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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要素自由流动的推动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粤港澳陆路口岸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大幅增加海关e通道,提高自助通关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通关服务,及时发布通关人流动态和管制措施,分流通关旅客,减轻通关压力。优化并完善粤港澳人员签注政策。优化调整政策的前提是香港的承载力有所提升,以及对湾区经济、社会、民生相互交融需求的客观评估。建议澳门优化调整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往来澳门的签注政策,对有特殊或紧急需求的人士,比如参展商和受邀人员,可实行有效期内免签政策。

粤港澳大湾区要素自由流动的推动

加强通关便利化的硬件建设。在粤港澳陆路口岸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大幅增加海关e通道,提高自助通关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通关服务,及时发布通关人流动态和管制措施,分流通关旅客,减轻通关压力。事先研究港珠澳大桥通车后车辆和旅客的通关安排,科学评估港珠澳大桥和广深港高铁开通后的跨境交通格局和可能的替代效应,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科学界定和调整粤港已有及在建陆路口岸的功能,避免资源错配。落实粤澳新通道——青茂口岸连接内地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完善澳门与广东珠三角城市的轨道交通,推动澳门与湾区内其他城市的经济社会往来与融合。

优化并完善粤港澳人员签注政策。建议香港根据粤港两地居民往来的现状和需求,短期内重点促进“一周一行”政策的弹性化。优化调整政策的前提是香港的承载力有所提升,以及对湾区经济、社会、民生相互交融需求的客观评估。建议澳门优化调整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往来澳门的签注政策,对有特殊或紧急需求的人士,比如参展商和受邀人员,可实行有效期内(比如72小时)免签政策。

提升粤港澳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推进三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大通关建设。在信息互换方面,应推动口岸通关信息的接驳与共享,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和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为政府提供信息服务;在监管互认方面,基于不同法律制度,口岸监管互认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实现,但在技术层面上应加快推动“舱单互认”和查验结果互认等;在执法互助方面,可依托信息共享等平台加以推进,共同提升便利快捷、高效规范的口岸管理服务水平。(www.xing528.com)

便利实验设备及材料跨境通关。对于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跨境运输及使用,给予保税等特殊通关待遇。争取国家海关在湾区设立研发“小物流”进出口报关机构,争取减免“小物流”进出口的税收。改进粤港货物的通关流程,探索粤港海关资料数据系统联网互通,研究成立粤港单窗口式数据库,让付货人一站式输入清关数据,减少重复审批手续及证明文件要求,使粤港科研设备及材料进出口流程更顺畅,实现“一地两检”。

放宽科研资金跨境使用限制。对粤港科研资金,尤其是联合科研项目资助资金在两地间的转移使用,给予更加宽松便利的政策,设立专项资金使用账户,进一步放松科研资金的跨境使用限制,强调项目负责制,加强事后审计。探索建立统一的科技企业融资体制,发展多种多样的融资形式,建立健全区域应用科技基金风险投资的深港板块、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等机制,完善对科技创新的投融资等的金融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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