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地翻译单位或组织机构的名称是让交际双方深入了解对方的必要条件,但在翻译单位或组织机构名称时最常见的问题是:一方面在汉语和英语中有一些对等的组织机构名称,如银行(bank)、医院(hospital)、邮局(post office)、小学(primary school)等;另一方面也有很多组织或机构是在我国或他国特有的,如我国的“政治部”“组织部”“人民武装部”“统战部”,等等,译者无法在源语和目标语中找到对等的表达。另外,我国和西方国家由于历史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差异,在理解同一词汇表达的时候也会有区别,极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妨碍国际商务交流的正常进行。在这种情况下,译者就要根据情况谨慎处理,以避免误解和矛盾。
(一)单位或组织、机构、部门名称汉译英的方法
根据上述情况,译者在将我国单位或组织、机构、部门的名称译成英语时,可采取如下策略:
1.直译
在将国外没有的组织、机构或部门译成英语时,如果实在无法找到相对对等的表达方法,可采用直译的方法,将汉语表达逐字译为英语词汇。例如,“国台办”,即“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可直译为“Taiwan Affair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全国妇联”可译为“All-China Women’s Federation”,“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可译为“Retired Personnel Affairs Office”。这样直截了当的翻译方式虽然比较生硬,但很容易为外籍人士理解和接受。
2.意译
由于在汉、英两种语言之间进行互译往往无法找到对等的表达,直译又太过生硬,无法表达译者的意图,此时可采用意译的方式进行翻译。例如,江苏省常州市曾有一大型自行车生产企业“金狮集团”,音译不能反映该企业的实力,一般译成“Golden Lion Group”以令读者感觉到其气势,且狮子的形象在西方文化中含有褒义,象征勇猛和力量,这种意译的方法也能给企业形象加分。
3.根据约定俗成的惯例表达来译
如我国各部委的“部”字可译成“Department”或“Ministry”,但长期以来根据习惯已有固定的译法,一般来说,中央直属各部译为“Department”,而国务院下属各部则译为“Ministry”。如中央直属的“统战部”和“宣传部”可分别译为“United Front Work Department”和“Propaganda Department”,而国务院下属的“外交部”和“民政部”则译为“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和“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部”这个字如果被用作企事业单位部门的名称,一般译为“Department”,如某家公司的“宣传部”可译为“Publicity Department”,以区别中央宣传部的英译“Propaganda Department”。“科”一般译为“Section”,如“教材科”可译为“Textbooks Section”,但医院的科室一般译为“Department”,如“骨科”译为“Orthopedics Department”。这些均已被广泛接受和认可的“定译”,一般不能随意更改和互换,以免造成误解。
4.灵活处理企事业单位名称的翻译
典型的例子如“某某公司”“某某厂”,英译中表示“公司”的词有“company”“corporation”“firm”“business”等,在实际翻译操作时应根据情况灵活处理。如“贸易公司”可译成“trading company/corporation”,“运输公司”可译成“shipping company”,“广播公司”可译成“broadcasting company/corporation”,“电子公司”可译为“electronics firm”,“商行”则一般译为“trading firm”。“厂”的英文表达就更多了,有“factory”“plant”“mill”“manufacturer”“works”等,译者一般按厂的不同性质使用不同的词,如“自行车厂”可译为“bicycle factory”,“造纸厂”可译为“paper mill”,“水泥厂”可译为“cement plant”,“钢铁厂”可译为“steel works”。
5.尊重沿用企业名称的特定英译(www.xing528.com)
有些企业名称有其特定的英文表达,这些表达一般是经过企业深思熟虑后精心挑选的英文词汇,译者必须尊重和遵循这些特定的名称来翻译,不能随意更改和发挥,如“江苏通灵翠钻有限公司”这个企业名字中的“通灵翠钻”一词一般译为“Tesiro”,并已成为其品牌的代称;再以总部设在福建省厦门市的鸿星尔克集团为例,“鸿星尔克”固定的英文译法为“ERKE”。
6.我国企事业单位内的部门名称大多能在其语中找到对等的表达,以下为一些常用部门的英译表达:
表3-1 常用部门名称汉译英举例
(二)单位或组织、机构、部门名称英译汉的方法
国外的企业或组织、机构、部门在译成汉语时,一般有下列几种方法:
1.音译
当国外企业以人名或姓氏作为其英文名称时,一般采用音译的方式,如“Shanghai Portman Ritz-Carlton Hotel”一般译为“上海波特曼丽嘉酒店”。总部设于美国马里兰州的“Ritz-Carlton”为世界一流的奢侈酒店及度假村品牌,在我国多个城市都设有该品牌酒店,一般译为“丽思卡尔顿”,但“Shanghai Portman Ritz-Carlton Hotel”这个名字中有两个英文单词,若仍旧译为“丽思卡尔顿”则显得过于冗长,因此采用简略的音译方式,译为“丽嘉”。
2.意译
有些国外企业的名字自身有特定的含义,若音译则无法凸显其内涵,此时可采用意译的方式,我国译者在对国外企业进行英译汉操作时大多采用此方式。例如,世界知名的酒店集团InterContinental Hotels Group被译为“洲际酒店集团”。而黑莓手机制造商、加拿大RIM公司,其英文全名为“Research in Motion Ltd”,中文译名为“移动研究公司”。另外,一些国外企业的英文名本身虽无特殊含义,译者也会对其进行意译以求为该企业的名字加入一些好的含义,给名片接受者留下好印象,如“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译为“汇丰银行”,一般由于其英文名字过长而缩写为HSBC Bank(China),“汇丰”二字即为意译,意思是“汇款丰裕”,与其英文名称毫无联系,但却因其简易上口和寓意吉祥而为顾客所接受。国外组织、机构、企业内部门的英文名字的翻译一般也采用意译的方式,如德国组织“Federation of Consumer Organizations”可译为“(德国)消费者联合会”,“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Department”意为“研究发展部”,译文比较长,通常按照我国语言中将四字词语缩写成二字词语的惯例译为“研发部”。
3.音义结合的译法
有些组织或机构中含有地名,则可采用音义结合的翻译方法,如“Harvard University Law School”可译为“哈佛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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