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新空间
以香港、深圳、广州为科技创新极,构筑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走廊和科技产业带。以港澳为科技创新国际商务平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平台。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大学创新科技联盟,建设创新创业合作示范区。
构筑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走廊和科技产业带。广州、深圳、香港各自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形成从研发、资本、制造、产业化到贸易运输的创新链和产业链,将香港、深圳、广州打造成科技创新极,将深港科技走廊、广佛科技走廊和珠澳科技走廊打造成三大科技走廊。同时,以科技创新为依托,构建粤东粤西的沿海科技创新产业带、辐射云贵的西南产业带,以及辐射湘赣的中部产业带,形成一个层次更立体、覆盖链条更全面的科技湾区。
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应加强前海蛇口、南沙、横琴三个自贸片区的联系,并以此为平台推动珠江口两岸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充分激发珠三角、香港和澳门的发展新活力,以强大的辐射力带动西至北部湾、东至汕头湾的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湾区内的经济标杆。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支持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在湾区内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实验室和开放式创新平台,提升湾区对全球资源的配置能力。
以港澳为科技创新国际商务平台,以深圳和广州为科技创新、科技产业的研发平台和产业孵化平台,以东莞、佛山、珠海、惠州等为产业转化平台,推动在河套区建设高标准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多维度、宽领域和复合型的科技创新区域合作平台,对接国际、辐射国内,构建辐射“一带一路”科技创新网络的神经中枢和云平台。
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大学创新科技联盟。发挥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以及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的作用,建立粤港澳城市科技创新联盟,加强粤港澳在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业等方面的开放合作,建设一批面向港澳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青年创业基地,联合举办创新创业活动,建设创新创业合作示范区。
储备新动能
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大湾区的大数据平台和无缝对接的信息基础设施。借鉴硅谷的成功经验,培育数字经济、生命科学、智能制造、新能源、海洋经济、航空航天、金融科技等万亿级新兴产业,推进超人工智能、量子通信、脑科学、石墨烯等前沿技术研究和产业转化。
打造无缝对接的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基础设施。加快规划,超前布局,建设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和国际信息网络的核心节点。优先在粤港澳大湾区展开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5G)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在前海、横琴、南沙自贸区,设立国际网络专线,提升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能级,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增强国际信息港的节点功能。实现智慧城市的信息共享和资源互通,提高信息互联互通功能。
打造万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创造新产品、新需求、新业态,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实体经济推动力,同时推动经济格局和产业形态的深度调整。未来要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加快“粤港科技创新走廊”的建设,带动粤港澳科技创新资源向产业链高端集聚;培育利益共享的产业价值链,加快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迈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先导区;加快推动向高端制造业的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集群,以及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航天航空等未来产业集群。
深化发展“互联网+”,打造全球“数字湾区”典范,打通粤港澳“互联网+”产业链、支付链和数据链,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网络教育、远程医疗、在线娱乐等数字经济。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植入数字化、虚拟化和智能化技术,发展柔性化、网络化、个性化的生产制造模式,建设若干个数字制造超级工厂,提升“世界工厂”高端制造和全球制造的能力,创造新产品、挖掘新需求、发展新业态,为科技湾区注入前所未有的驱动力,推动经济格局和产业形态的深刻调整。
实现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前沿技术的研究储备和产业转化。聚焦湾区科技创新资源,在全球研发投入最集中的信息网络、生命科学、清洁能源、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量子计算机与量子通信、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纳米科技、石墨烯材料等前沿领域发力,建设一批国际前沿技术中心,为下一轮科技产业转化储备技术资源。支持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等参与国家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的制定,战略性地推出一批湾区科技创新计划和项目。力争在移动互联、基因工程、再生医学、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科技产业中发挥全球引领作用。
深入实施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创意设计、国际贸易、航空航运、法律仲裁、会计审计、会议展览等专业服务,为内地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开展经贸、旅游、投资合作提供专业服务。
培育新主体
培育储备高端人才的国家级科研工程中心和高等院校,培育高研发投入的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灵活、创新活跃的社会机构和团体,培育粤港澳青年创新人才。(https://www.xing528.com)
培育储备高端人才的国家级科研工程中心和高等院校。深化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机制,支持粤港澳高校联盟,鼓励粤港澳高校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整合利用香港在高等教育、科研机构、国际科技创新信息等方面的特殊资源,深化粤港澳高校研发合作、粤企港校产研合作。
培育高研发投入的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效率,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提升科技与金融产业的融合水平,增强对区域创新的服务和辐射功能。
培育机制灵活、创新活跃的社会机构和团体。加大从事科技创新的社会机构、研发团队以及第三方机构的培育力度,发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服务能力的科技中介机构,提升科技创新的专业服务能力。
培育粤港澳青年创新人才。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打造高水平的大学、理工学院和重点学科,建立基础研究人才的长期支持机制。以广东省的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为重点,建设一批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分别在深港、珠澳边界地区打造国际暨粤港、粤澳创客中心,构建青年人才创业创新的平台和机制,推动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
构建新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应致力于营造最好的科技创新环境,打造优质的创新生态,探索高端要素自由流动的新机制,建立开放型科技创新体系,探索“粤港+国际”创新科技合作新模式,集聚高端科研人才和团队,为科技创新注入源头活水。
打破行政隔阂,推动科技创新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大湾区科技创新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科技创新战略框架、科技创业合作框架、标准体系合作机制。将港澳全面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计划,制定符合创新规律的跨区域政府管理和协调制度,建立科技创新的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合作发展科技创新产业的重大问题。让大湾区在国家对外开放的战略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支点。
发挥香港、澳门自由港的优势,以及广州、深圳的国际化优势,强化开放型经济建设的引领作用,携手实现“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经济竞争合作,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的新格局,以港澳和广东自贸试验区为平台,深度融入全球发展。优化科技创新的营商环境,着力建设制度高地、规则高地、知识产权高地、创新要素供给和集聚高地,提高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水平。
引导粤港澳大湾区内的企业跨行政区域进行产业的协作配套,协调推进企业跨区域技术合作、资本合作和并购重组等,实现产业与城市群的融合发展。
建立开放型科技创新体系。放眼世界,粤港澳大湾区必须参与创新全球化,适应创新全球化趋势,充分发挥香港和澳门的自由港优势,以及湾区内开放型经济建设的引领作用,鼓励研究、教育、设计机构与生产单位的联合,强化企业的技术吸收和开发能力,合理部署科学研究的纵深配置,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按照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要求,完善投资、创业和创新的营商环境。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建立国际化知识产权运营机制,打造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探索“粤港+国际”创新科技合作新模式。内地通过香港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及教育合作,推动内地行业技术进步并促进香港产业升级,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和科研成果落地。鼓励香港与内地机构合作,推动香港的再工业化,支持初创企业,协助中小型企业实现升级转型。
粤港澳大湾区应通过制度创新推动粤港澳营商规则的对接,构建与国际高标准衔接的科技创新和经贸规则体系,提升国际经济竞争力。以香港为国际科技承接平台,建设生命科学、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若干国际科技创新香港分中心,打通“粤港+国际”科技创新发展需求与资源整合之间的通道,深圳和广州等城市拥有强大的科研实力和产业转化竞争力,两地在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合作方面一定能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担纲国家科创事业先锋。
发挥广东前海、横琴和南沙三大自由贸易试验区在粤港澳体制合作、体制创新方面的引领作用,落实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推进内地与港澳商事调解机制的对接,鼓励广东企业把香港当作解决国际投资、知识产权和国际标准制定争议的中立第三方。借鉴港澳国际化营商规则向适应国际经贸规则转变的做法,内地应从合理利用国际经贸规则转变为积极参与制定国际规则与标准。
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积极争取国家授权广东在与港澳科技合作发展方面先行先试。充分借鉴香港在国际科技要素开发、企业引进和科技孵化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湾区的科技创新发展。支持在广东设立针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承接和孵化港澳科技项目,推动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和国际技术转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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