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自然权利和合理价值的相对意义,是进化的历史意义。它们是表示进步还是退步,那是个人或者集团意见的问题。它们是伦理的,不是在主观伦理学的意义上,而是在制度伦理学的意义上,后者为集体指导带来了理想的典型,带来了冲突中的秩序。它们从总体上保持运行,历史的命运决定着它们的是与非。
决定幸存者的历史阶段可以区分为产业的和经济的,它们是密不可分的。我们要往前走就不能不让它们有所交叉,但产业阶段是技术上的各种变化,马克思和他的信徒们称之为唯物史观。经济阶段是制度上的各种变化,我们宽泛地把它们叫做稀缺、丰裕和稳定的阶段。
我们不打算回到人类学上的阶段,而是将自己限定在由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的进化阶段里。在这里我们不得不忍受那些我们称之为社会哲学的“高见”。
资本主义不是一个单独的或者静态的概念,它是一个进化的概念,包括三个历史阶段:商业资本主义、雇主资本主义、金融资本主义。最后所说的这种资本主义现在占优势,因为信用制度盛行于世,而第一种起因于市场的扩展,第二种源自于技术。
不同的产业以不同的速度走向最终的结局。一个典型的美国产业——制鞋业,[108]其产品是可运输的,以之为例,可以从技术和所有权的变动方面阐述这种进化。对其他的产业也可以作类似的研究和比较。附随的表10-1是这些产业阶段和与之相伴随的产业阶级、所有权和组织的进化。
在早期的农业时期,鞋匠是流动的熟练工人,带着自己的手工工具到他的雇主农民的家里,后者的家庭做那些不需要熟练技术的工作,顾客是资本的所有者;鞋匠作为劳动者的工资用食宿和货币支付。
后来,出现了城镇,鞋匠的顾客就到他那里去了。他设立了工场,这个工场也许就在他家里,他把后来才分开的所有者、商人、雇主、工匠或者熟练工人的职能都集中在了自己身上。他拥有原材料、工具、工场。在工作之前,他会谈好质量和价钱,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把这个时期称作产业的顾客订货阶段。他是自己的雇主和雇员,他是自我雇用。非熟练的工作是由学徒或者帮手来做的,学徒跟他受服务合同的约束。按照这个合同,他有一种父母的权利,同时他有教会学徒学这门生意和基本知识的义务。他既是师长又是东家。
这是产业的手工艺同业公会阶段,是主仆的阶段。在美国保留下来的只有两个手工艺行会的记录,1648年波士顿的“鞋匠公司”和“桶匠公司”。在鞋匠的要求下,当局给它们颁发了营业执照,授权它们共同设定质量和手艺标准,并通过向郡法院的起诉来查禁“劣质品”和拙劣的工人。当局禁止它们抬高鞋靴的价格和工资,禁止它们阻碍前一阶段的流动鞋匠用属于顾客的皮子制鞋。在十五和十六世纪,在欧洲进行过类似的保留。排除劣质品和不合格的鞋匠是义务也是特权。作为一种特权,它排除了不能胜任竞争的工人。在欧洲,这种特权最终超过了义务。这种同业公会最后被查禁,它们的特权也被收回。在波士顿,营业执照用了三年之后便再没有换发新照。
接下来是零售商铺阶段,它是商人职能跟师傅和劳动职能分离的开端。这也是商人联合会的开端。现在这种联合会旨在防止公开市场上拍卖、广告、削价的竞争。这种“商人兼师傅”积存了一批在生意清淡时以低工资生产的鞋子,不像以前在顾客订货的阶段工作未做之前先讲价,而是在工作完成之后再讲价。因此,投机市场的开端以及商人职能重要地位的赢得,是以雇主职能和雇工职能为代价的。
但是这种分离还没有完成。随着水路交通的扩展,这种“商人兼师傅”开始寻找远处的零售商。他带着样品,接受货物的订单,然后再制作和交货。达到这个阶段的时间大概是美国《宪法》形成的1787年,“制造商”和技工庆祝这个法律文件的热情和游行,表示了他们对废除殖民地关税的要求,这种关税阻碍了批发订货业务。自由市场的扩大带来的巨大的繁荣,证实《宪法》是深得人心的。
可是不久,一个新问题出现了。现在工匠是为三种不同竞争水平的市场在做鞋子。同样的鞋子用同样质量的原材料和手艺以及同样的手工工具制成,但顾客的订货的市场价格可能比零售市场还要高,而在批发订货的市场里,还存在着运输和招揽业务的额外费用。因为工具或者手艺不存在变化,因此如果要保持同样的质量,“师傅兼工人”在遇到这些不同的竞争水平时,只能是支付给为零售市场制作鞋子的工人的工资,要比支付给为顾客订货市场制作鞋子的工人的工资低,而支付给为批发订货市场制作鞋子的工人的工资就更低。产生的问题是,在同样的时间里为同样的工作支付给同样的工人的是三种价格。(www.xing528.com)
正是这些同样的工作而工资水平不同的情况,激起了鞋匠们在1794年到1806年之间成立了他们的第一个工会。工匠们组织起来,目的是为了排除“工贼”,从而迫使“师傅兼工人”给所有市场生产物品的工人都支付最高的工资,或者说是支付顾客订货的工资。于是,师傅们为了防范也组织了一个雇主协会,目的是为了压低给零售和批发市场工人的工资,但他们没有压低给顾客订货市场工人的工资。等闹到法庭上的时候,工匠们被判有罪,并按照习惯法的法规因共谋受到了处罚。习惯法反对工人们联合起来谋取自己的利益或者损害他人。[109]
接下来我们到了这个行业投机性批发的阶段,出现了商业资本家和商业银行。费城保留下来的文件显示,这个阶段从1835年开始。商人资本家不同于师傅兼工人的地方在于,他们不是一个从学徒到工匠然后变成师傅的一个技工,而完全是一个商人,一般是从外面来的,不熟悉制造技术。技术留给了师傅兼工人去管,后者现在变成了一个小工场的小承包人,跟他的工匠和学徒一起工作,把自己的产品卖给商人资本家。商人资本家拥有原材料和大商店,在那里他雇用了设计师、制模匠、切皮工,然后将这部分制成的样子提供给小承包人,后者彼此竞争,只做加工劳动,就是把原材料转化为鞋子。这是产业的血汗工场阶段,过去的师傅兼工人变成了血汗工场的老板,因为他赚取的利润不是靠手工工具的改良,也不是靠原材料的购买和鞋子的销售,而是完全依靠工人的血汗,也包括他自己的血汗。
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商人资本家在讨价还价方面的优势。由于市场的扩大,他有选择完全不同的制作方式的权利。他可以让远处的工场制作他的鞋子,也可以从外国的市场进口。他可以跟政府签约,利用罪犯的劳动力。他自己雇用工匠、妇女、儿童在他们自己的家里工作。他可以雇用小承包人,就是过去师傅跟工人角色集于一身的那些人。他强化了他们的竞争。他剥夺了零售商的雇主职能。现在这个雇主变成了血汗工场的老板,没有资本。商人资本家创造了商业银行,而他的“资本”不再是古典经济学家的技术资本,主要是短期信用的“业务”资本,预付给零售商,由银行提供资金。由于这个原因,我们把他的出现称为产业的批发投机阶段。
在商人资本主义阶段期间,人们从戈德温的“政治正义”中吸取了无政府主义的哲学,并把它转入了经济学,在法国和美国尤其如此。法国的蒲鲁东,以及美国在1850年之前从傅立叶那里采纳的所谓的联想主义,都提出用“师傅兼工人”和小农场主的自愿合作——在农业中相当于工业中的“师傅兼工人”——来取代商人资本家。他们建议合作商店,以及原材料的合作购买。他们建议产品的合作营销。他们建议在血汗工场的承包人或者在小农场主的竞争性的小工场或者农场中进行合作生产。在法国和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例如爱尔兰、西班牙、意大利、俄国,那里的农场主是支付高额租金给大地主的农民的,无政府主义则采取了分解不动产、按小块土地把所有权转给农民的革命形式。1789年法国的大革命已经做到了这一点,而美国北部农场主的小块土地则是从殖民时代流传下来的。因此,在这些国家,无政府主义的哲学不是被用来废除地主所有制的,而是用于废除商人资本主义的。
到了把无政府主义哲学付诸实践的时候,所有的实验都失败了。[110]可是,在这个时期,马萨诸塞的鞋匠赢得了法院的一次判决,修正了费城案例中的习惯法原则,判决认定,工人们旨在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联合,即便罢工的目的是为了在工场中排斥非工会会员从而提高工资,那也不是一种非法的共谋。[111]在此判决之前,法院已经认定了一个组织起来针对鞋匠工会进行攻击的雇主协会是合法的,现在,类似的带有攻击行为的工人的联合显然变成了合法的联合。
这些判决为从无政府主义者的联合哲学转到工会主义的行会哲学奠定了基础,用法语翻译过来是工团主义。[112]工会主义或者工团主义,无论是雇主和制造商的联合,还是雇员的联合,都是无政府主义哲学的延伸,因为它把国家不干涉的法律原则用到了社团身上,而这一原则早期无政府主义者只用在了个人身上。通过法庭的判决,在这个程度上,国家拒绝干预并且反对个人用私人协会的规章制度去干预,在那个程度上,无政府主义的理想被纳入了习惯法,习惯法中认为是共谋的东西变成了合法的结社权利。然而,无数的纠纷判决不断地在社团的合法与非法、干预它们的人所用的惯例合法与非法之间划出了界限,结果,即便是无政府主义者主张的废除国家的这个完全不干预主张的本身,也只能在国家出来干预以防止干预的时候才会出现。[113]
下一个阶段是机器的到来,这个阶段通过铁路和电报使得市场的扩大成为可能。我们已经指出,这个阶段是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这个判断适用于所有的产业,但制鞋业是比较典型的。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制鞋方面的发明只是手工工具的改进——是对手艺的提升,而不是替代手艺。1857年发明的钉鞋机,1862年发明的麦凯缝鞋机,就完全不同了。在分布广泛的市场和战时高物价的基础上,工厂制度突然出现了。紧随着1867年之后的崩溃,出现了第一个大的劳工组织——鞋匠工会,这个组织有五万名会员,包括来自顾客订货的工场、零售和批发工场、商人资本家的血汗工场的成员,该会有两个重点,一个是抵制削减工资,一个是拒绝把操作机器的方法传授给“新手”。[114]现在小的承包人变成了“制造商”,但他没有市场或信用,在这两方面,他仍然依赖中间人,这个中间人就是商人资本家、经纪人、掮客或者批发商。劳动者丧失了他的工具,中间人控制着市场和价格,“制造商”这个名称的意义照字面意义理解从手工艺者变成了雇主,劳动者从“佣工”变成了“雇工”,这个组织开始从熟练工人的同业工会变成了所有劳动阶层的产业工会;制造商分裂成了两个协会——旨在压低工资的雇主协会,以及旨在保持价格的制造商协会。
共产主义的哲学就是在这个动力机器的阶段出现的。卡尔·马克思第一个彻底研究了英国的工厂制度,这种制度是雇主资本主义的开端,是一个在纺织和金属工业方面比其他国家差不多先进五十年的制度。他预言,所有的产业,甚至包括农业,都会发生同样的情况,实际上许多产业的确如此。在过去三十年中,笔者目睹了美国的男子成衣业从商业资本主义进入了雇主资本主义,从血汗工场进入了工厂,从承包人变成了工头。
在这个过程中,制造商试图让自己摆脱商人资本家的身份,他的做法是建立直达最终消费者的自己的市场,如果可能的话,要回到自己控制原材料来源的状态。这种所谓的“产业的纵向整合”在制鞋行业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从道格拉斯公司发端的,通过设立自己的零售商店,建立顾客的好感,他们从中间人的市场控制过渡到了制造商的市场控制。
在制鞋行业,接下来的产业阶段是比较特殊的,特殊在于机器的所有权跟鞋厂的所有权分开了。联合制鞋机器公司利用《专利法》,制造并拥有差不多所有的制鞋机器,并且把它们租给鞋业制造商。1918年,政府申请解散这家公司,但是由于有三位最高法院的法官不同意,最终最高法院认定这种安排并不违反《反托拉斯法》。七家制鞋机公司已经合并,法院发现,在某些类型的鞋子的不同机器上,它们合在一起的专利覆盖了差不多一百种不同的操作方法。这家公司经营了一百五十到两百种不同类型的机器,尽管所有的专利实际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但这种联合并没有压制竞争;所有的投资都是用公司的股份和由此获得的既得权利进行的;公司保有的是新机器而不是过时的机器以及专利过期的机器的专利权;公司维持着一支修理人员队伍,为制鞋厂保养机器;它教会了数以千计的雇工如何使用这些机器;它提高了这个行业的效率;原来对贸易的限制在于授予实施这项发明的专利本身,而不在于这些专利的共同所有;要求承租的制造商完全使用这家公司的机器,以及只能向该公司而不是其竞争对手租用非专利的机器。这个“约束条款”并不是压制性的,因为承租人是“愿意的”,而且有机会在一个公司租用所有的机器对承租人有利。由于这种租赁制度,没有多大财力的制造商能够获得自己没有资本购置的机器。
尽管制鞋工业最近阶段的特点在于制鞋机器的制造受到了控制,但鞋子的制造是高度竞争性的,其他工业业已达到了差不多类似的整合阶段。[115]一般而言,在竞争的各州颁发的营业执照的约束下,它们都是从控股公司的做法开始的,结果是它们把自己的做法置于了美国最高法院的管辖之下。法院用判决纠纷的习惯法的方法制定法律,在某些案例中解散了这些公司,但是在后来的其他案件中,像制鞋机器公司的案例(1918年)和钢铁公司的案例(1920年),不过是认可或者不认可它们的惯例。正是这种工厂的整合和合并带来了金融资本主义的阶段。
在十九世纪的商人和雇主资本主义期间,经营短期信用的商业银行是典型的银行。在二十世纪,银行辛迪加或者投资银行,一般跟商业银行有密切联系,从过去专门发行公司和国家证券的断断续续的活动中我们发现,如果投资银行能够保持投资者对它们的好感的话,那么就会出现投资银行在产业合并中、在向公众销售外国和本国的证券中、在对董事会的控制中(这些公司的证券是由它们销售的,所以实际上变成了它们要对这些公司负责)的主导地位。它们拯救了萧条时期濒临破产的企业,它们把这些企业接管过来,对它们加以改组,供给资金,以待繁荣的恢复。千百万分散的投资者自动地接受银行家的领导,把他们的储蓄转为信托银行所推荐的投资。当银行家的财力达到极限而无能为力时,像1932年那样,政府本身会组织起一个庞大的复兴财务公司,以减轻银行家们的负债。与此同时,银行家们所控制的中央银行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重要地位,金融资本主义取得了对产业和国家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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