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的根本原因是现有制度跟不上发展形势,无法满足发展需要、难以实现潜在利益,甚至阻碍或限制生产力发展,于是倒逼制度创新。本书从市场和政府两个角度对农村饮水供给的有效性进行理性判断,在此基础上考察现有农村饮水制度无法实现潜在利益的根源并进行创新完善,阐述的主要观点是:农村饮水在一定阶段和一定范围内属于农村公共产品,它的有效供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多种多样,可以借助市场的手段和社会的力量);超过一定范围和一定阶段后,农村饮水属于私人产品,应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这个分析和认识,通过梳理中国农村饮水制度的变迁历程及发展趋势,提出农村饮水“分区定性、分段定责、分量定价”的新制度设计,实现农村饮水由“准公益品”向“纯公益品+市场产品”转变,从而构建“政府主导保公平,市场主体促效率”的农村饮水“双承包”制度,即政府承包总销售(Contract Sale)、市场承包总供给(Contract Supply)制度(简称:农村饮水安全CS–CS 制度),从而变“阶梯水价”为“阶段水价”,变“以水养水”为“共同养水”,变“独木桥”供给为“双通道”供给,变“需求低限”为“供给高限”,变“补低效工程”为“补刚性需求”。一方面可彻底解决人们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模糊认识,切实厘清政府和市场在农村饮水供给中的权责边界,同时强化政府任务可以分解、手段可以多样但责任不能下放的主体责任意识,把保农村饮水安全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另一方面通过新的制度设计实现农村供水流程再造,彻底解决大量农村饮水工程闲置和大量老百姓饮水困难并存的困境,提高公共财政的投资效益和百姓的获得感。其基本构想正是张应良(2013)构建的以“公导民办”为核心的“政府诱导型”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在农村饮水有效供给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创新落地。
对于公共产品理论的研究,自从Samuelson 在其著作《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中给出了公共产品的经典定义后,众多学者便投入到公共产品的研究中来,包括多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例如保罗·萨缪尔森、詹姆斯·M.布坎南、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等,提出了许多可资借鉴的观点,建立了诸多可供参考的模型,这使公共产品理论更为丰富,也充满了争论。在这种情况下,本书依然从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视角,剖析农村饮水供给制度,主要基于农村饮水的独特性和以下考虑:
(1)试图找到农村公共产品除了“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之外的其他基本属性,从而为农村饮水分阶段定性找到依据,为厘清政府和市场在农村饮水中的责任找到边界。一种产品是不是公共产品,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纯生”的,更不是“终生”的,既不具有“终身制”也不具有“普世制”,应该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和阶级性,根据需求决定属性,这不仅与执政理念和意识形态有关,也与一定的发展阶段、区域地域条件和供给能力有关系。如有的产品在一定历史阶段、一定地域里、一定额度范围内属于公共产品,超过一定阶段、一定范围、一定额度之外就是市场产品了。比较明显的如教育,在现代,保障百姓基本权益的义务教育当之无愧属于公共产品,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而研究生教育、海外访学、私立贵族学校教育等高学历、高消费教育就不属于公共产品。当然,在经济还十分落后、百姓还很贫困的情况下,教育也不属于公共产品,教育只是少数人的特权(比如民国以前)。又如医疗,在现代,保障百姓基本医疗条件的部分属于公共产品,但高层级的保养、疗养、休养、康养等不属于公共产品。这些都为农村饮水分阶段确定属性提供了成功的借鉴和实证。
(2)试图通过梳理中国农村饮水制度变迁历程及发展趋势,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框架。与市场化程度高、供需相对均衡的城市供水工程相比较,农村饮水工程数量多,表现纷繁复杂,可谓千姿百态、无奇不有,本书拟比较农村饮水工程与城市供水工程、农村其他基础设施、农村一般公共产品的差异,阐述其独特性,并根据其特征在现有市场供需均衡等相关理论和分析模型基础上,构建农村饮水工程市场供需分析的理论框架,并利用构建的框架分析当前农村饮水市场,在千变万化的农村饮水市场中,找到其带共性的本质特征和带规律性的主要类型。(www.xing528.com)
(3)试图找到农村饮水供需“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主要表象和核心根源。现实生活中,农村饮水既有庞大的刚需(农村居民基本用水需要,无弹性、无替代品、无互补品),又有庞大的供给,但两者之间不能形成稳定的供需市场,失灵现象随处可见:“有水大家都乱用”或者“大家都不用”、对供水工程“大家都不管”、对存在的问题“大家都不说”、对水价“大家都不定”或定了“大家都不交”等。本书拟依托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对影响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的内、外部因素进行系统梳理,并对相应因素的作用进行剖析比较,重点是供给机制、价格机制和治理机制等核心影响因素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理,找到造成各种“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及其根源,为建立稳定的市场供需链接机制提供决策参考。
(4)试图对现行农村饮水制度进行“卡尔多改进”,建立起能普遍适用的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并形成可便捷应用的“决策树”型流程图。农村饮水工程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是农村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我国现居住在乡镇、行政村、自然村落里的有6.74 亿人,占总人口的50%左右,要全面解决他们的饮水难题困难重重。统计显示,1977—2005年期间,我国以平均每年解决1 000 万人的速度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累计解决饮水困难人口由1977年的3 431 万人增长至2005年的30 355 万人;2005—2015年,两个农村饮水五年规划全面实施,全国共解决了5.2 亿农村居民和4 700多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2016年后,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转入巩固提升阶段,截至2018年底,已经完成投资1 000多亿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受益人口7 800多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1%。这些大大小小的工程有效并充分发挥作用,事关百姓的基本生活,事关工程的投资效益,为此,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战略目标,结合前面的理性分析,不断创新供给制度,建立农村饮水市场有效治理机制,并形成简单适用的决策树以供决策者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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