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采取一切手段拼命地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因而成熟了的现代物质生产力所准备好的社会主义公有化过程,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自发地出现和发展,而只能经过无产阶级革命,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用强力剥夺资产者的生产资料,将它收归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无产阶级国家所有才能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同时,社会主义公有制诞生后,还有必要借助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采取行政的与经济的手段,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破坏,克服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阻挠,来巩固、维护和加强社会主义公有制。正如恩格斯所说:“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11]特别是对于像我国这样的生产力水平低、社会主义物质基础还未充分具备的国家,初生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不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不依赖国家权力的支撑,就不能顺利地得到巩固和壮大。
国家所有制把社会剩余产品通过国家积累形式,集中于国家,保证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所必需的资金积累。国家积累是各个企业的剩余产品价值的总和(除去企业自留利润部分)。它积少成多,汇集成巨大数量的社会资金,为社会主义大规模扩大再生产开拓了最丰饶的源泉,从而保证了社会主义工业化与国民经济现代化建设对资金的巨大需要。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集中的基本建设投资达6000亿元,依靠集中的国家积累,我国基本上是从“空地”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地基。对于我国这样的劳动生产率低、企业积累量较少的国家,国家高度集中的积累加速了资金积累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这就表明国家所有制起了重要的不容低估的历史作用。
国家所有制把经济活动的决策权力集中于国家,实行国民经济活动由国家统一领导与统一指挥。这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初始时期国家计划管理机构和经济调节体系还未健全和完善的条件下,保证初生期的社会主义经济一开始就能有计划按比例发展,避免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所必要的。特别是在像我国这样的地域辽阔、幅员广大的社会主义大国,分布在各地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近40万个,要使它们的产、供、销建立起平衡协调的关系,把它们的经济活动纳入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轨道,是极其复杂而困难的事。为了避免与克服全民所有制领域的企业经济活动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不仅必须保证对宏观的国民经济实行有科学依据的计划领导,而且必须要由具有强大权威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来实行集中管理。因而,以国家对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的、全面的支配与干预为特征的国家所有制就是十分必要的。
国家所有制经济是提高和培养广大劳动者的自主管理能力的学校,它是未来向更高、更成熟的社会公有制形式过渡的准备。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是生产的主人,必须保证他们行使管理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权利。但是,劳动者要卓有成效地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直接管理,需要知识与经验,还需要有一支既有较高政治觉悟又拥有专业知识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这不是一下子能够办到的,必须要经历一个劳动者逐步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在参与企业管理活动中逐步积累管理经验与提高经营管理能力的过程,因此在国家所有制的基础上由国家委派领导人员来专门管理企业就是十分必要的。(www.xing528.com)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形式把国家职能渗透于经济活动之中,把政治的国家权力与经济的占有关系有机结合起来,它起着用国家权力来加强和巩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作用,集中社会积累和有计划、有重点地使用积累的作用,直接地管理、统辖与调节企业经济活动以保证宏观的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作用。国家所有制形式是适合社会主义经济初生期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特别是对那些原先生产力水平低、物质基础薄弱的社会主义国家,初生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客观上承受着来自发展不足的物质基础的限制性,用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来扶助与加强公共占有关系,就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的需要。无产阶级在消灭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过程中,建立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不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就不可能指望社会主义公有制从“空地”上产生,也不可能指望社会主义经济顺利地和迅速地发展。因此,国家所有制的出现和成为全民所有制的第一个历史形式,完全是合乎规律的和不可避免的,我们切不可低估了全民所有制这一历史形式的作用。
对于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形式,我们应该历史地和辩证地来加以考察,既要看到它产生和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又要看到它的形式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要不断地发展和完善的。这就是说,要看到如像一切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都具有过渡性从而要转化为更高级形式一样,国家所有制也是要发展变化的。它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诞生后初始发展时期的必然形式,而不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唯一形式,更不是一切其他社会主义公有制(如集体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必然归宿。而且,国家所有制本身也要随着社会主义物质生产基础的壮大而逐步地发展和完善,转化为更成熟、更完备的全民所有制形式。
从上述观点出发,我们就有充分理由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向前发展与成熟中,为了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进一步适合生产力的性质,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人们有必要根据各国的具体条件和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成熟程度,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形式而不能使它凝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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