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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想类型的意义及贡献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韦伯的理想类型的主要贡献是它产生了一种分类原则,可以用于大家已经共同使用的一整套观念体系,可以含糊地表示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所以,我们必须弄清韦伯的理想类型中这种时间缺陷的理由。未来性成为了韦伯内在精神的科学的替代品。韦伯的理想类型的另外一个富有成效的贡献,在于它瞄准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关系。

科学理想类型的意义及贡献

韦伯的理想类型的主要贡献是它产生了一种分类原则,可以用于大家已经共同使用的一整套观念体系,可以含糊地表示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这种分类包括了诸如资本主义、工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商业、“经济人”、“供求法则”等术语。这些概念所取得的地位是作为普遍的理想类型概念的特例,这种理想类型不是作为科学的研究工具建立的,而是作为各种描述想象某种部分与整体关系时的心理上虚构的事物建立的,这种关系就是以后要详细研究的对象。于是,为了让这些含糊而不明确的概念可以变成科学研究的手段,我们要求检验作为理想类型,为什么它们不适合科学,以及怎样才可能把它们变成经济科学能够使用的思想工具。如同我们在前面关于方法的章节中已经解释过的那样,我们把这种理想类型简称为公式。

如同韦伯所阐释的那样,只要让它对所有的研究者具有充分的弹性,而不是把它固定下来,那么理想类型就可以对研究者的偏见加以矫正。它可以对研究对象加以矫正,使之在动机和情感中占主要地位的是交易的,占次要地位的是主观的,而不是相反。假定这两种矫正都可以做到,但仍然还存在第三个缺陷,那么正如韦伯所阐述的以及他和桑巴特所使用的那样,即便把理想类型变得具有弹性且客观,它仍然不是交易的。因此,它本身不包含时间的概念,没有把运动、重复、可变等主要特性包含在内,特别是没有在它身上包含一种客观的未来时间的公式。我们认为,当经济学家回归心理学的时候,这就是他们所指的意思。理想类型,作为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是由研究者形成并在研究中用于指南的,但是它是在研究之前就已经确定了的。因此,如果发现事实不符合这种类型,那就如同韦伯所言,类型本身不会改变以符合事实,事实是作为他所谓的对抽象的类型演化的“障碍”和“帮助”而被引入的。然而,如果这种类型可以被视为一个公式,用于对一个运动的、变化的过程进行研究,尤其是如果把它看做是一种表述不确定的未来预期的一个公式的话(这种预期左右着人类在永恒的运动中的现在的活动),那么这些障碍和帮助便属于这种类型的本质的东西。

所以,我们必须弄清韦伯的理想类型中这种时间缺陷的理由。首先,未能从一种经济黏合剂的角度出发发展经济理论,这种经济黏合剂把个人维系在了一起,如交易、债务产权,这是历史学派或者社会学派的经济学家以伦理、统治权、人格化或者有机体的类比等非经济黏合剂的形式提供的一种黏合剂。其次,未能区分三种可分离的经济学理想类型——工程经济学和消费经济学,这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所有权经济学,这是人与人的关系。第三,缺乏时间和空间的相对论,这是最近才在物理学中提出来的。第四,一种错误的习俗概念,认为习俗是某种来自于过去的东西,而不是某种面向未来的东西。这些缺陷获得矫正后,未来性的概念就变成了客观的甚至可测量的概念,因而完全取代了从内在去寻求那种不可知的个人情感的需要。未来性成为了韦伯内在精神的科学的替代品。

于是,如果我们能够构建的不是一种可能适合也可能不适合事实的理想类型,而是一种作为研究工具的纯粹的公式的话(这个公式将包含一切研究者可能列入的所有的可变因素,但是这个公式可以根据整体起作用的时间和地点,用各个部分高度可变的重要性进行加权),那么它就有可能在一个不断发展的洞见中,把韦伯的理想类型中所包含的富有成效的研究方法结合起来。这一点我们认为是可能的,只要我们从一个恰当的因而是复杂的交易公式出发,它的预期的重复、同时发生以及变化就是一个运行中的机构。

韦伯的理想类型的另外一个富有成效的贡献,在于它瞄准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关系。理想类型不是一种理论,它是对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问题的一种阐释,这个问题是理论试图解决的问题。但是,为了阐释它,要求先有一个理论。因此,它不过是理论阐释中的一个阶段,那个阶段我们称之为假设。假设是一种陈述,陈述的是我们现在预期从我们关于各个因素的现有知识和我们现在对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理解中得到的东西。根据这种预期所采取的形式,我们可以称之为科学的理想类型。在研究和实验上,当我们“试验”这个假设——我们的公式——发现它不完全符合的时候,如果我们不是教育的、教条的、宣传的,那么我们就会改变这个公式,以便更好地适应。那么,这种适应会是一种经过修正的理想类型的另外一个阶段;而后,更进一步地,如果我们考虑到各种因素本身的变化性并试图构建一个关于过程的公式,而不是一个关于结构的公式,那么我们会有另外一种理想类型,这是一个关于运动、变化的整体的类型,我们必须再次反复修正,以符合研究所发现的各种变化。

因此,我们所采用的不是一个固定的理想类型,这种类型韦伯称为乌托邦,实际上,在我们进行研究的时候,如果这种类型保持固定不变的话,那它会变得更加不切实际;我们所拥有的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假设,吸收了新的因素,或者停止使用了较老的因素,总是寻求使我们打算构建的乌托邦具有较少的空想。因此,理论不仅变成了一个用于事实研究的思想过程,而且也变成了一种事实的诠释、相关性和预期。总之,理论变成了一种与韦伯的“理解”的不同的意义——不是教育学的同感的意义,而是实用主义的洞察力的意义,我们在此基础上预期并行动。

然而,由于理解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的努力是一项全新而复杂的工作,而且考虑到韦伯的理想类型是作为研究那种关系的一种根据,因此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让自己的思想过程的意义更准确一些,而且要求我们要把这个过程所涉及的环境关系的意义搞得更准确一些。这应该给我们一种思想的工具,如同洛克所打算的那样,应该让我们能够把自己的思想过程跟所研究的对象分离开来——这不是别的,而是让偏见远离理论的一种工具。因此,我们给出了我们作为词语的意义来理解的东西,目的是为了阐明关于这个科学过程的一种理论,这个过程达成了对经济学中将要获得的部分与整体之间关系的一种理解。

首先,关于理论的真正的出发点,也就是事实本身的意义。我们自称自己的理论是基于各种事实的。但事实是什么?一个事实在其最初开始的时候,不过是来自外部世界的一种最初的印象,我们称之为对象或者关系。接下来,它开始有了意义,但那只是因为我们从自己先前的知识和经验中构建了那个意义,这个意义我们称之为习惯假设。我们用自己的生活史来解读事实,而且有可能我们从一开始就搞错了。在这个阶段,事实是一种感知,它跟现实的整体完全不一致,它只跟整体的某个特殊的属性一致,因此,它对于我们而言只是接近下一个阶段的一个开端,下一个阶段是概念阶段。

概念是各种属性的一种相似物,例如使用价值、交易、个人、运行中的机构这些概念。那么,概念是不是一种部分—整体的关系呢?它是不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的各个部分——是各种感知——是不是整体的要素?这里出现了整体这个词的第一种双重意义,或者不如说是部分这个词的一种错误的意义。一种感知,也就是说,一种对象或者关系,不是概念作为整体的部分,而只是作为一种特殊的属性——例如像黄色,或者只是一种各种属性的特殊的复合体,像一朵黄色的花——属于作为整体但尚且未知的某种东西;而概念不过是另外一种注重实效的便利,依靠它,我们就可以在一个名词中概括出感知的相似性

其次,我们要区分各种原则。概念是各种属性的相似性,而原则则是各种活动的相似性。在这里,我们把原则的主观意义与实际意义区分开了。原则的主观意义是一种原因、理由、法则的意义,可以说是迫使的相似的一种意义,例如,我会说“这是一种自然的法则”,或者说“这些是我不会放弃的原则”。这种主观意义是韦伯的理想类型的源头。当时,原则的实际意义只是所预期的行动的相似性。由于这后一种意义,每种活动本身,无论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都是一个事实,一种感知。它不是一种部分—活动,这种部分—活动的原则是整体活动;原则是部分—活动或者整体活动的一种重复的相似性。对于用一个词来概括相似性方面它是一种便利,但是,由于赋予它的是一个名词而不是动词的名称,因而语言的另外一种便利便使它容易令人误解。使用价值是一个概念——一种品质的相似性;但是使用或者估价是一种原则——一种活动的相似性;交易是一个概念,但交易活动的相似性是一种原则;运行中的机构是一个概念,但意愿是它的原则,更确切地说,是它的预期的交易的相似性。亚当·斯密是一个关于一个人的复杂概念,但斯密化是关于推理的某种相似性的原则。

对于我们在“限制性因素和补充性因素”这个短语中所用的“因素”这个概念,也是如此。作为概念,一个概念就是一个单位、一个个人、一个物体,比方说,碳酸钾或者斯密;但是,作为一种原则,一个因素是类似的各种活动的散布者。农业中的限制性因素不是碳酸钾,它是碳酸钾的化学、导电或者其他活动,是一种用特别的一致性作用于其他物质的活动。人不是一个名词,他是一个动词,代表的是在与自然或者他人打交道的过程中期望他显现的所有活动。这些活动是限制性和补充性因素,是关键交易和一般交易,而它们的相似性就是原则。

因此,我们还没有达到部分—整体的关系。复杂性不是一种部分对整体的关系,它只是复杂性而已,不存在关于“怎样”、“为什么”、“为何”的理解。也许存在相似的复杂性,像各种花,或许存在相似的简单性,像黄色。实际上,我们所谓的概念或者原则的体系、分类,就是这个意思。“属”是一种关于更为简单的属性或者活动的广泛的相似性;“种”是关于更为严格的属性或者活动的一个特殊的案例。动物是属,人是种。后者不是一个部分,前者不是它的整体。凡勃伦会说,这种关系是分类学的关系,不是函数的关系。

所以,为了朝着部分—整体的关系继续下去,我们需要给心理过程另外一个名称,我们称之为公式。公式有点像韦伯的理想类型,它是一种纯粹的思想工具,构建它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和行动,它是对各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的公式化。各个部分是它们自身的整体,需要它自己的公式,一直到我们认为是特定学科最基本的各个部分也都是如此。

但问题是,它是一种概念的公式,还是一种原则的公式?

举运行中的机构这个概念为例。它是一个关于彼此相互联系的个人、工具、机器、产品的不同相似性的公式,还是一个关于行动和交易活动的不同相似性的公式?

或者,举作为这个机构的一部分的个人本身的概念为例。他是关于斯密的概念,还是关于斯密化的原则?或者,举交易的概念为例,它是个人意愿的彼此关系,还是不同类型的相似的意志活动彼此之间的关系?(www.xing528.com)

在这里,我们可以说,是韦伯的理想类型的实际应用,它把概念和原则陈述为一个公式,经过修正之后,这个公式将作为工具被用于对事实的研究。它是常见的定义问题,可是没有一个关于各个部分在最终的结果中所起的作用的理论,就不可能陈述定义。有人说假定我们总是按照同样的意义使用一种定义,那么这种定义就会跟另外一种定义一样。这样的说法是不能让人满意的,每种定义都必须跟我们心里已经考虑过的研究和行动的问题相符合,只有这样,运用它的时候才会或者才可能会不改变意义。

然而,我们首先需要区分的是,我们是把它作为一个概念或者一个原则来用,还是把它作为相互依存的概念或者原则的一个公式来用。例如,我们认为,经济学理论的基础是五个“部分概念”,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整体的关系,我们称之为意愿。它们中的每一个既是概念又是原则。

上面所提出来的稀缺性的概念,是由门格尔明确表达出来的。它是一个纯粹数字的概念,只存在于人的脑海里,它是当时当地所需要的东西和可以得到的东西之间所存在的一种比率。作为这样一种典型的关系,或者说是理想的类型,它是由两个相互依存的部分构成的整体,其中每个部分本身又是另外的整体,由它自己的相互依存的部分组成。而这个纯粹的数字——这种比率——既是相互依存关系本身的概念,又是其量度标准。但是,当我们认为它是与所需要的东西的数量和价格相关的人的买卖交易中的变化具有相似性的时候,稀缺性同时就又是一个原则;正是这个原则,而不是这个概念,变成了意愿这个整体公式中的一个机能部分。

效率也是如此。效率这个概念也是一个纯粹数字的概念,只存在于思想当中。它由两部分的比率构成,这两个部分就是一个时间单位之内的产出与投入。但是,效率原则是人类管理交易中具有变化的相似性,这种相似性跟所使用的设备和所生产的产品的化学的、电力的、重力的或者其他的运动相关。

习俗这个概念是指个人组成的团体对个体成员所具有的约束力的概念;但是,受习惯假设指导的行为准则原则,在团体的这种约束力继续发挥作用的范围内,是个人行为和交易带有变化的重复。统治权的概念跟习俗的概念一样,所不同的是以暴力的限量使用作为约束力的;但是统治权的原则是上级对下级的限额交易带有变化的重复,下级必须服从对他们所使用的暴力。

未来性的概念是预期事件的概念,但是未来性原则是交易及其估价带有变化的重复的相似性,这种重复是在人们在不断移动的现在实施的,关系到所预期的阻碍、帮助或者结果等未来事件。

这五项“部分原则”在它们的相互依存中,构成了意愿原则这个整体。作为概念,这是人类的复杂属性。作为原则,在稀缺性、效率、行为准则、统治权、未来性各项原则限制和补充的相互依存性的范围内,它是人类全部行为和交易活动带有变动性的预期重复。这种机能关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方面的变动会改变其他所有方面,从而改变了整个交易或机构。如果效率增加,那么稀缺性就会减少;如果行为准则发生变化,那么对未来的预期也会发生变化,也许统治权的使用也会变化。在买卖交易的公式中我们曾经注意到,机会、能力、竞争力中的任何一个方面的变化,都会导致其他两个方面的改变。它的机能部分的任何一个方面的改变,都是意愿这个整体的一种改变。

因此,我们触及到了运行中的机构的这个概念,作为预期的相互依存的交易的重复,运行中机构的原则是意愿,给它的公式就是前面提出的心理公式,这个心理公式就是其全部限制和补充原则不断变化的相互依存关系。

我们认为,这个公式符合韦伯的理想类型的概念,但我们称它是“科学的”,而不是教育学的、宣传家的或者人格化的。因为它是一个包含了所有因素而不是几个挑选出来的因素的公式,因此在它的确切表达中不依赖任何经过挑选的主观情感;还因为它提供了一个关于所有因素相互依存关系的有弹性的轮廓,这些因素今后必须既作为“部分—整体”的关系在它们自己的权利中各自进行研究,又作为限制性和补充性因素相互依存地进行研究。作为一种用于研究的思想工具,它所要求的科学的有效性,是基于韦伯对哲学或者形而上学和方法论所作的同样的区分。它完全是一种方法的工具,而它的方法就是明确地把人类活动的科学同机械装置和有机体的科学分离开来。依靠对科学的这种分离,韦伯避免了哲学和形而上学。因为方法论是概念和原则的逻辑结构,每门科学就是在它自己的领域内用它来陈述自己的知识或者知识手段的。方法论的界限就是特定的科学跨越其他科学的那些点,而跨越这些界限的尝试,就是哲学或形而上学上的扰动。在我们现在的知识状态下,一旦感觉到这些界限是无法跨越的,那么方法论的问题就不会跟哲学或者形而上学的问题发生混淆。正是这种区分,才使得我们能够像我们现在所做的那样,实用主义地定义意愿、习俗、未来性和价值,而不带有形而上学或者哲学的含义。

例如,意志是“自由的”还是“被决定了的”问题,从我们的实用主义的观点看,是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因此就超出了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的范畴。但是,从心理学或者神经学的观点来看,它就不是形而上学了,这两门科学是依靠其特有的公式在研究心灵和身体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意志就如同我们所发现的那样,也就是说,是人类在行为和交易中的全部活动。然后,我们构建了概念、原则、公式,基于我们现在的知识来看,这些概念、原则、公式将有助于对政治经济学所有问题的研究,不需要引进所谓的形而上学,但实际上是自由和决定论的问题。

然而,在这里,我们认识到,如果意志是自由的,并且在人类的意识中是完全多变且不确定的,那么就不可能有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如果我们还想要有一门关于意愿的经济科学,那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意志的作用中寻求一致性。我们寻求这样的一致性,并非仅仅是在怎样和多少这种科学的意义上——这两者适用于自然科学,而是在意志的为什么的意义上。这种意志的意义,我们可以按照韦伯所给的意义加以“理解”。但是,我们的为什么不同于韦伯的为什么。他认为,价值是一种纯粹主观、变化无常的情感,不受任何逻辑规则的支配。对于个人而言,这无疑是正确的。在这方面它是主观的意志。如果我们把自己的科学建立在主观情感之上,那么我们就不可能有任何社会科学,那就必须求助于形而上学,或者是完全以个人为研究对象的科学,那就是教育学。这就是韦伯的困境。对于社会科学的目的而言,他在自己的方法论中引入的是个人主义的实体,是主观的价值,或者个人的意志。而这个实体,就我们所知,无论是“自由的”还是“被决定的”,都是十分反复、无法解释、特别个人主义的。但是,如果我们把自己对一致性的探索放在众多运行中的机构的交易上,而不是放在个人的情感上,那我们就的确把握了许多的相似性;在我们自己的意识中,我们可以理解这种交易的相似性为什么是一致的,因为它们是我们靠经验就可以了解的相似性。

这些一致性之一就是习俗。尽管个人的情感、主观的估价、主观的意志有可能变化无常、大相径庭,以致任何科学的一致性都不能以它们为依据,然而,当我们注意的是交易而不是情感时,我们确实发现了行动的一致性。不过,在这里,形而上学的问题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心理学而不是经济学的问题,为经济科学的方法论设定了一个限制。心理学或者神经学,发现了被称为习惯的某种个人主义的一致性,从休谟时代起,这些一致性就没有跟习俗区分开来。但习俗不过是众多个人习惯的相似性。从前,经济科学把这当成了一种不需要研究的假设,但是近来,经济科学的方法论要求我们看远一点。实际上,要确立一种社会力量或者压力的理想类型或者公式,这种力量或者压力会迫使个人按照不同的服从程度去遵从,而它本身则能按照它自己超越这种习惯假设的权利去加以研究。

这样的研究是历史的研究,其富有成效的资料来源是在法律和仲裁的判决中,习俗在这些判决中被转化成了习惯法。在这里,陈述习俗的定义变成了方法论的功能,不是基于心理学和个人主义的习惯基础,而是基于这种社会压力,这种压力迫使所有的个人在司法权范围内行动一致。由这样的来源得出的这样一个定义表明,强加给那些情感、估价、意志都变化无常的人头上的处罚或者制裁,并不符合我们所谓的习俗的“行为准则”。有了这样一个习俗概念,经济科学能够而且的确可以作为一种研究工具而发挥作用,而且它有助于解释和理解。

但是,它之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它引入了社会科学中特有的另外一种原则,这是旧的习惯或习俗概念中所没有的。这就是我们称为未来性的预期的原则。习惯是行为的重复,决定于——如果它们是“被决定的”——发生在过去的生理作用。但是,习俗的约束力或者“决定的”力量是想象的未来损益的预期的相似性。这种“未来性”尽管从主观的观点看属于个人主义的心理科学的范围之内的内容,但是从交易的观点看,它不是别的,正是基于社会制裁的现有的安全、服从、自由和风险的承担。

这一未来性原则同样提供了价值或者目的概念的一切客观意义。因此,韦伯变化无常、不守规矩的主观价值或者意志是不可能有科学所要求的一致性的,它被估价和意愿的这些相似性所取代,而估价和意愿是法学和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但是,任何科学都不能为了成为一门科学而要求绝对的一致性,甚至连天文学都对可变性留下了余地,经济学更是这样。真正的事实是,我们有一个庞大的力量复合体,或者说原则复合体,共同发挥作用,这样就阻碍了其中的任何一种的精确的重复;经济学的难题是为了让这些变化性可以被解释和理解,因而就得让各种原则相互关联,但不是因为个人价值和意志的莫名其妙的反复无常,而是因为构成意愿整体的几个原则的不断变化的相互关系。可以说,这种变化性是各种因素功能性的相互依存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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