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低估政府的智商。
哪些产业更应该向民间资本开放?政府已明明白白地给出答案。
2009年5月1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对于“非公经济36条”,人们多称其为“新36条”或“民间投资36条”。该《意见》将民营企业的产业空间再次拓展,不少以往不能也不敢想的领域逐步向民间资本开放。
与2005年的“非公经济36条”相比,对原来只允许民间资本参股进入的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民间投资36条”则有所放宽。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为民营发电企业平等参与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招标投标形式参与土地整理、复垦等工程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
“民间投资36条”中还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清晰而具体地提出:
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www.xing528.com)
“民间投资36条”的出台,是现代经济学原理在某种程度上的胜利!现代经济学告诉人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只有政府投资或者国企投资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最大范围内动员和激励民间投资方能奏效。经济发展的动力结构,不仅要注意投资、消费与出口之间的均衡,在投资领域也要注意政府投资或者国企投资与民间投资(社会投资)等方面的均衡。
没有出台“民间投资36条”时,人们有政策预期;出台“民间投资36条”后,就转入政策效应预期。“非公经济36条”在执行层面一直有缺失,以致人们对“民间投资36条”到底能产生什么政策效应不免疑惑丛生。从一些相关部门的配套举措来看,无不希望改变“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执行不力的局面。国家能源局石油储备战略中心批准了6家民营企业进入国家石油储备序列就是一个范例。
国家石油储备,无论是战略储备,还是商业储存,长期以来对民营企业一直说“不”。一些民营企业要么空怀壮志,在垄断壁垒前施力无门;要么空守能力,纵使有油库、船坞等储备设施,也不予发挥作用的机会,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今,能够对此类排斥民间投资的逆市场现象也终于再度明确说“不”,这预示着非公经济将迎来新一轮发展热潮,要求广大民营企业在“十二五”、“十三五”时期砥砺奋进,承担起更为重要的时代使命。不必过于苛责多年前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在贯彻落实方面的不尽理想,更不必让失望甚至失落的情绪蔓延到对“民间投资36条”的贯彻落实上,从而习惯性地丧失信心。中国渐进改革的特定模式决定了稳定偏好,进而也决定了大刀阔斧推进改革的风险系数。重要的是方向不可逆、民心不可违、规律不可抗。经受住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人们不仅领略了政府投资在非常时期的特殊价值,同时也清楚地看到其难以避免的局限乃至弊端,更懂得了民间投资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
当然,既得利益集团还将继续以各种方式扭曲中央决策,有人戏称为“上面很好,下面好狠”;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在行政权力和资本力量之间的博弈也还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实际上,国外也有类似的问题,只是他们不那么在意经济成分,即不讲民营还是国有,而是看垄断与否,谁涉及垄断,谁就将受到制裁。
从经济学角度来讲,肯定是民营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更高,但是现在的资源传递机制受到各种利益主体的影响,出现很多变异,即使是制订的法律法规很好,也缺少足够的力量执行到位。“民间投资36条”出台后,国务院下令相关部门于2012年上半年先后颁布42个实施细则,从全国工商联作为第三方评估的调研情况来看,其结果依然不尽理想,这说明向民间资本开放更多的产业领域还难乎其难!
应当看到,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国民经济稳中求进,向民间资本开放更多的产业领域已是箭在弦上。而民间资本在赢得新的发展机遇时,最需要摆脱的是在低层次上拼消耗。创新的使命将日益突出,人们更加期待“划时代的产品”能加快面世,一如几代苹果产品,能重构卖方市场,唤来全世界的消费者排队竞购!为此,在开放更多产业领域的同时,民营企业要自觉依循原理、依循规律,致力于又好又快地发展。这就必须努力做到:
一、更加专注。对于广大民营企业来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逐步推进,在赢得更为开放自由的发展前景下,尤其要努力学会如何更为理性地把握方向,控制好自己的投资行为,专注于自己的竞争优势,而不要被更多的诱惑牵着走。这就是说,不要太“贪”。许多时候,民营企业都不是“饿”死的,而是“撑”死的。走弯路,或者落深渊,往往都出在太“贪”这个病根上。因此,要把钱用好,用出水平来,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同时,也特别要明白并不是什么钱都可以赚的。
二、更加淡定。不要因为讲转型升级了,就都去搞什么新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非什么人、什么企业都适合搞高新技术、搞新模式,或者匹配新发展机会的。产业格局是竞争的结果,是由所有人、所有企业直接或间接的种种参与最终决定的,很难想象所有的人都可以当比尔·盖茨或马克·扎克伯格!天赋和气质决定了每个人的根本差异和不同选择。所以,面对气势不凡的种种口号或提法,民营企业务必从容淡定,能上则上,不能上就千万别难为自己。须知,强扭的瓜不甜!
三、更加聪明。在生产要素中,劳动力往往不是最稀缺的,最稀缺的还是资本。有了资本,才会有管理、技术等,因此,相对来说,资本的回报也理应更高。全社会在注意尊重雇员利益以及劳动在分配中的更大比重时,千万不要伤害雇主的利益,不要顾此失彼。而资本所有者也应更加明智地处理好与劳动的关系,主动寻求两者之间的和谐,这应是民营企业谋求长远利益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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