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份额取决于我们所谓的利润指的是什么。共产主义者和早期的经济学家并没有对利润和利息加以区分,但我们现在要进行区分。利息是由法律来执行并且在契约中加以规定的支付。法律保证债务人会偿付,只要他有资金,否则的话法律会宣布他破产。利息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但利润不由法律来保证。利润是买者和卖者、借者和贷者、雇主和雇佣劳动者之间的一种关系,其中的任何一方都有交易和不交易的自由,而且由于其他人也有交易或不交易的自由,因此他们中的每一方都要承担获利或亏损的风险。它是法律所允许并执行的一种“自由—承担风险”的关系。利润的获得是通过低物价时的买进交易(低价购进原料,或者低工资、低利率、低地租)或者高物价时的卖出交易实现的,如果程序反了,结果就是亏损。
因此,那些对公司和企业拥有合法控制权的人一般总在追求利润,唯恐亏损。所以他们的工作是双重的:预测和计划,而那些获得纯利息的人只是储蓄和等待。[205]利润是预测和计划活动的结果,在私有财产制度中,这是那些能够创造利润的人获得产业合法控制权的原因;如果他们不能创造利润,那他们就会通过破产而丧失合法控制权。所以,当我们问利润份额是多少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在问国家给预测和计划活动付出了多少报酬;而当我们问利润盈余是多少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在问个体的企业家和公司在偿付了他们的债务之后还剩多少。
柯普兰采用金氏(W.I.King)创造的计算方法,估算出1925年商品和服务的国民总收入的可能价值是八百二十亿美元,但这包含了还没有计入货币体系的“非现金”项目,例如自有住宅的租金价值、已经估算但尚未用货币支付的利息、在家中消费掉的产品。这些非现金项目的价值有八十亿美元,所以估算的货币收入是剩下的七百四十亿美元。这些货币收入分配如下,见表9-3。[206]
表9-3 货币收入分配(1925年)
因此,根据这些计算,我们可以看到,雇员作为工资和薪水得到了国家货币收入的将近三分之二(百分之六十三),百分之八是作为租金和特许权得到的,百分之五是利息,归于利润的份额大约是国民收入的四分之一(股息百分之六,利润百分之十八)。
但是,这四分之一的国民收入包含了这样一些所有者的估算收入,例如农民和非公司制机构,他们在公司里不是股东,但如果他们曾经是雇员,那他们就会获得工资和薪水。根据金氏估价,如果他们的利润分为纯利润,那么与他们作为工薪阶层或律师、医生、股东所得到的劳动收入相比,纯利润只会是四十亿美元,劳动收入会是九十五亿美元。包括股息在内的纯利润大约会是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六是股息,百分之五是利润),而利润获得者的劳动收入大约会是全部国民收入的百分之十三(24-11=13)。
可是,不理会利润与工资薪水的这种比较没有什么不对的。企业的所有者不会因为他自己的工资或薪水而变成对自己负债。他所承担的得不到工资和薪水的风险,跟得不到利润的风险是一样的。实际上,他以利润形式得到的收入的数量,可能不超过甚至远远不及他支付给其他人的工资或薪水。但那是在数字编就以后的回顾,而不是经营企业的方法。企业所有者是向前看的,他可能称之为工资或薪水的东西,如果他得到了,也是合并在他偿付完所有的债务后剩下的预期利润盈余中了。换句话说,为了经营自己的企业以谋求利润,他因工资、薪水、租金、特许权费用、利息而对他人负债,然后通过先见之明和计划,他得到了自己的机会,获得了未来的他自己的工资或薪水,当然不是以工资或薪水的形式,而是作为利润形式获得的。利润的边际不仅是纯粹的利润,它也是企业家假借利润形式投入的工资和薪水的边际。
因此,我们可以回到金氏的计算方法中,如果不求十分精确,那我们可以估算出,像在1925年的一年中,劳动所获得的工资和薪水是国民收入的百分之六十,而财产所有者和企业家则得到了国民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如果这百分之四十再细分的话,那么百分之九是租金,百分之六是利息,百分之二十五是利润。换句话说,按美元计算,如果国民总收入是七百五十亿美元的话,那么劳动的份额大约会是四百五十亿美元,财产所有者的份额是三百亿美元,后者再细分为七十亿美元的租金、四十亿美元的利息、一百九十亿美元的利润。
显然,如果劳动只获得了产品的百分之六十,那么以货币形式归于工资和薪水的这个份额就不能购回全部产品。
基于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马修·沃尔(Matthew Woll)在代表美国劳工联合会讲话的时候得出了以下的推论。
“自从有了大规模生产之后,产量一直在稳步上升……工资总额已经下降了……这些趋势的结果就是购买力的总体持续减少,越来越不能满足它的需要,或者说不能靠购买来消除日益增长的产出源流……劳工政策可以用几个字来说明:必须让大众消费跟上大规模生产的步伐……国家的头等需求就是让人民大众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不仅要提供充分且不断增加的就业,而且还要把促进社会进步作为一项国家政策。”[207]
这一论点的线索源自于1837年之后的罗德波图斯(Rodbertus),这个论点的两个阶段,我们称之为马尔萨斯学派学说的顺序的社会主义和工会阶段。差别在于,社会主义者在这方面追随的是罗德波图斯而不是卡尔·马克思,他们主张通过政府的行动来实现购买力的增加,而工会主义者则主张通过自愿的劳工组织来完成这一任务。
马尔萨斯创立自己的学说是作为从1815年之后的萧条和失业中复苏的手段,但罗德波图斯创立的学说则是作为萧条和失业的原因,[208]后来霍布森(Hobson)和其他一些人信奉了后者的理论。根据罗德波图斯的理论,地主和资本家吸取了技术生产力日益增加的产出以供储蓄和投资,因此劳动者不能购回他们所生产的产品以供消费,结果就是生产过剩、失业、物价下降。要防止这些现象,只有通过政府建立一种标准的工作日并随时重新调整工时和工资,这样才能保证劳动者在日益提高的劳动生产力中获得相应比例的份额。
更为近代的社会主义者刘易斯(Alfred Baker Lewis)回顾了社会主义观点的三个阶段,大意是,为了防止失业,应该减少归于财产的份额而增加归于劳动的份额。我们略微修改了他的用语,将该理论的这些阶段称为消费阶段、储蓄阶段和股息延迟阶段。我们把这个理论的第一个阶段确认为共产主义阶段,第二个阶段确认为社会主义阶段,第三个阶段确认为工会阶段。我们还增加了由福斯特(Foster)、卡钦斯(Catchings)、哈斯廷斯(Hastings)共同阐述的第四个阶段,我们称之为该理论的销售延迟阶段。利润份额学说的整个序列,我们命名为马尔萨斯—罗德波图斯序列,以区别于我们称之为桑顿—维克塞尔序列的利润盈余学说。
1.消费和储蓄。在这个理论的共产主义阶段,所得出的结论是,一切财产收益,包括租金、利息和利润,都应该用共同所有制予以废除,以便劳动者以工资或薪水的形式获得产品的区别价值。据称,这一补救措施会消除失业。关于这一理论的共产主义阶段,刘易斯说:
“关于周期性的商业萧条,人们执意主张的解释是,把这些萧条归咎于我们的产业生活中利润的地位和存在所引起的一种普遍的生产过剩。按照早期社会主义者不成熟的说法,这一理论是这样认为的:由于地租、利息、股息、利润以及工资和薪水都是从产品中支付的,所以工人们不能取得他们所生产的全部价值,因此工人们也不能买回他们生产的全部产品。诚然,工资和薪水的总额会少于所生产的全部价值,因为产业的所有者以财产收益的形式拿走了产品的一大部分。但对于早期社会主义者的这个观点,人们立刻回应说,以地租、利息、股息、利润形式获得收益的那些人同样也消费商品,实业所有者用掉的他们的收益,足以买回工人的工资和薪水无法购买的那一部分总产品。”[209]
刘易斯说,面对财产所有者也是消费者的上述论点,社会主义者的“回答是,跟工人相比,实业所有者倾向于花费收益的较小部分,而将收益更大的部分用于投资,正是他们的储蓄和投资容易引起与总产品相比的消费者购买力的不足,或者换句话说,引起普遍的生产过剩”。关于这一论点的第二个阶段,刘易斯说:
“对于这一理论而言,最根本的难点在于,它认为储蓄只是目的不同的花钱方式。既然用钱不一定导致生产过剩,那么似乎不存在任何恰当的理由认为储蓄要对生产过剩或消费不足负责。储蓄和投资的人也在花钱,尽管他把钱花在了资本设备或者是用在了住宅这样的耐用消费品上,但这跟在消费行为中这个人把自己的钱用于立刻或至少很快就会消失的消费品上没有什么两样。甚至当一个公司通过增加自己的资本设备进行储蓄的时候,它只不过是通过支付工资给进行产业生产和装配资本设备的人来花自己的钱,它并没有把钱作为股息支付给股东,后者接下来会花掉这个钱。当然,他们是间接花掉这些钱的,方式是支付工资给那些为生产股东决定要购买的东西的工人。换句话说,储蓄只不过是用钱购买生产品(资本设备可以作为典型的例子),而不是用钱购买消费品。因此,储蓄的净效应造成了这样一种倾向,即让劳动流入生产资本设备的产业,而不是流入生产消费品的产业。
“例如,一个富翁决定用掉自己的钱,他也许会用他的部分收入购买一艘游艇,这会导致劳动流入生产享乐用的游艇的造船厂。他也许会购买国际商船公司的有价证券,那会导致劳动流入那些生产货船或客船的造船厂,而不是流入生产享乐用的游艇的造船厂。储蓄和花钱之间本质的区别是,国家的生产力流入的方向不同,无论如何,对这些生产力产出的总需求都不会必然减少。所以,这一点似乎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增加资本设备的行为本身不会导致任何的生产过剩,或者是导致消费者购买力的普遍不足。
“如果在某一年中用于增加资本设备的储蓄比另一年有显著的增加,那么净效应就有可能造成某些生产资本设备行业的活动的下滑,但这并不是不断发生的萧条时期的特征。因为周期性商业萧条的主要特征是所有产业都萧条,它们的活动都低于正常水平,而不是某些产业陷入衰退而另外一些产业却保持繁荣。”[210]
2.股息延迟。于是,刘易斯放弃了劳动和资本的份额同时变化会造成就业或失业数量差异的观点,转而陈述我们所谓的这一理论的股息延迟阶段,作为当利润花掉时在时间上的一种差别。他说:
“在派生利润的产品售出之前,利润是不可能进行分配的,因为在此之前还没有得到利润,利润甚至在此之前就不存在了。当然,适用于利润的道理也适用于股息,因为股息不过是分配公司所得利润的方式,部分地租与利息也是这样分配的。这个事实很重要,因为它意味着企业从某一特定年份(或特定季度)获得的利润,不能用来购回当年所支付的工资不能买回的当年生产出来的那部分产品。换句话说,如果1928年生产的产品的一半分给了工资和薪水,一半分给了利润和股息,那么产品的一半,也就是利润那一半,就不能用来购买1928年的产品了,因为它要到1929年才能分配。”(www.xing528.com)
如果利润是每季度或每半年分配,那么适用的也是同样的原则。我们可以用“特定的时期”代替他的“年度”这个词,这样做并不影响该理论的正确性。
但是也可能有人反对,刘易斯说:“上年度赚得的利润在接下来的年度分配之后会被用于那一用途。换句话说,1927年的利润不是在1927年而是在1928年支付的,然后它们被用来买回1928年的那部分产品,这是1928年所支付的工资不能买回的。”
刘易斯说,如果某一年当年的产出跟前一年的产出一样,而且两年的份额是同样的,那么这种反对意见就是结论性的。
“假定1928年的产品是五百亿美元,其中的一半,也就是二百五十亿美元分配给劳动,另外一半分配给利润和股息,那么全部产品将会售出。因为尽管利润的二百五十亿美元要到1929年才能支付出来作为有效需求在市场上发挥作用,但1927年作为利润所赚得的到1928年才支付的二百五十亿美元,将弥补这个差额。”
但这种连续两年产出相等的情况并不是实际情况。刘易斯说:
“让我们接下来假定,1929年的生产有所增加,那么产品就不是五百亿美元,而是六百亿美元,分配的比例跟前面一样,一半是利润,一半是工资和薪水,那么,可用来购买1929年六百亿产品的是三百亿的工资加上前一年所赚得的但在1929年才分配的二百五十亿利润,这样,就剩下了五十亿的东西没有卖掉。”[211]
他把这个例子进一步运用于第三个年头,并且指出,随着每一年产量的增加,卖不出的商品就会积累起来,由此他得出结论:
“显然,只要生产比上一年持续增加,卖不出去的商品的数量就会按照这样的方式一年一年地增加。这些商品会以不断增加的存货的形式留在零售店里,留在批发商的手里和仓库里,而成品和原料两种增加的存货也会留在制造商的手里。”
然后,刘易斯非常准确地说明,零售商手里未售出的商品是如何到处发挥不利作用的。
“当然,手里卖不出去的商品的存货不断增加,最后的结果就是零售商削减他们向批发商的订货,接下来批发商会减少他们对制造商的订货,制造商会减少生产,将工人解雇或缩短他们的工作时间,并且大大减少他们向农业购买原材料的订单。”
刘易斯还进一步说明了商业重新兴旺的原因。他说:
“诚然,制造商所诉诸的解雇员工或缩短工作时间的政策,会由于减少购买力和生产而加剧并延长萧条,但即使失业的人也是要吃饭的,即便是丢了饭碗他们也还是要消费东西的。他们从银行里取出自己的积蓄,靠人寿保险政策借钱,所得到的钱无论如何都会让商品在某种程度上得到流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工人都会从邻近的商店里得到赊取的商品,这样商品就会流动,但相当长的时间都不会有货币从另外的方向流过去。
“而且,在萧条时期,有些生意还在进行,只是没有利润,甚至实际上是亏损的。这样一来,分配给消费者的购买力的数量,要比在那种情况下所生产的那部分产品的数额要大。所有这些方式会让积压的商品存货逐渐减少。购买的活动最初是以无隔宿之粮的方式进行,量大了以后,产业又开始恢复了。”[212]
最后,刘易斯得出了同样的补救措施的结论,这些结论是社会主义者论点在第一和第二阶段中所主张的,最初他否认了其正确性。他说:
“因此,显而易见的是,利润和其他与利润同样的支付方式,例如股息,应对周期性负责,资本主义的特征就是充斥着这样的周期性。
“从这种推理线索中得出的实际的结果是,任何类型的政治或产业计划,只要倾向于减少归于股息和利润的份额,那么增加支付给工资和薪水的份额,就会倾向于减少我们周期性的产业萧条的严重性,或者延长它们之间的繁荣时期,或者两者都延长。转移我们的税金负担,让更多的负担落在利润头上,或者增加因对利润的额外税金支付的社会服务,或者针对减少利润的管理价格,所有这些措施都会趋向于减少失业。同样可取的结果也可以来自于加强劳工组织力量的任何措施,这样就可以让他们通过有利的集体工资协议,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产业以工资形式支付的产品的比例;这种结果也可以来自于扩大经营产业的非利润方式的范围,例如生产或消费合作社,或者是国有或国营。”
上述关于股息延迟理论的说明,很少或根本没有提到未分配利润和公司盈余的处理。显然,还没有宣布为股息的利润并不像收藏钱币那样闲置在公司的钱柜里,它们不是由公司用来购买商品和劳动用于扩建厂房或更新折旧,就是作为存款留在银行里以便贷给其他企业购买商品和劳动,再不就是暂时投资于正在购买商品和劳动的其他公司的有价证券。当宣布股息时,唯一发生的事情就是把那么多的购买力从公司的手里转移到股东手里。股息延迟理论存在谬误,因为未分配的利润用于购买商品和劳动,在数量上跟利润作为股息分配是同样的。
3.销售延迟。因此,福斯特、卡钦斯、哈斯廷斯共同提出了利润延迟理论的第二个公式[213],也就是销售延迟理论。按照哈斯廷斯发表的最全面的观点,其说法大致如下:
“……商业机构作为一个整体,除了从外部来源所得到的所有货币之外,其所支付的货币的数量,与它们所生产的东西的价值并不相等……即使商品的生产者同时按照与其产量总的销售价格提高后同样的数量增加支出,但这种购买力的增加也不会跟商品同样快地到达市场,因此,也许会有卖不掉的商品积压下来,直到新的货币流在零售市场上达到其全部的数量……既然追求利润的商品生产者不是在商品生产出来的时候就支付这一利润,而只是在商品销售之后才支付,那么在开始增加生产的时候,他们就不能支付跟商品的销售价格相等的数量……利润规模落后于生产规模的这一暂时的延迟以及商品相对价值的调整……容易导致卖不出去的商品积压……原材料的成本并不总是当时就支付的。这个事实有时候会阻碍债权人,使得他现在的支出无法跟他正在生产的商品的全部成本和利润相等……有组织的原材料生产者、半成品生产者、批发商、服务和无形商品的生产者,也无法使现在的支出与现在所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价值相等……因此……不使用的利润和‘不当’使用的利润,共同代表了商业复苏和活跃时期所赚得的利润当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它们要对这一时期卖不出去的商品的积压负责,即使没有其他任何因素趋向于产生同样的结局,但最终不可避免的后果仍然是商业危机。”[214]
福斯特和卡钦斯扩展了这个论点:
“通常所谓的‘生产过剩’这个令人沮丧的结果,也许称之为‘消费不足’更为恰当一些。不过无论叫它什么,主要都归于两个原因:第一,是实业没有支付给消费者足够的钱,使他们无法购买增加的产量;第二,在储蓄的必要性之下,消费者甚至连实业支付给他们的钱都不能全部花掉,而且他们没有任何其他的收入来源。”[215]
从利润的销售延迟理论得出的结论,与消费、储蓄、股息延迟理论已经注意到的关于消费者购买力不足的那些结论是很相似的。雇佣劳动者的购买力必须增加,以便他们可以先于[216]企业家的利润购买全部产品,而企业家的利润则在其产品卖出之前是不能成为购买力的。
但我们可以证明,这一销售延迟的理论跟股息延迟理论同样谬误,我们取而代之的是与其相反的观点,可以称之为是利润的销售预测理论,或者代之以与后者意义等同的利润的风险贴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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