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工薪个税过高的边际税率降低了税收遵从度,扭曲了企业资源配置,降低了市场经济运行效率。对工薪高收入者采取高税率,容易获得社会大众和舆情的认同。但工薪所得是否扩大了社会收入差距?富人财富有多少源于工薪收入?实际情况是,工薪所得不但没有扩大收入差距,反而是缩小收入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要源泉,富人阶层也并非依靠工薪积累财富。
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除了市场竞争的原因,更多是因为权力寻租、国有经济内部人员攫取、行政性垄断、监管套利、内幕交易等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游离于个税征管范围之外,即便将工薪个税税率再提至更高,对缩小收入差距也无济于事。
对劳动所得征收重税、对财产和资本所得征收轻税,个税收入结构这一内部特点也是劳动过剩、资本短缺的印证。现行个税所得分11类,其中工薪所得个税占个税总收入的比重为65%,将工薪、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等劳动性所得个税加总,占个税总收入的比重为77%,财产和资本所得个税的占比仅约20%。(www.xing528.com)
政府与学界的流行观点认为,中国税收收入结构需要调整,即降低流转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很多人以此为据,反对降低工薪所得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也反对提高工薪所得个税起征点(免征额)。这一观点存在两个谬误。第一个谬误是把工薪个税等同于个税,不是设法提高占比仅为20%的财产和资本所得个税,而是继续提高占比已近八成的劳动所得个税。第二个谬误是把提高直接税比重等同于提高个税比重。每次社会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免征额)时,相关部门总以个税占总税收比重过低为由消极应对。近年来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为6%~8%,中国的税种数量多达18个,比美国的税种多一倍。增值税收入高居首位,占比超过40%;个税占比近年来稳居第四位,2017年前5个月首次超过消费税,升至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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