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伦理的理想类型与多数派意见的关系

伦理的理想类型与多数派意见的关系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韦伯不认为伦理的理想是其理想类型所认可的一种意义。我们的伦理的理想类型基于一种可操作的多数派意见,这是从对所有参与交易的人能够达到的最佳的福利关系的研究中推演出来的。然而,在可以达到的限度内,这种伦理上的意见一致的公式,是类似于韦伯所发明的理想类型的。事实上,边沁如此顶礼膜拜的几乎所有“假定”,都是伦理上的理想类型,目的是为了调整旧的法规以适应新的情况。

伦理的理想类型与多数派意见的关系

韦伯不认为伦理的理想是其理想类型所认可的一种意义。但是伦理的理想有双重意义,它可以指达不到的事情,也可以指能达到的事情。我们认为,后者就是合理价值的意义。在给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在现有的各种情况下,在一个运行的机构中可以看到与他人福利相关的能够达到的最高的理想主义,这就是合理价值和合理惯例,它可以被称为注重实效的理想主义。

韦伯将能够达到和不能够达到的目标都拒之门外,这就是伦理的目标。但是,在习惯法的合理性意义中,被拒绝的只有不能达到的理想主义,可以达到的最高的伦理目标——这也是对一个人的社会责任而言可以达到的最高的动机——是被实际存在的事实所证明了的,在当时存在的生存竞争中留存下来的最好的机构的惯例中,这些伦理目标可以作为事实被研究和证明。

排除在考虑之外的伦理的理想类型,只是那种不能达到的类型,例如,我们可以说是天国、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普遍的兄弟般的友爱、普遍的美德、普遍的幸福。但如果它是可以达到的,如同留存下来的最好的例子那样,那么可以达到的理论就跟已经达到的理论一样科学。因为在被研究所能发现的最好的个体的例子和集体的例子中,它不但已经达到,而且可以保持。一个“太好”和“太坏”的个人或者机构都可能在商业中失败,因为它被当时的集体行动的行为准则排除了。但是,一种合理的理想主义是最高水平的可以实行的理想主义,不仅被像边沁笔下的那些人的个人的愿望证明了,而且被对那些制度的研究证明了,那些制度不但实践了这些理想主义,而且仍然存在。一直都存在高于一般标准的个人和机构,通过集体行动来实现的社会的理想主义的问题,在于让等于“平均”或低于“平均”的那些人提高到平均的水平之上。

在这种对高于一般标准的人的研究中,在他们对他人的社会动机中,必须要进行研究的限制性因素,和对那些处于一般标准或者处于一般标准之下的人,要进行研究的限制性因素是一样的。这些限制性因素是效率、稀缺性、矛盾、现有的习俗和统治权的行为准则、习惯假设等等,这些因素将伦理的上限置于当时当地能够做到的水平之上。[90]

因此,同时顾及到个人的私利和社会福利经济的意愿论,是一种关于已经达到的上限的理论,因此是一种尚未完成但可以达到的未来的理论。当未来被生生不息的过去终结时,同样的意愿论就变成了一种关于已经达到的情况的历史论。经济活动的伦理学是意愿原则的未来,但历史是同样的原则的过去。

这种合理价值的理论——也是合理惯例的理论(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它们以合理价值而告终)——对于那些在自己的脑海里勾画着韦伯的乌托邦的理想主义者而言,似乎可能会大失所望。韦伯明确地把自己的理想类型称为“乌托邦”,因为他认为这“不存在”。但我们认为它不会是乌托邦,因为在我们可以发现的范围内,它实际存在于那些事实上保持生存的机构中的最好的惯例之中。真正的乌托邦是无法达到的,我们已经目睹了太多的空想家梦想破灭之后变成了悲观主义者和极端保守派,这就保证了我们在朝着社会理想主义迈进的时候,不会越过能够证明是切实可行的最好情况这个雷池。在这个有限的领域内,为各种的热忱和宣传活动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因为马尔萨斯主义者的激情和愚蠢设置了一道令人绝望阵线,针对的甚至是能够证明切实可行的社会理想。

然而,在切实可行的最佳情况的限度内,这种伦理学的意义是一种理想类型,构建它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地研究和理解交易和运行中的机构的本质。但是,必须把它跟主观的伦理学区分开来,因为后者是变化无常的、个人主义的。我们的伦理的理想类型基于一种可操作的多数派意见,这是从对所有参与交易的人能够达到的最佳的福利关系的研究中推演出来的。尽管它意味着应该与是什么情况和现在是什么情况或者过去是什么情况相对照,但它不是反复无常的个人主观上的“应该”。大多数人,当他们面对“合理价值”这个词的时候,在主观的情感上都把它当成是一种个人主义的理想,因此这种主观情感就跟有多少个体一样千差万别。但是,我们的合理价值的观念,是那些一起工作的人的意见一致的理想主义,他们彼此依赖,目的是为了让他们的合作进行下去。它不是“我认为”应该是什么,而是作为一个运行中的机构,“我们认为”应该是什么,而且要能够达到。

当韦伯将目标拒之门外之时,他的脑子里想的是“我认为”的东西,而不是大家共同行动时的“我们认为”的东西。然而,在可以达到的限度内,这种伦理上的意见一致的公式,是类似于韦伯所发明的理想类型的。它在一切的司法推理中都随处可见。它存在于原理、标准、假定、人格化、类比等内容中,人们从智力上构建它,是为了实施公道。在过去的三百年中,人们构建并随着新的案例的产生而不断重构的最基本的理想类型,也许是愿买愿卖的理想,它是习惯法作为一种经济关系的理想类型而设立的,合理价值就是因它而生。

同样,十六世纪的习惯法所创立的理想类型,现代的信用体系大部分都是以它为基础的:约定是这样的,即“假定每个人都保证做法律上公正、正确的事情”。在没有明确契约的场合,这种假设也许不过是一种默认契约,或者可能是一种纯粹的假定,法学学科就是以之为基础的。事实上,边沁如此顶礼膜拜的几乎所有“假定”,都是伦理上的理想类型,目的是为了调整旧的法规以适应新的情况。因为它们是法律上的假设,这些假设认为,某种东西是或者也许是从错误的观点出发的,但其实是对的。它们显然是基于意志作用中经验的相似性,而不是反复无常、不可知的主观意志。因此,严格地说,它们是科学的。

例如,用于法律推理的约定这个假定,无论它是那种“默认的”契约,还是那种技术意义上彻底完全的假定,都只是一种作为跟过去变化无常的任意的意志观念相对比的假定。先前的这种观念适用于过去的封建或专制的时代,那是暴力、掠夺、多变而专制的政府的时代。但是,当和平的产业开始到来的时候,由于商人在买卖和履约中的习俗,为人们观察资本主义交易的这些相似性提供了各种缘由,这些缘由意味着,作为交易一方的个体的原告或者被告,不管他自己心里真正的想法是什么,但他的确打算做合理行为的相似性原则所暗示他要做的事情。

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学和法学,如果伪称虚假的东西是真正正确的,那就不能成其为一门科学。除了因为诗歌的原因外,物理学和生物学都不能曲解电或者蚁群有任何要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的目的、意图、默许、契约。这是李克特和韦伯洞见的坚实基础,他们提出的理想类型是社会科学所特有的,从而把它们跟自然科学区分开了。这门科学在方法论上所要求的只是运动的某种相似性。对于经济学和法学而言,英美的习惯法提供了这一点,它的基础在于习俗,而不是别的,这是所预期的强制的交易的相似性。

经济或法律科学不能曲解个人变化无常的主观估价或者意志,认为它有什么可靠的目的去订立契约,或者一旦订立契约就会履约。但是,如果兴起了一种商人的习俗,也就是交易的某种预期的相似性,那么基于这种相似性,众多的暗示、假设、假定就可以解读个体的原告或者被告的思想,而不管在那些人主观的思想深处这些含义是不是真的存在。(www.xing528.com)

经济学中也是如此,跟在法学中一样。“经济人”的假定不过是意志的某种一致性的假设。这个假定的缺陷是它假设这是经济理论所需要的唯一的相似性,但它却不断被限制性因素和补充性因素所修正。所有这些因素,就它们是相似的而言,我们称为“原则”。事实上,经济和法律的假定以及隐含的保证、目的、意图、动机等——基于相似性的原则,但在物理和有机科学中是不可想象的——只是研究的思想工具,这种工具的使用能够使得经济学或者法学成为一门科学。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在韦伯的理想类型这一个概念中加以概括,无论这种类型是运用于过去或现在的什么情况的科学的一面,还是在最佳的习惯性的惯例的范围内运用于应该是什么情况的伦理的一面,都是如此。

在美国,伦理的理想类型最引人注目的运用,是在铁路和其他公用事业所谓的“自然估价”中。在这里,基于“现有条件下的再生产成本”的理想,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学家、法学家和法院在想象中构建了一个可供选择但却不存在的运行中的机构,目的是为了让历史中的真正的机构符合大家认为合理的资本投资的价值。这种估价扩展到了向公众收取的合理价格,以及提供给公众的合理服务。[91]另外一个理想类型,是在可以达到的范围内,就同样能够完成货币购买力的稳定的理想类型。

这些以及类似的理想类型,都是基于韦伯对经济学研究方法的重大贡献。然而,它们不是建立在被韦伯正确地排除在外的个人主义的情感之上的,这种情感是一种主观意志的价值情感,所有这些情感都是大相径庭、反复无常和缺乏一致性的。它们是建立在共同意愿的某种相似性假设的基础之上的,为了一个明确的目的,就是支配、控制、带来一种不同的估价,以符合大家认为是伦理的理想类型,这种类型是在同类的交易中已经完成过的。正是这种相似性,才使得经济意愿的理论成为可能,无论它是已经发生过的、预期会发生的还是应该在将来发生的一种科学理论。

问题现在又回到了我们出发的原点:我们的交易和运行中的机构的公式,相当于韦伯的方法论而言,是不是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这种方法不仅在运用于物理科学和生物科学的意义上是科学的,而且还结合了使经济科学区别于自然科学的特有的属性?答案是:我们的公式是科学的,因为它并非基于魔术炼金术、价值、意志等主观而易变的本质,而是基于行为的相似性,跟所有的科学是一样的;它之所以是经济学,是因为它是通过发现人类意志运转中经济上的相似性而有别于物理学和生物学的,而其他科学发现的是物体运转中的相似性。对于经济科学而言,这些相似性的关键全都在于未来时间这个原则,这是一个在物理科学和生物科学中找不到的原则;在经济科学中成为可能,完全是因为语言、数字、财产、自由以及保证预期安全的行为准则等各种制度。

毫无疑问,出于教育和宣传的目的,这些科学的原则需要一种不同的方法论,即人格化的方法。但是,说人格化与科学是完全对立的同样也是正确的,而且正在痛苦地消除人格化的最后一门科学,就是以人的意志本身为研究对象的那门科学。

因此,我们触及到了我们所认为的韦伯的贡献,这是韦伯继哲学家李克特之后,对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及其研究对象“合理价值”的贡献,那是分析和洞察。过去的经济学家的方法取自于自然科学家,可以区别为分析和综合的方法。这纯粹是一种理智而数理的过程,这个过程把整体分解为了部分,然后再用相关性、系数等把它们结合起来。但李克特把自然科学跟历史科学区分开了。历史科学中是人类意志在发挥作用。因此,按照李克特和韦伯的观点,历史科学不能简化为可以量度的数量,它是靠一种面向未来的目标在起作用的。但是,尽管这种未来是可以量度的——实际上在信用和债务经济体中已经进行了量度,尽管整个运动过程的所有部分都可以分析,然后用一个合理化的方法加以综合,——但这个过程对于正在发生的事情却不能给我们一个真正的洞察。历史科学的方法,因而也经济科学的方法,是一个分析、溯源、洞察的过程,通过一种更好的分析以及更好的关于序列的知识,我们接近了一种更好的理解。分析和溯源是理智的合理化过程,但洞察是一个用分析和溯源解读生活、意志、目的、原因、结果、预期的情感过程。

从历史的观点看,如果我们所指的自然科学不是一种知识体系,而是通过掌握关于自然力量运行方式的更好的知识而对自然的力量达成控制的一个过程的话,那么这个过程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不同于自然科学的过程。但是,这并不是科学这个词汇的通常意义,更正确地说它是工程艺术的意义。想象中,“艺术”不同于“科学”,因为它意味着人类的控制,而科学只意味着人类的知识。然而,如果把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不看做是一个知识体系,而看成是科学家通过试验和研究获得知识的一个体系的话,那么李克特对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所作的区分就是虚假的。从这个观点可以得出的一个例子是化学科学,因为化学已经创造了大约二十万种自然界没有的产品。自然科学家已经对这个问题变得惴惴不安了,特别是因为爱因斯坦和爱丁顿[92]已经把物理学推向了哲学家曾经想象过的最为极端的形而上学,而这些哲学家是自伽利略时代起就被他们所蔑视的。[93]

他们的出路似乎是把科学的研究对象从一种知识体系改变为一个科学家的团体。如果果真如此的话,那么自然科学就变成了经济学家所了解的“机械过程”一样的东西,而宇宙也不再是一个独立于人类意志的一种无限的“机制”,而是一个由科学研究者所构筑的有限的“机械”。像这样的事情也许会发生。杜威似乎勾画出了一个轮廓,他说:“在改变世界面貌的行动中,将要实施的工作计划的各种观念是必备的因素……一旦哲学接受了科学的教导,认为观念不是现在或已有情况的说明,而是将要实施的行动,那么,一种真正的理想主义——一种跟科学协调一致的理想主义——马上就会出现。”[94]

与此同时,如果接受自然科学作为一个知识体系的通常的意义,那么它的研究对象就没有未来、没有目的、没有理想类型,因此就会跟经济科学完全不同。所以,对于后者而言,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分析和溯源,而且还有对发挥作用的人类意志的理解。

如果我们把自己的方法论建立在这些区别的基础之上,那么经济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人类在彼此交易、控制自然力以及彼此控制这三种可变性上的作用,也就是习惯假设、合理化、洞察。习惯假设产生自习俗,能够继续发展,而且的确也在继续发展,不需要多少推理或者洞察。合理化是严格的理智过程,它可以跟假设和洞察区分出来,但是不能与之分离。洞察是一个情感的、意志的、估价的、直觉的甚至本能的过程,部分是习俗,部分是合理化,它的最高限度就是关键交易和日常交易的及时性,这是旨在控制和适应自然力与其他人的行动中的及时性。这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了我们所说的意愿的内容。

关于意愿的这种分析,不存在什么绝对或根本的东西,我们只是觉得它是一种有用的公式,可以用来分析和理解个人在经济交易中的行为。但是,由于它有计划地包含了心理学和经济学之间充满争议而且可能无法跨越的鸿沟,因而我们采用了心理学和经济学的“两种语言假设”。把这种语言运用到对意愿的分析上,我们就可以区分几个词汇的双重意义,或者更正确地说是双重方面。因此,“资本主义”有双重的方面:一方面是“资本家精神”(如同韦伯、桑巴特、托尼所提出的那样);一方面是作为那种精神可量度行为的商业交易。习惯假设具有无思想的印象的一面,也有交易的习惯性重复的一面;稀缺性有稀缺意识的一面,也有有限资源的一面;意原有预期的一面,也有有所预期的交易的一面;目的有打算的一面,也有有所打算的效果的一面;责任有良心的一面,也有后果的一面;理性有理由的一面,也有合理的一面——在理论和数学中展现的分析的理由,以及在合理惯例和合理价值这些术语中所理解的作为行为的合理性。最后,洞察这个词本身具有智慧和及时性的双重意义——智慧因为主观性和未来性而无法量度,但及时性是可以量度的,可以通过在“正确的”地点、“正确的”时间,用正确的力度以及研究对象的“正确的”数量来完成“正确的”事情的程度来量度。正是在对及时性及其关键交易和日常交易的现代研究中,经济学从洛克和边沁抽象的推理中,过渡到了那些参与运行中机构操作的人的现实主义的洞察或者缺乏洞察之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