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9日,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兰世立董事长,因逃避追缴欠税罪锒铛入狱。兰世立,这个曾经不可一世,戴着一顶“航空狂人”高帽子的民营企业家,最终没能逃出“对抗商业规则、法律与道德”的宿命——沉沦。
与兰世立一起倒下的,还有东星航空。2009年8月,东星航空被法院裁定破产。东星航空命不该倒,经过多年发展,已积累了航空运输经营权、航线飞行员以及客户市场等资源。不过,它还是不可避免地随着兰世立的陨落而归于消亡。如今,兰世立已刑满释放,他声称:“东星集团的厄运结束了,东星集团要站起来了。”然而,最终会有什么结果呢?毕竟,东星航空早已灰飞烟灭!
《基业长青》中谈到,“最为高瞻远瞩的公司能够持续不断提供优越的产品和服务,原因在于它们是杰出的组织,而不是因生产优越的产品和服务才成为伟大的组织。”一家高瞻远瞩的公司,不管它的领导人多有魅力,其领导力多么优秀或卓越,都不会随着领导人的离职而灰飞烟灭。领导人沦为阶下囚的企业,不止一家,但东星航空的命运似乎比其他企业更倒霉一些。2004年,黄宏生被拘捕后,创维依然保持足够的活力;2008年,黄光裕被拘捕后,虽然国美多有起伏,不过也与诸如破产、崩溃这样的字眼相差甚远。
仔细比较,会发现创维和国美都是上市公司,而东星航空不是上市公司。倘若东星航空上市,就可能不会与兰世立“一损俱损”了。一般说来,民营企业多在制度、管理以及财务等方面带有草莽之气,甚至可能会突破道德与法律底线,而上市则会促使民营企业进行蜕变,改变无序生长态势,实现规范发展。
其一,上市公司有着相对健全的规章制度,有一大批专业的职业经理人作为阶梯。而未上市公司,其管理者多是创业元老,倾向于一言堂,职业经理人制衡乏力。
上市不仅增强了企业的资本优势,还会带来人才、规范管理等协同效应。上市公司的人才框架中,往往有一批职业经理人,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较高。当企业出现危机时,这些职业经理人一般都能够保持足够的理性,迅速调整组织结构,消除创业者突然缺席带来的恐慌,帮助企业平稳度过危机。
黄宏生被捕的消息传出后,创维董事局副主席张学斌及公司多名高管立刻成立危机管理团队,召开紧急会议,制定出详细的危机应对预案。他们对内调整领导班子,保证创维有条不紊地运营;对外保持信息的公开透明,在深圳创维大厦紧急约见媒体,并在北京召开新闻通报会,告诉人们创维集团各项事务运转正常,不会因黄宏生被捕受到不良影响。(www.xing528.com)
国美黄光裕被捕后,公司经过短暂的惊恐后,也进行了有条不紊的危机管理,着重强调黄光裕虽是国美的发起者和大股东,但不是国美的全部,“国美是上市公司,现在运行一切正常,而且国美现在有一个7人决策组,不会因为一个人而影响整体运营。”
尚未上市的东星航空与创维、国美在管理和用人上截然不同。兰世立在公司牢牢掌控着话语权,即使是管理层正确的管理思路,由于与其意见相左,也往往会被压制下去,导致东星航空的管理难免脱离实际。一位前高管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兰总曾经制定过一项制度,要求60个旅行社网点为方便客户必须24小时营业。这是他在香港看到‘7-11’等便利店都是24小时营业后做出的决定。这项制度坚持了3年,除了夏天深夜会接到一些客户电话外,其他时间基本都没有客人。但员工还是必须坚守通宵,甚至趴在桌子上睡觉都不行。”
由于没有一个稳定的管理团队,导致兰世立出事后没有一个人能站出来撑住局面,更别提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了。在取保候审期间,深居简出的兰世立要将公司业务交给手下,但令人遗憾的是,除了追随其后的富有热情和理想的年轻员工,已一时找不到更好的委以重任者。
其二,上市公司需要定时对外公布财务状况,必须保持阳光、透明。上市公司为保持现金流的稳定,更趋谨慎理性,不敢随便在财务上做手脚,在进行重大投资时往往会多方考察。
这里的本质就是监督到位。而非上市公司最大的问题之一,恰在于监管缺失。恰在于由于缺乏上市公司的阳光文化以及硬性约束,东星航空在资金链上漏洞百出,一旦发生危机,早已潜伏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劣势暴露无疑,此时恐怕任何人都回天乏力,而且很难有人愿意来接这副烂摊子了。
历史不可重来,但可以假设。如果东星航空上市,其命运可能就是两重天。上市带给民营企业的正向效应,远远超过融资本身,这才是民营企业上市最基本的“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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