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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规律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分析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中,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居于核心地位并起着主导作用。就价值规律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相互关系来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对价值规律起着主导性的制约作用。但是,价值规律的作用也反过来影响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作用形式与机制。

价值规律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分析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在的与本质的联系。在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中,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居于核心地位并起着主导作用。就价值规律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相互关系来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对价值规律起着主导性的制约作用。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全民所有制企业间根本利益的一致,不能不使社会主义联合的商品生产者的各种经济活动都从属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调节作用。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中,价值规律不再有它借以自由自在地起作用的场所,价值规律不再能充当经济生活普遍的与万能的调节者。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价值规律的作用程度、范围均受到某种限制,不再以自由无阻的和极度开展的形态起作用,这种情况正是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关系中价值规律作用的特点。

但是,价值规律的作用也反过来影响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作用形式与机制。首先,它赋予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以商品价值形式。在社会主义生产还表现为价值物生产的情况下,社会主义基本规律的要求,就目的方面来说,就要取得双重形式:一方面表现为社会要生产出最大限度可满足人们需要的各种消费品,另一方面表现为社会要创造出尽可能多的国民收入。就企业来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表现为生产单位不仅要关心产品的使用价值,而且要关心产品的价值和企业的盈利。企业在服从国家计划的指导与调节下,提供更多的价值成果,取得更大盈利,一般说来,就意味着它创造了更多的适销对路的产品,从而真正地和最有效地实现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这一项目的。如果企业不重视产品价值,不讲求盈利,那种脱离市场需要、盲目生产的情况就会出现。而这些不能提供社会使用价值,从而不能形成真正的商品价值的生产,恰恰是脱离了人们的需要,背离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其次,在价值规律作用下,特别是在价值规律通过市场而发生作用的情况下,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消费需要这一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除了要依靠企业基于社会整体利益而服从国家计划的自觉的积极性而外,还必须部分地依靠企业基于自身局部利益的微观的目的和动机来实现。在企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并具有进行生产与经营的自主权的情况下,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表现为企业积极主动地根据市场需求与价格的变化,及时地对自身的生产做出调整,以生产出更多价廉物美、适销对路的商品,这样就能切实地收到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需要的成效,从而保证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得到最充分的实现。可见,在存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有效地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和有效地利用市场,就能充分地调动各个企业的积极性,搞活经济,卓有成效地把企业的相对独立的经济活动,纳入实现宏观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轨道。如果人们违反价值规律的要求,堵塞必要的市场作用,只能挫伤企业生产与经营的积极性,造成生产与社会需求的脱节,引起生产发展与技术进步的缓慢,带来各种形式的浪费,这样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就不可能切实地从属于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可见,不能把价值规律的作用看作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作用互相排斥犹如水火不相容那样,恰恰相反,保证恰当地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正是卓有成效地实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的条件。(www.xing528.com)

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特别是在市场作用下,社会主义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的自发发展,甚至偏离社会主义轨道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承认价值规律的作用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作用之间的矛盾,并不是要求人们在经济工作中摒弃与不顾价值规律的要求,不是说要采取行政手段来压制和取消一切市场作用,恰恰相反,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只要根据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办事,人们完全能做到在自觉利用价值规律中避害趋利,使价值规律发挥作用下的千万个商品生产者的自主活动的积极性,汇集成最大限度地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不断增长的生活需要这一目的的宏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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