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易见,工资和薪水是在产品销售之前支付的,有时候是在三十天之前,有时候是在三十年之前。那么,企业家是如何得到货币以便在产品销售之前支付工资和薪水的呢?不到产品卖出之后,工资和薪水的确不能支付,正如不到产品卖出之后利润无法确定、股息无法公布一样。
在产品销售出去之前就使得工资和薪水能够支付并用作购买力的,是银行制度。使得利润可以在产品销售之前就用作购买力的,也正是这种银行制度,而利润、工资、薪水、利息、地租都是从产品销售中得来的。这种银行制度是按照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两种方式运行的。商业银行供给实业经营所需要的资金,投资银行则供给实业资本设备所需要的资金。
商业银行使得企业家在产品销售之前就可以购买原料、支付工资,这是通过我们已经描述过的货币预测制度来完成的。被贴现的不仅是未来利息的支付,而且还有考虑到未来风险的未来利润,现在因支付原材料和工资的钱要少于当产品销售出去时将会被接受的预期价格,因此贴现就是通过这个过程完成的。拿我们使用过的那个简化公式来说[217],预期六十天内可以卖到六万美元的产品,经过利息和利润的双重贴现(利息六百美元,利润六百美元,共计一千二百美元)后,现在的价值是五万八千八百美元。可能存在种种的不确定性,但为了简化起见,我们把它们都忽略了,因为在这里我们只关心一般原则,即利润是只在商品卖出去之后才变成购买力,还是在商品卖出去之前变成购买力。构成对现在的商品和劳动购买力的只是每笔交易中已实现的利润,还是每笔交易中的预期的利润?如果变成购买力的只是每笔交易中已实现的利润,那么很显然,归于利润的份额就会延迟于生产,这样就会有卖不出去的商品的剩余逐渐积累起来。但是,如果决定现在购买力的是预期的利润,那么与工资作为购买力的延迟相比,在生产之后,就不再存在利润作为购买力的延迟。
然而,为了理解利润延迟与利润预测理论之间存在的问题,我们还需要对银行制度的机制进行分析。我们可以问一问:是不是也不存在利息延迟?银行家什么时候得到六百美元的利息,当他得到利息之后会用它来干什么?通过贴现过程,他显然在产品销售之前的六十天就得到了利息。银行家已经给自己的客户贷了六十天之后偿还的六万美元款额,但在账簿上,他让自己对商品的销售者负责的只是见票即付的五万九千四百美元。[218]这六百美元的差额,就是未使用的银行的信用[219],这笔钱银行可以贷给任何其他的制造商,其他的制造商可以把它作为一个存款账户,然后用来购买原材料和支付工资。通过这个贴现和转移银行存款的过程,这六百美元的利息早于特定商品销售的六十天,被其他的雇主用来购买其他的原材料和工资,而从特定商品的销售中,购买六万美元商品的第一个制造商的消费者偿还给银行的本金和利息,将在六十天内支付。
因此,如果商业兴旺,就不存在利息的延迟。利息的数额是按照原材料和工资的价格低于制成品的预期价格预先规定的。而这些利息实际上是被其他的制造商在别处用于创造对劳动的需求,它不是在自己的工厂里直接创造,就是通过对原材料的需求间接创造。
利润也是如此。但在这里我们必须引入运行中的机构的概念。在前面的例子中,我们挑了一个六十天期限的单笔贷款交易,但这只是无数不断重复自身的类似交易中的一笔,如果所有的商业都照常运转,那么种种交易就会在其他的运行中的机构中发生。假定这个特定的机构每天生产和销售价值六万美元的制成品的话,那么一年中的每一天都会因提前六十天的贷款和约定实现六百美元的利润。每天能够实现这六百美元的利润,是因为制造商在六十天前预先支付在原材料和工资上的钱,要少于他现在从制成品上得到的钱,原因在于先前的利润贴现。
他用每天的这六百美元的利润盈余来做什么呢?他会把它用掉或存起来。利润是以从向许多银行里提取出来的支票的形式来到他这里的,这些支票他存进了自己银行的贷方账户。如果他提取出来是作个人消费,那么他就把利润直接或间接地用在了雇用劳动力上面。但如果他把利润储存起来,那他可以用两三种方式:他可以把利润作为贷方存款留在自己的银行账户上,这种情况下,银行就可以把它贷给其他的企业家用于雇用劳动力;如果他已经因为贷款而对银行负债了,那么他增加的贷方存款就减少了他对银行的净负债,但是它也以同样的数额减少了银行的即期债务,而且如果银行还没有达到其法定的储备极限的话,那银行就有不小的回旋余地,可以把第一个制造商减少自己净负债的这六百美元贷给其他的制造商。无论是哪种情况,这个制造商都已经储蓄了他的利润,而且通过商业银行把它贷给了其他的制造商,他们可以用这笔钱立即雇用劳动力、购买原材料。
哈斯廷斯跟福斯特、卡钦斯一样,都反对把银行贷款的支付看做是购买商品和雇用劳动力的货币支出。他说:
“这个机构还给银行的这笔钱可以被贷给其他的制造商(或者甚至再贷给同一个制造商),以作为商品生产的资金,因此,它最终是会到达一个消费者手里的,但只有把它支付给另外的商品生产者之后才会这样。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与商品生产者所支出的购买力之间的差额,会依旧存在。因为这个原因,我们不认为银行贷款的支付就等于货币的支出。”[220]
在这里,显然残留了这样一个谬误的观点,那就是认为是消费而不是储蓄创造了对商品和劳动的需求。由银行贷给另外一个制造商的这笔贷款是利润的“储蓄”,在商品的生产中,会作为购买力立即用于购买原材料和雇用劳动力,而所生产的商品在后来将会被其他的制造商销售出去,不会等到它到达消费者手里。
而且这样支出的购买力,与所生产的商品经过贴现的未来销售价值的现在价值,是大致相等的(考虑到了预测的误差)。例如,在我们的例子中,现在的价值是五万八千八百美元(减去了利息贴现和利润贴现),这是在销售之前六十天支付给原材料和劳动力的数量,所以在购买的时候,所支出的购买力当然跟所购买的原材料和劳动力的价值是一致的。在六十天里它会更值价,但银行机制和预测贴现关心的是这个差额。
或者制造商不让银行把等于其利润数目的钱贷给其他的制造商,出于自己企业的支付目的,他可以从自己的账户中把钱提出来,这跟他为了个人消费把钱取出来是完全一样的。他可以把它作为“未分配的利润”在自己的企业中进行“再投资”,这种情况下就意味着,他在扩建厂房或扩充其他设备的时候用这笔钱来雇用劳动力;或者他可以在自己的产品销售之前直接用它来支付业务工人的工资,而不是从银行借钱来预先支付。这种情况下,在他的账簿的资产方面将会出现“在制品”或“存货”这样的项目,大致跟他支付给他们的价值相等。
或者,在最后,如果在三十天或六十天的时间里,他已经把制成品卖给了消费者,那么在他的账簿的资产方面就会出现“应收款”这个项目,但在负债方面却不会出现相应的对银行的债务,因为他每天六百美元的利润实际上已经贷给了消费者,而他对银行的债务也如数减少了。但是,由于购买了原材料却没有付款,因此在他的账簿的负债方面会出现“应付款”的项目。
如果他的债务人偿付他们欠他的债务,那就会减少他的“应收款”,他们是通过付给他银行支票来做到这一点的,他可以把银行支票存入自己的银行,这样就可以增加他自己的活期存款账户,在购买原材料和劳动力时随时支用。另外一方面,如果他要通过偿付欠其他制造商的债务以减少自己的“应付款”,那么也是通过自己银行的支票来做到的,其他制造商也可以把支票存入自己的银行,在购买原材料和劳动力时就可以立即支用了。
哈斯廷斯还反对这样一个观点:“应付款”的减少就是作为购买力的货币的支出。他说:
“最后,我们会有这样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一百美元(现金方面的增加)有可能用于减少应付款。如果这笔钱所付给的那个机构因为成本和利润在先前所支出的货币与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完全相等,那它将不必在本期的全部支付之外再支出这笔钱。这一百美元甚至可以用来归还银行的贷款,因此就不会打乱购买力流量与商品流量之间的平衡。然而,因为这种购买力被冻结在了与其的应收款上,因此债权机构不能完全支出所需要的数量并不是不可能的,尽管现在也可以补上这个不足,但跟这笔钱已经同时用于商品生产的支出还是不一样的。”[221]
由于未能认识到银行机制和预测贴现,这里又是支持销售延迟谬误的储蓄谬误的残余。当这个制造商将他的一百美元用于减少应付款账户时,他通过开出自己银行的支票,把一百美元的存款转移给了他的债权人,而他的债权人把钱存了之后,在自己的银行账户上就增加了一百美元。这相当于通过增加银行对他的一百美元的即期负债,从而减少了他一百美元的银行贷款。
这一错误源于这样一个观念,那就是债权机构以前不能支出所需要的全部数额,因为它的购买力冻结在了应收款上,应收款被“冻结”的唯一理由是因为它们是“呆账”。如果它们是有把握收回的债款,那就不会被冻结,它们就是他的资产的一部分,凭借着它们,银行会按照一定的贴现预付给他购买力,他可以立刻用它来购买原材料和劳动力。
这种预付款通常可以按照两种方式获得:一种是“客户信贷”;一种是把应付款按照一定的贴现出售给银行。客户信贷构成了美国国内银行业务的一大部分,尽管应收款不是卖给银行的,但银行却了解应收款,它们构成了客户资产,银行为凭此“支持”客户,通过贷款和相应的活期存款账户,在应收款支付之前贷给客户必要的数额。因此,在商品售出之前应付款并没有“冻结”购买力,它们正是银行机制在所售出的商品偿付之前预付购买力的基础。
银行预付的另外一种方式,是按照一定的利息风险贴现,把这个应收款实际卖给银行,银行给这个卖方账户创造一笔存款,大小相当于这笔款的未来面值减去贴现。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商业承兑汇票或“双记名票据”,使用这种票据的时候,商品的买卖双方在票据到期的时候都有偿付的义务。在这里,“应收款”从银行客户的资产中消失了,在它的位置上仅仅是一个“银行现金”存款,可以立即用来购买原材料和劳动力。在这里,又是利润延迟和利息延迟都不存在。银行机制的创立的明确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这种购买力的延迟,它使得人们在生产过程中以及商品销售之前就创造出了购买力。
而且,再说一次,这种购买力大致等于(考虑到预测误差)所生产商品的现在价值,因为它们的现在价值不是别的,正是在生产的过程中,按照它们现在的价格购买原材料和劳动力时实际所支出的购买力的数额。它将按照现在的价值“购回”所生产的一切,当未来价值变成现在价值的时候,也是同样的道理。预测贴现和银行机制提供了按照产品的现在价值计算的偿付手段。(www.xing528.com)
因此,如果业务正常进行,那么不管是通过商业银行,还是通过在自己企业的使用,一切利润都可以立即作为购买力用于购买劳动力,无须等到商品销售出去,也无须等到利润转化成股息。我们在两个方面对利润延迟理论进行了改进:一是用结束交易代替了股息分派;二是用运行中的机构的重复交易代替了它自己孤立对待的单一交易。
用交易代替股息分派的这种办法,使得我们加强了过去我们已经阐明过的关于交易意义的说法。[222]在时间上它有一个开始和终止:开始我们区分为终止谈判,终止我们区分为结束交易。
开始是在人们认为两种所有权转移谈判生效的日期和时点。无论最后完成的是哪一项,交易的终止都是在履约或支付的日期和时点。这最后的日期就是交易终止的日期,因为交易创造了两种债务:一种是履约的债务,这种债务在商品实际交割并收到时解除;一种是支付的债务,这种债务是在货款收到时解除。
交易也可以立即结束,在这种情况下两种债务都立即被偿付了,而且这是一种为了得到“现金”的销售。在这里,履约和偿付之间的间隔如此之短,以至于一般都不把它作为债务看待,但它仍然是一种债务,只不过是间隔太短,不值得为了计算利息贴现或利率去计量它。在履约和偿付之间的时间过去之前,交易是不可以结束的。这样的债务是可以转让的,在我们的例子里,交易是在六十天的期满时结束的。据估计,在美国,这种商业交易的平均周转率是十五天左右,或者说是每年周转二十六次。[223]这意味着,交易期间每十五天的利润盈余是能够了解的。与此同时,这些利润盈余要么变成存款贷给其他的制造商或再投资于生产扩张,要么被用作营业费用,包括资产重置。无论哪种情况,它们都被“储蓄”起来了,而这种储蓄是一种利润储蓄的持续的重复,因此也为通过生产或建设来形成利润创造了一种雇用劳动力的持续的重复。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为建造厂房和购置机器设备所发行的长期债券。这类的交易要等到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期满才会结束,到底多久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这里,如果要准确计算的话,那么我们期望贷款的期限与设备的期限在某种程度上就要相符;产品是靠设备的运转创造的,接下来设备的运转的资金,则是由短期的商业贷款交易所提供的。新设备会有折旧,如果其寿命预计是十年,那么就会发行一笔为期十年的债券,债券要承担每年偿付的利息,同时每年要为债券准备偿债基金,或者是相当于本金的十分之一的设备折旧基金,在设备用坏或报废的时候,将结束这笔贷款交易。
据说,一家大型的汽车制造商有这样一项政策,每年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比率“折价”其机器设备,所以到五年期满的时候机器设备就完全“损耗”掉了,报废是主要的理由。当竞争对手正在装配新的、更有效率的机器设备时,这家公司如果还在使用五年前的旧机器的话,那么就无法竞争。如果这家公司用五年期的债券借到了这笔钱,那它就会预期每年拨出相当于本金百分之二十的偿债基金。[224]但是,既然它没有借这笔钱,那么就会因为折旧和报废的原因,从自己的资产中每年“折价”百分之二十的机器设备。无论哪种情况,这家公司都必须补偿自己的损耗,但它主要是通过在汽车定价的时候把全部的折旧和报废作为一般的管理费用分摊到每辆汽车头上来做到这一点的。如果通过每年折价机器原始成本的百分之二十的方式来完成的,那么这个数目将通过对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以及收益表上的利润的扣除来显示。如果用偿债基金的方式来完成,那么这笔账将作为一笔资产出现,它将抵消由于五年期的债券而引起的同样数目的负债,不过偿债基金资产是从减少利润配给方面获得的。
无论哪种情况都是把利润保留下来,而不作为股息转移给股东。单纯“把机器折价”就是按照那个数目“储蓄”其利润的,除了预期的时间长短不同外,这个过程与商业贷款或利润再投资没有什么区别。正是汽车的未来价格和数量,或者是贴现为现在价值的其他产品,与银行机制一道,使得现在的利润被“储蓄”了起来。一般而言,这是一个减少原材料购买、减少机器或厂房建造、减少雇用劳动力或者支付更低的价格和工资的过程,这样就会把现在总的债务或负债降低下来,使其数量低于从未来的成品销售中获得的预期的总的货币收入。利润一赚得就“储蓄”起来,利润被储蓄起来之后,就会在制成品销售之前用于购买劳动力;只有没有被储蓄的余额才会宣布为股息,然后被股东“用掉”或“储蓄起来”。
因此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由于银行的利息制度和对利润贴现的预测,因而利润作为购买力并不存在什么延迟,就跟工资作为购买力不存在延迟一样。利润在生产的同时就可以用作购买力,这跟工资在生产的同时就可以用作购买力是一样的。
销售延迟理论是因为货币的“流通”理论才看似有道理。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一理论是由法国的魁奈首创的,在1758年的法国,商业银行还不为人知,构成“通货”的只是金属货币。在魁奈看来,货币就是一种商品,跟谷子和小麦一样,它从买方“流到”卖方是为了换取产品。当纸币取代金属货币的时候,它也是作为一种“流通媒介”在转手“流动”,使商品流向相反的方向。
这个比喻很贴切。魁奈是从血液循环中得出这个比喻的。显而易见,在只存在金属货币或纸币的情况下,消费者除非钱袋里确实有物质的金属铸币或纸币才能购买。公司的股东也只有股息以金属铸币或纸币形式宣布的时候才能将自己的利润作为购买力使用。制造商在他的产品真正卖出去并获得金属铸币或纸币之前,是无法用他的销售利润购买任何东西的。[225]有了一个从金属货币时代继承下来的货币理论,如果把它发挥到极限,那么就只有雇佣劳动者在他们生产的时候才是他们产品的购买者,而且由于他们只能以制成的消费品形式购买这些产品,因而他们就不可能购买生产这些消费品时所用的全部原材料。在他们生产这些消费品的时候,他们对消费品的购买也不可能支付那些只生产原材料的其他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这种物质流通概念的现代形式——自魁奈以来它已经历经了几个世纪,而且是所有不理解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机制的人的日常经验——出现在下面对福斯特、卡钦斯的引用中。在绘制了一张跟一百七十年前魁奈著名的“货币的循环流动表”非常相似的图表之后,这两个作者说:
“有些货币很快就能完成这个循环,有些货币则比较慢。正如图表所示,一部分消费者的收入直接用在了个人服务上,而另一部分则支付给了个人,用于购买二手汽车和其他的‘旧商品’,也因此从一个消费者直接转给了另外一个消费者。但是消费者所花费的大部分货币,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才能回到消费者手里,部分花在新商品上的钱,例如,花在一双鞋上的钱,到了批发商的手里;部分钱到了制造商的手里;部分钱到了制革工人的手里;部分钱到了饲养牲畜的农民手里;部分钱到了收割机的生产者手里;部分钱到了工程的技工手里。它们如此才回到了消费者手中。在从消费者回到消费者的循环中,花在这双鞋上面的有些钱经过的手要比我们的例证中还要多,有些则要少一些。鞋的零售商以周薪的形式立刻支付给其店员的那部分钱很快就完成循环。以现金形式放在一边的那部分钱,作为制鞋商的未分配利润,可能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循环。我们称为货币循环时间的是所有的货币从一种消费用途流到另外一种消费用途所需要的平均时间。”[226]
这种物质的类比只适用于金属或纸币时代,而不适合于商业银行及其支票账户。它是产业的“现金购物自行运送”计划,它适合于工资袋和钱夹子。这种“流通中的货币”由种类繁多的铸币和纸币构成,由于限制了供给,因此每种类型都与黄金保持了票面价值的等值,而且每种类型都是一项专门的研究,可以在过去七十年的法规中回溯自己的历史。
所有这些“流通中的货币”在购买商品和支付债务的时候,实实在在地从这个人手里转到另外一个人手里。但十分奇怪的是,这四五十亿美元的货币在流通中支付的几乎不多于全部购买额的百分之十到二十。全国全部买卖交易总价值超过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都是以银行支票支取存款为手段完成的。[227]不过即便如此,但所有这些流通都来自于银行,而且已经包含在存款者账户的借方了。这些“存款”是银行家的过期债务,因此是见票即付的,这种存款由银行创造,其专门的目的是为了购买企业家尚未到期但可在未来特定的时间支付的债务。除了在很小的程度或范围经过背书之外,提取这些存款的支票并不流通,它是一种命令,要求银行家在自己的账册上把银行的一笔见票即付的债务(存款)转移到另外一个人的贷方。这个纯粹的命令实际上在一切交易的全部价值中都是购买力,通常支票只存在一天或两天,但使得支票成为可能的贷款或贴现则能存在一天、三十天、九十天甚至更长的时间。
因此每笔贷款交易都创造了它自己的货币。例如,一笔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单个的银行与买家或卖家的交易。一个钢铁制造商以每吨四十美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农业设备制造商一千吨轧钢,六十天付款,由农业设备制造商“承兑”的债务就是四万美元。银行家以百分之六的贴现或六十天百分之一的利息购买这笔债务,在他的账册上给钢铁制造商的贷方开立一笔三万九千六百美元的存款。已经在同一银行建立了存款账户的农业设备制造商在六十天到期的时候,用支票支付自己欠银行的四万美元的应付款,交易就结束了。
在农业设备制造商能够付款之前,这笔交易就为钢铁制造商创造了三万九千六百美元的购买力,另外的四百美元银行可以贷给(假定他在自己的法定准备金限额内)另外的制造商,这笔钱可以立刻动用。在六十天里,钢铁制造商的这笔存款作为购买力支出了,但又回到了银行被记入账户的贷方,又可以支出;但六十天到期的时候,设备制造商通过减少自己的存款四万美元偿清了这笔贷款,银行也还清了自己的储户。就这笔交易的进行而言,在交易开始的时候,它会在银行的账册上显示为一笔四万美元的贷款,一笔三万九千六百美元的存款,一笔四百美元的盈余;在贷款偿付之前显示的是同样的账目。但当设备制造商还款的时候,贷款和存款都偿清了,只留下银行自己的盈余四百美元。这笔交易创造了它自己的货币,没有任何“流通”。有的是购买力的创造、持续和消灭,简而言之,是“周转”,而这些又取决于对价格和数量的预期。
把这种假设的单独一家银行的过于简化的交易乘以一年中数以十亿美元甚至千亿美元的类似交易的重复次数,加上全部银行及其票据交换所,我们所具有的就不是一个货币的流通系统,而是一个货币的预测和重复系统。在对生产和销售所增加的价值增长的预期中,每笔贷款或贴现交易都在创造和消灭它自己的货币;或者反过来说,在生产时期它自己产品未制成状态下的现在的价值,就是其销售时期未来价值的贴现。在基础产业中,农民、矿主、木材商预期会销售给面粉厂、鼓风炉制造商、家具制造商,这些厂商接下来预期销售给批发商,批发商卖给零售商,零售商最后卖给最终的消费者。在全部的过程中他们都在给下一个生产过程提供原料,直至到达最终的消费者手里。在全部过程中,在未来生产过程中所购买的是这些原料的预期价格和数量,在进行未制成商品的生产中,这些都按照较低的价格和工资被贴现的。
银行业是跟这个生产过程齐头并进的,而且使每个生产者在他们不借款而垫付的资金之外都会预先得到所需要的购买力,所得到的购买力是按照其预支的未来价值的现在价值计算的。消费者的货币并不流通,在每笔交易中,它都会被预支、贴现和偿清,在天然资源中都可以追溯到其源头,在银行制度的帮助下,这些交易中的每一项都在创造并消灭自己的货币。
因此不存在购回所生产的全部产品的购买力的缺乏,也不会因为雇佣劳动者没有得到他们所生产的东西的全部价值作为其工资,或者因为储蓄所引起的就业不如同样数目的钱花在消费上引起的就业,或者因为股息不支付就变不成购买力,或者因为每笔销售的利润在商品赢利之前不能变成购买力,因而造成购买力不足。认为国民收入中归于利润的份额太大是造成无法销售的货物积压从而失业的原因,基于这个认识的所有观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在其他地方寻找生产过剩和失业的原因,这个原因我们不会在利润的份额中找到,而是在利润边际和预计货币预测制度的误算中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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