、表5-3)。

表5-2 “清洁能源汽车导入补贴”的主要对象及金额(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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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年末日元/人民币汇率为100日元约等于5.14元人民币。

数据来源:新一代汽车振兴中心(详见http://www.cev-pc.or.jp/hojo/pdf/meigaragotojougen.pdf)。

表5-3 获得“清洁能源汽车导入补贴”的充电器制造商(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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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FOURIN世界汽车产业环境白皮书》(2013)。

2013年,经济产业省出台了促进EV等新一代汽车降价的政策。该政策首先决定2013~2015年度的车辆目标价格,如果低于该价格,则对购买者进行补贴。不过,补贴额将到2016年逐步缩小,目的是2016年度以后即使国家不进行补贴,用户也能购买EV等新一代汽车。相反,如果高于该年度的目标价格,补贴率将下降至2/3,当时的补贴上限额(100万日元)也将逐步降低。具体定价时将2016年度作为最终目标设定各种车型的目标价格,在考虑到燃油费等购车后使用成本的基础上,为新一代汽车设定与同级别汽油车等额的目标价格。(www.xing528.com)

2013年5月,经济产业省开始推行“加氢设备补贴”,主要是为了促进FCV加氢设备的推广,从基础设施层面加大FCV的普及力度,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补贴对象为设置加氢站,以及向FCV提供加氢服务的企业和个人(表5-4)。

表5-4 “加氢设备补贴”比例及其额度(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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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年末日元/人民币汇率为100日元约等于5.14元人民币。

资料来源:新一代汽车振兴中心(详见http://www.cev-pc.or.jp/hojo/suiso_outline.html)。

为促进新一代汽车的普及推广,日本国土交通省从2009年4月1日起实施“绿色税制”和“环保车减税”制度,适用对象包括FCV、EV、PHEV、CDV、CNG以及其他获得认可的低油耗、低排放的传统车辆。“绿色税制”规定,对HEV、EV、PHEV、FCV等新一代汽车适当减免汽车税(每年5月根据汽车排量等指标征收的税种)的税率,同时提高环境负荷大、油耗高的汽车的税率,以鼓励购买和使用环境负荷小、油耗低的汽车。“环保车减税”制度规定,对新一代汽车等排量小、油耗低的汽车给予不同程度的汽车重量税(两年一次车检时根据汽车重量征收的税种)和汽车购置税(新车上牌时征收的税种)的减免(表5-5)。

表5-5 “环保车减税”相关标准(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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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环保车(日文:環境対応車)包括HEV、EV、PHEV、FCV、CDV、CNG等新一代汽车以及环境性能优越的汽油车。

2.资料来源:本田网站(http://www.honda.co.jp/green-tax/reduction/merits/index.html)。

2009年4月,符合“绿色税制”减免标准的环保车占新车销量的42.5%(其中,新一代汽车占5.7%);2010年2月,环保车占新车销量的73.1%(其中,新一代汽车占9.3%)。政府预计,在积极的政策支持下,2020年的发展目标是,符合“绿色税制”和“环保车减税”标准的环保车销量占到新车销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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