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的资本收益的概念替代物质的边际生产力的概念,是基于比上面讨论过的实用主义理论更为深刻的社会哲学基础。它涉及把社会本身作为经济科学有效概念的社会的性质。它要求我们回答这样一个问题:究竟谁是社会?是资本家?是地主?是劳动者?维克塞尔的理论继承自李嘉图、杰文斯、庞巴维克,他的理论把社会人格化为了资本家对利息和利润的追求,因此,社会有一种生产成本,而它的净收益就是利息和利润。
实际上,所有的经济学家均采取社会的观点,无论他们是个人主义者、共产主义者、法西斯主义者、资本主义者,或是其他的什么主义者。这就要求他们要看穿制度上的买、借、习俗、法律、资本化,其目的是为了触及物质的实体。一切社会生产都关注的最重要的实体是消费品,但同样的消费品也是必要的生活条件,人们在这个基础上才能生产出更多的消费品。消费品是社会过程的开端和结尾,这些消费品构成了真实工资、真实利润、真实利息、真实租金,以区别于名义的或制度的工资、利润、利息、租金。
李嘉图提出的观念是,社会资本不是工具或机器,而是由资本家和地主提供给劳动者的消费品的数量。这就是社会的生产成本。但利润、利息、租金则是资本家和地主获得的消费品的“净收入”。因此,李嘉图所描绘的“社会”是由资本家和地主而不是劳动者组成的。由资本家提供给劳动者的消费品的数量是真实资本,然而机器和地力却是人类的发明,劳动的生产力就是据此提高的,以便在劳动的生活成本之上还可以要求获得一种利润、租金、利息的净收入。他在“劳动、资本和机器”之间作出了区别。机器不是资本,它是生产力,正如地力是自然的生产力一样。社会资本就是由资本家提供但由劳动者消费的商品。[285]
卡尔·马克思采用了同样的观点。他的资本家和地主是占有消费品“总收入”的所有者,他们预付给劳动者维持生存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消费品;在生产结束的时候,在他们最初提供的东西之上的是资本家和地主留给自己的也是留作租金、利息、利润的消费品的剩余。马克思的“剩余”就是李嘉图的资本家和地主的“净收入”,但对马克思而言,它完全就是不劳而获的。
杰文斯遵循了李嘉图和马克思的思路和想法,但却用货币而不是用工时作为计量的单位。对于杰文斯而言,社会资本同时也是提供给劳动者的消费品的数量,相当于资本家的“投资”,但租金、利息、利润则是资本家和地主所获得的消费品社会净收益的货币价值,是在他们支付给劳动者用于购买消费品的货币工资之外获得的。
但是,通过用货币替代工时,杰文斯用全新且重要的“自由”资本和“投入”资本的概念,替代了古典的和共产主义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概念。按照杰文斯的概念,自由的资本或者说未投入的资本(后来被维克塞尔所采用),在定义的时候,不应该包含以前的经济学家曾包括的五花八门的流通商品在内,比如说原材料、消费品、存货、货币,在这一点上,经济学家们被形体上可移动的东西的比喻误导了,唯一应该包括的是劳动者用资本家付给他们的货币工资所购买的消费品的数量。这些货币工资就是资本家投资的全部,[286]但用它购买的消费品的数量,不仅是真实的工资,而且也是社会的生产成本,因此它在“自由”资本的意义上是社会的资本。劳动者的消费品是自由资本。
然而,一旦劳动者把自己的工作附加到资本家所有的自然材料上,那么这种附加的价值就变成了资本家的财产,于是那么多的由劳动者的同量消费品所代表的自由资本就消失了,而它的等价物则变成了所有资本家的投入资本。在杰文斯和维克塞尔的理论中,利息、利润、租金现在变成了劳动者在他们自己过去的消费之外生产的额外的消费品的数量,这个看法跟李嘉图和马克思相同。这些额外的消费品就是资本家的“剩余”。
现在庞巴维克出现了,他在李嘉图、马克思和杰文斯的学说上作了两处改变。光靠劳动——包括那些以利润作为“管理工资”的人的劳动——不能生产财富。劳动和管理必须得到自然力所提供的“物质服务”的帮助。因此,从社会的观点看(这个观点表面上忽略了财产所有权),在生产之前不仅要给劳动者和管理者提供消费品,而且那些提供物质的自然力使用价值的人也必须在生产能够开始之前就支付给他们消费品。这些物质服务的“使用价值”,庞巴维克称之为“租金”,这不是狭义的经济意义上的李嘉图的不劳而获的增量,而是历史上的租金的意义,是任何东西使用价值的报酬,是利润、房屋的租金、机器的租金、农场的租金、马的租金、雇工的工钱,但这不是支付给资本的使用价值的利息。不过这些租金并非货币租金,因为他已经省略了货币。而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的租金就必须是消费品,而在资本品的使用可以开始之前,消费品是不能预先消费的。
维克塞尔采用了庞巴维克的这个概念,因此消费品不仅是一个工资基金(包括管理基金),而且也是一个地租基金。[287]它们的意义在于,它们必须在生产之前就提供,目的是为了让工人和物质的自然力(这是劳动在生产中所需要的)两者都开始发挥作用。庞巴维克曾说过,资本主义经济的构成,不仅在于雇用了包括管理在内的劳动力的劳动,而且还在于旨在创造未来消费品的土地及改良的使用;反过来说,现在的消费,大部分都是从过去劳动和土地的使用价值中获得的。物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是劳动和自然力两者的产物。正如拥有劳动力的劳动者必须在生产之前提供给他们消费品一样,自然生产力的所有者也必须在生产之前支付给他们消费品:一种是消费品的工资基金;另外一种是消费品的租金基金。[288]
庞巴维克把工资基金与租金基金联系在一起的观念,被维克塞尔所采用,但这种观念是现在对未来消费品的低估,因此现在的较少数量的消费品,就等于未来的较大数量的消费品。既然靠工资为生的人和靠租金为生的人认为现在消费品的价值要高于未来的同样种类和同样数量的消费品的价值,那么给他们提供现在的消费品的资本家,按照他们现在的估算,在换取更大数量的未来消费品的时候,也会获得作为利息的贴水。
对这种区别的检验,就是看消费品是在生产期之前得到的还是在生产期之后得到的。如果是在之前得到的,那它们就是消费品的社会资本;如果是在生产期的末期得到的,那它们就是生产期之前所消费掉的消费品数量之外的消费品的自然利息。“自然利息”,就是说,给资本家的消费品,不是事先获得的,而是在生产过程已经产生了必要的剩余之后获得的;但是,“自然的”工资和租金,就是说,靠工资和薪水生活的人和靠租金生活的人的消费品,是事先获得的。因此,它们是杰文斯的“自由”资本,但任何作为利息获得的消费品都不是事先获得的,所以不是社会资本。
未来性的采用,标志着庞巴维克成为了最伟大的经济学家中的一员,没有他的真知灼见,要得到现代各种问题的线索是不可能的。
然而,结果却是一种唯物主义的社会概念,在这个概念以及李嘉图、马克思、杰文斯的学说中,劳动者是动力机器,资本家用消费品给这些机器添加燃料,目的是为了给资本家生产出更多的消费品。但是庞巴维克在这个体系中引入了未来性,他认为,在生产进行之前,“租金”或者是“物质的使用价值”,也必须以某种方式事先提供。因此,他对地主、靠工资为生的人以及其他所有提供原材料的人与从未来的生产中获得收益的资本家进行了区分。(www.xing528.com)
然而,就排除经济科学中的“权利和关系”并把这门科学完全建立在物质和快乐之上而言,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高招。[289]在物质方面,庞巴维克回归到了李嘉图之前的生产力概念,这种生产力是与人一起辛勤劳作的自然力的生产力;而劳动本身是一部动力机器,必须用煤和其他消费品来喂饱它。在心理方面,他让那些花了一段时间来等待消费品的人成为了未来的消费品贴水的唯一收益人。因此,对于那些随着连续时点的交易获利的人,他没有给他们留下任何实际的位置,他完全从利润产生的时点上转移到了利息积累的时段上。
通过让自然具备跟生产性的劳动一样的生产性,他回归到了魁奈和斯密的仁慈的自然的观念。这跟他的一般哲学是完全吻合的。他的一般哲学认为,现代生活已经从李嘉图、西尼尔、马克思的“痛苦经济”改变为了“快乐经济”,类似于十八世纪理性时代的神的恩惠、现世的丰裕、世间的幸福,但是他用迂回过程更强大的技术生产力代替了神的恩惠。
他处心积虑地从经济科学中排除出去的私有财产和关系,又被他从一个偏门中带了回来。因为可以肯定的是,消费品不是支付给“自然”的,它是支付给自然的所有者的。因此,他排除了财产就等于排除了经济科学中的稀缺性,这还是跟他的快乐和丰裕的哲学相一致的,因为只有稀缺的东西才会被占有。
从同样的技术丰裕的哲学出发,庞巴维克得出了他的选择学说,这是在效用成本或者是说在较大或较小的两种快乐之间进行选择的名义下提出的学说,在这种情况下,快乐是指现在消费的快乐和未来消费的快乐。在这个推导中,他没有留意凯雷—巴师夏关于在较大和较小的两者痛苦之间选择的稀缺性学说。
问题出来了,为了让所有者等待,为什么社会不把利息也以消费品的形式事先支付了?毫无疑问,从个人的观点看,获得利息的人不得不走在现在消费的前面去等待未来的消费。在未来降临之前,他不会得到消费品的真实利息。但从社会的观点看这是不是正确的呢?
还有利润要考虑在内。在早期的理论中,“利润”这个词一方面没有跟利息清楚地区分开来,另外一方面也没有跟管理工资清楚地区分开来。作为管理工资,它们后来被归为劳动,以此作为管理劳动的报酬,这样一来,它们就必须预先被支付。这是马克思、杰文斯、庞巴维克的分类方法。但即便是如此,如果继续假定利润承担着一种与利息的平衡的关系,利润随着利息的提高而提高,利润随着利息的下降而下降,那么利润还是没有跟利息进行有效区分。这个假设是不正确的。
但是,利润仍然是未来的利润。从个人的观点看,它也跟利息一样,不到未来不会支付,甚至都不会知道。只有到了那时,它才会变成消费品的真实利润。但是,从社会的观点看,为什么利润就不能跟工资和租金一样,在生产之前就支付出去,以便促使那些具有商业才能的人承担起风险以及未来向其他人支付工资、租金、利息、贷款本金的责任呢?
这些问题看起来似乎微不足道,但却涉及社会本身的性质。如果将社会人格化,那么社会就有一种以消费品为形式的生产成本,这个成本必须在生产之前就预先支付,结果社会变成了资本家,等待着构成利息和利润的消费品。但如果社会只是一个名词,那它的意思就是指一个运行中的机构里所有的参与者的一致行动,那么它的成本就不是成本,并且如果这个机构还在运行的话,那么无论从个人的角度还是从集体的角度看,它都不过是参与者能够支配的总产出的份额。而劳动者不再是跟自然力一样的动力机器,他们跟具有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地主和资本家一样,是公民。当然,社会对痛苦、成本、等待、收益、价值、利润是一无所知的,它什么也不知道。所有要知道的东西,都是由个人知道并采取行动的。他们所知道是,如果他们被认为是这个机构的一个部分,如果他们的参与让机构保持着运转,那么他们在社会的产出中可以获得多大的份额。
因此,社会成本并非一种成本,而是个人通过现行的财产制度所取得的社会产出的一个份额。作为一种份额,它不会预先支付,但会预先拟定,目的是为了促使所有的阶级避免保留他们占有而其他人需要的东西。份额是“劳动所得”还是“不劳而获”无关紧要,它不过是财产、自由、政府的各种制度在绵延不断的未来要求支付的一个份额,目的是为了让这个机构可以继续经营下去。所有的参与者,不仅仅是资本家,正在进行的一切行动都是在对未来的期望中进行的。因此,一切预期的消费品,不管是最奢侈浪费的生活方式,还是最穷困的劳动者最为窘迫的消费,甚或是孩子、乞丐、精神病患者的消费,都没有被看做是社会成本,而是生产的社会份额。从制度上讲,最后提及的内容是作为税赋出现的,在全社会中,它们是用税金购买的消费品。因此,在现有的财产和政府的制度下,所有的消费品都是要被不断消费的社会资本,目的是为了让生产可以按照它实际所进行或还没有进行的方式继续下去。
因此这就暴露出了两种对立的社会观——一种是机械的,一种是制度的。机械的社会观没有考虑私有财产,但却让所有权从一个边门进来了,目的是为了确立一种诱因,引导人们为了生产未来的消费品去工作、储蓄、承担风险。制度的社会观则是所有权本身,赋予权力让有组织的社会提供诱因,保持机构运行。机械的观点具有物质的东西通过触摸可以感知到的实体,可以被处理、消费、享受、生产,它诉诸常识,是经济学家中的机械论学派和心理学派坚实的基础。制度的观点是无形的,因为它所关注的所有的物质的东西都在或远或近的未来,它们只存在于对集体行动稳定性的现在的预期之中。这些现在的预期我们称之为谈判心理,那是一种集体的预测活动。
然而,没有一个参与者能够靠未来的消费品过活,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现在就有过活的消费品。现代的制度组织如果运转得顺利的话,那么就可以通过利息和风险贴现两种手段现在就提供消费品。庞巴维克的未来性就是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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