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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办商管到官督商办:探究官商关系博弈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盛宣怀主持局务时期,轮船招商局由原先“商办商管”管理模式走向“官督商办”管理模式。企业内部发展由政府派遣到企业内部的督办说了算,任何经济事务的开展都需要先报告督办,再由督办呈报李鸿章,由李鸿章做出决定。其次,政府要积极给予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就像轮船招商局成立之初,晚清政府给予企业家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实行“商办商管”的管理模式,企业家、政府各司其职,做到分工明确。

从商办商管到官督商办:探究官商关系博弈

轮船招商局作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块运用新式企业管理模式的“试验田”,它为中国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提供了许多重要的参考价值。

从轮船招商局成立的背景来看,它是国家在一定社会、经济压力之下,与企业家进行合作的产物。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商人利用自身资本积极参与其中,二者相互依存。

轮船招商局在徐润、唐廷枢主持局务时期,是发展最快、经营效益最好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是政府对于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不做过多干涉,只是在特定时期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彼此之间各司其职。因此,这一时期轮船招商局经济业务快速发展,为后来兼并美国旗昌轮船公司打下基础。

但在这一时期,徐润、唐廷枢作为职业经理人,在与外商进行经济竞争时,过多地依靠政府特权为轮船招商局揽取经济业务,是在政府保护下与外商竞争。在市场经济发展史上,这一点违背了自由竞争、自由贸易原则;对于外商请求经济合作之时,二人为了彻底击垮对手,对于轮船招商局自身资本实力没有进行理性评估,盲目扩张,这也导致后来外商联合反击之时,轮船招商局陷入资金窘境。同时,二人过分同李鸿章等政府官员接触,这一点为后来轮船招商局在经营管理中处处受制于政府官员埋下祸根。

盛宣怀主持局务时期,轮船招商局由原先“商办商管”管理模式走向“官督商办”管理模式。企业内部发展由政府派遣到企业内部的督办说了算,任何经济事务的开展都需要先报告督办,再由督办呈报李鸿章,由李鸿章做出决定。虽然保留部分商股,但是企业家在企业内部已经丧失话语权。以盛宣怀为代表的“红顶商人”在政治特权庇护之下,将经营中的风险全部分散给企业家,正如李鸿章所说“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29],在得到利益之时,大部分归政府。当初官商合办的轮船招商局,此时已经成为政府掠夺民间资本的工具,官与商在企业内部的地位不平等,政府开始违背最先订立的“经济契约”,肆意剥夺企业家对于企业的控制权。(www.xing528.com)

“官督商办”管理模式对于企业经营伤害最大的方面在于,政府官员在企业内部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可以肆意剥夺企业利润,严重打击了企业家再生产积极性;而且企业内部督办权力过大,在没有相关监督机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在企业内部形成贪污、腐败。同时,“官督商办”模式最大的弊病在于,阻断了市场分工,通过特权排除一切外部竞争,反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所有的资源都向官僚阶层倾斜,最终形成“官僚资本主义”[30],从而导致官僚与商人在博弈过程中,商人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因此,中国近代史上企业管理模式的变迁,对我们现在的企业改革,尤其是如何正确处理企业家与官员在企业内部的关系问题有一个很好的历史借鉴意义。

首先,企业家需要像徐润、唐廷枢为代表的那批企业家一样,具备一定的责任担当,做到心怀民族。但是,在必要时要保持一个企业家该有的职业素养——冷静、理智,认真分析自身的经营战略,对自身经营实力做到清醒认识,防止出现像轮船招商局那样的盲目扩张,最终导致资金断裂的情况。其次,政府要积极给予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就像轮船招商局成立之初,晚清政府给予企业家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实行“商办商管”的管理模式,企业家、政府各司其职,做到分工明确。企业家发挥自身特长,积极经营企业,政府做好“守夜人”角色。尤其是官商合作企业,官不能过分榨取企业利润,也不能过分干涉企业经营,而企业家也不能过分依赖官员。官与商共同构建一种健康、稳定、安全的官商合作关系,防止出现像轮船招商局后期,在企业内部官员完全排斥企业家,并且肆意掠夺企业利润的官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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