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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有形和无形财产的分析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形体的财产向未来延伸了一年,但无形体的财产却在有形体的财产停止之后完全延伸到了未来。[14]在这里,有形体的财产是一年的预期,而无形体的财产直到第一年年末才体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的有形体的财产本身也就是“无形体的”财产,应该转换到表格的负方。可是,交换性的权利就是他的无形体的财产和有形体的财产都具有的流通性或可转让性的意义。

区分有形和无形财产的分析

1.时间以及时间的尺度。在区分现在、过去、未来方面,麦克劳德的麻烦在于一个地方,即现在是时间的零点,但在同样的关系中,它又是未来的一年。[11]这就是他的“有形体的”财产与“无形体的”财产之间的区别。有形体的财产向未来延伸了一年,但无形体的财产却在有形体的财产停止之后完全延伸到了未来。无形体的财产在一个地方是从时间的零点开始的,而在另外一个地方却是在未来的一年后开始的。

首先,谈谈他的时间的零点。

他说:“财产如同两面神,[12]具有背对背的两副面孔,它关系到过去和未来”,因此是“对立的属性……现如今,用相反的符号表示相似但对立的属性,这一直就是习惯。因此,为了便利起见,而且也为了遵从自然科学中不变的习惯,如果我们把这类权利中的一项表示为正的,作为区别的标记,那我们就可以把另外一个表示为负的……如果我们把过去时间获得的一件东西的财产表示为正的,那我们就可以把未来时间将会获得的东西的财产表示为负的。”[13]

他说,现在“数学家知道,我们可以用负号做跟正号同样的运算”。所以麦克劳德用正号加(+)来代表“过去生产的财产”,他称之为有形体的财产;用负号减(-)代表“未来要生产的财产”,他称之为无形体的财产。他是这样表示的,见表9-1:

表9-1 可转移财产总额

如同在上述计算表中所看到的,有形体的财产是存在于已经生产出来的物资中的财产权利。但在同样的关系中,他说有形体的财产存在于未来的一年中。

“……尽管土地每年的生产物只有在未来的时间段才会存在,但只要当它们存在时,其中的权利或财产就是现在的,而且可以像任何动产(例如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或者是若干谷物)那样买卖。这就是说,这些永久的年生产物都具有一个现在的价值:土地的购买货币只是这一系列未来的永久产品的现在价值的总和。再有,尽管这一系列的未来产品是无限的,但一个简单的代数公式就可以证明它具有一个限定的界限,这个限定的界限主要取决于当时的平均利率。当一般的利率是百分之三时,总的土地价值大约是它的年产值的三十三倍,因此,土地总财产三十三份中的三十二份是无形体的,只有剩下的一份是有形体的。”[14]

在这里,有形体的财产是一年的预期,而无形体的财产直到第一年年末才体现。这与他表格中的说明是相反的。在表格中,无形体的财产是以现在的时间为零点开始的,但在这里,他的有形体的财产似乎没有任何未来性,甚至连一年的未来性都没有。当然,事实是他的有形体财产的价值包括了他未来全部的“三十三倍于其年价值”的价值。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的有形体的财产本身也就是“无形体的”财产,应该转换到表格的负方。[15]

有形体的或者正的一面,尽管都作为财产和作为价值,但都消失了。它在过去也许是财产,过去也许具有价值,但那是因为过去是当的的现在,而且还有未来在它前面。但是到了现在,当过去已经随风而逝时,在现在的时间零点上,财产权利和那些权利的价值也与之一同远去了。

实际上,有形体的财产的意义是双重的,两重意义面向的都是未来,它意味着占有行为是为了一个人自己未来的用途,它还意味着把持住其他人需要但却不占有的东西。前者就是麦克劳德谈起永久年产物的现在权利时的意思,但它们不仅仅是每年的产物,它们是拥有一切未来产物供自己使用的权利,这里所说的未来包括眼前或遥远的未来。

第二种意义就是“交换性”,这是一种在谈妥一个价格前不让他人获取某种东西的权利。正如他所表述的那样,这种权利不会等上一年,它是一种在他现在的时间零点就立即开始的权利。可是,交换性的权利就是他的无形体的财产和有形体的财产都具有的流通性或可转让性的意义。

由于他相当粗略地把时间跟时间的计量混淆在了一起,也就是说,把年跟“每年的”收入混淆了,这就给他带来了未来时间的双重计算。他说:

“跟任何物质财产一样,债务信用是可以买卖的商品;为了销售的便利,必须把它们划分成一定的单位:煤按吨销售,谷物按夸脱销售,糖按磅销售,其他东西按盎司销售。债务单位是从今以后的一年要求支付一百英镑的权利。为购买这一债务单位所支付的货币总额就是它的价格。当然,购买固定的债务单位所支付的价格越低,货币的价值就越大。”[16]

这样一来,如果债务是一年末要偿付的一百美元,而银行家为此支付的价格是九十五美元,那么银行家货币的价值就是略高于每年五美元;但如果银行家所支付的价格降低到了九十美元,那么他的货币每年的价值就会略高于十美元。

当然,正如他了然于心的,这只是一种年率,但它是一种货币市场语言,这种语言将货币的“价值”和货币的“价格”说成是每年的利息率。然而,在债务市场上作为“贴现”对待时,这种贴现实际上是在现在的时点上发生的,虽然未来的时间间隔也许是一天或九十天,但为了便利,都会折合成一个时间单位,也就是一年。但是他的“债务价格”的概念,还是让麦克劳德作出了自己的重要发现,这个重要发现就是英格兰银行在控制黄金的流出与流入方面正确的贴现政策。[17]

结果,麦克劳德的“现在”这个概念,在他的表格中是从过去和未来之间的一个时间零点开始的,现在被转化成了两个时点之间的一个时段——一年的起始和终了。由于在未来时间的一年中这种令人奇怪的重叠,批评者似乎有可能重复计算物质的东西和这种东西的权利。但他根本就没有计算物质的东西,他计算的是这种东西的所有权。他的双重计算是对未来时间的双重计算,而且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才这样计算的:在未来的一年期间,有形体的财产只供一个人自己使用。

麦克劳德不幸的未来第一年期间的这种未来的重叠,必须作为来自于商品经济学家的唯物主义遗迹来看待,同时要看作是他自己不能始终一贯地把他们的有形体的东西与他自己的有形体的财产区分开来;前者发生在过去,而后者跟他的无形体的财产一样,肯定只面向未来。

事实上,如同上文所提出过的,在他自己的经济理论体系中,他并没有使用过这种双重意义,因为他的核心观念是交换性。他说,经济学只研究交换价值,不研究使用价值,后者他认为是心理上的,只有交换价值可以用货币来衡量。因此,他的真实意图所在的有形体财产的权利,并不是使用这种东西的权利,而是这种东西的所有权让与并给购买者一个有效的所有权的权利。

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这种让与的权利不用等一年,也不涉及时间或有形体和无形体权利的任何重叠。如果所有者现在具有合法的所有权,那他现在就可以给别人有效的所有权。尽管他可能要等一年才能让自己获得土地将要出产的谷物的所有权,但他现在就可以得到他对土地或其他任何“有形体的”财产的权利的交换价值,不用等上一年。但让与的权利——只有麦克劳德才研究它,却是从现在的时间点开始的,而且正是它才使得对于土地的交换价值、其未来的产物或其他一些东西的现在的权利成为可能。他的“可转移财产总额”确实是他自己更为正确的描述,在那个表中,现在是一个时间零点,而不是未来一年的时间。

在同样的关系中可以看出,他的确没有把未来一年的时间包括在自己有形体的财产的意义中。

他说,我们可以拥有“一种财产或权利,这种财产或权利与任何特定的主体或被占有的东西是完全分隔开的。它在现在这个时间甚至都可以不存在。因此,那些占有土地、果树、牲畜等的人,拥有的是对它们未来产物的所有权。尽管产物本身只会在未来的一个时间才会存在,但当它成立时,对它的财产或权利却是现在的,可以像其他任何的物质财产一样买卖。或者这个对象也许现在就存在,但现在它可能是其他某个人的财产;只有在未来某个时间才会归我们所有。这样,一个人就可以有权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向另外一个人要求一笔钱。毫无疑问,这笔钱现在可能已经存在,但只是还不归我们所有,它甚至可能还不归将来一定要支付这笔钱的人所有。在支付给我们之前,它可能经过了很多人的手。不过我们要求这笔钱的权利却是当前的、存在的,我们可以当它是物质财产一样出卖和处理。因此,它是财产,但在罗马英国法律里,它却被称为无形体的财产,因为它只是一种抽象的权利,与任何特殊实体都是完全分隔开的。”[18]

因此有形体和无形体的财产都是在现在的时点开始的,都是希望在未来获得的现在的估价。

古典学派的商品经济学家忽视了经济学理论中的时间因素,因为对他们来说,时间只是一种心理的抽象作用,没有任何经济价值。而从他们的观点来看,他们是正确的,因为他们的研究单位是物质的东西(假定有形体的财产与物资是一回事),而他们的研究方法类似于牛顿的物体运动定律。

时间不存在于这些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中,它是由人类的经验放置在那里的。物质的东西,甚至动物,都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它们只管延续下去,不用考虑时间。但由于语言的社会活动,以及为了未来的用途而制造工具的活动,构造了一种未来时间的序列,他从自己本身中得出了这个序列,然后用来理解自己周围的世界。最后,他从自己的活动中构造出了抽象的时间观念。

第一个困难就是时间与时间计量的混淆。由于这个原因,在过去、现在与未来之间无法进行准确的区分。麦克劳德是第一个试图将时间引入经济学理论的人,对于他来说,“现在”的观念飘忽于一个时点和一年的时间之间。经济学家跟历史学家一样,现在一直就是现时的事情,没有任何准确的延续期。

经历了整个十九世纪,甚至直到二十世纪有了数理统计学,经济学家才在经济理论中为时间及其计量找了个位置。从这些结果中,我们推演出了一个时点和一段持续时间的区别,同时也推演出了物资及其所有权的区别。

如果我们把“现在”定义为一个动态的时间零点(麦克劳德,数学派),或者定义为一个没有计量尺度的时间瞬间[佩尔斯,伯格森(Bergson)],存在于即将到来的未来和即将离去的过去之间,那么就没有对物资和所有权的双重计算。物资只是从过去到现在的时间点的积累;直到现在的时点开始把未来性赋予它们为止,它们对于人类而言都不能作为所有权或价值存在。因为所有权(有形体和无形体的财产)总是对物资的一种未来使用或销售的现在的权利,这个未来可以近在眼前,也可以是遥远的未来。物资仅作为自然的存在,它总是处于过去,它本身没有什么未来性。但那些物资的所有权和估价总是面向未来的。当物资终结的时候,两者被一个移动的时间点——现在——分隔开了,因为在它们自身中没有什么预期,它们也没有什么自己的预期;因为它们的所有权和价值是在那个移动的时间点——现在——开始的,因为这是人类关于它们的预期。

在过去四十年中,这个将物资变为所有权和价值的移动的时间点,一直被描绘为一种时间“流”。在自然科学里,时间流是事件的连续。但经济学是关于人类预期的一门科学,在经济学中,“时间流”是一种所预期事件的连续。

但另外还有一个差异很大的未来时间的概念,就是一个现在时点与一个未来时点这两个特定瞬间之间的时间量(interval)。这种时间量通常被区分为一种时间的“连续性的间隔(lapse)”,但经济学家在人类事件中对它作出了更为准确的定义,这个定义就是现在时点与未来时点之间的一个预期的时间量。1889年,庞巴维克第一次分析了这种未来的时间间隔的心理上的基础。但它的实际运用是在所有权权利转移的交易中进行的。这种交易在一个现在的时点上生效,比如说在1932年9月1日12点生效。它创造了两种债务(无形体的财产):一种是未来履约的债务,或者说是物资、服务的交割,这时候物资和服务的所有权已经通过交易让与了;一种是未来支付的债务,由通过交易获得所有权的那个人欠着。换句话说,每次交易都会发生在所有权让与和获得的一个时点上。但交易只与未来相关,而未来会单独赋予所有权价值。

正是有预期的时间“流”(在此期间接连发生的是各种交易)和预期的时间“间隔”(在此期间发生的是等待行为)之间的这种区别,才最终准许了对利润和利息所作出的区别,人们过去一直将两者混为一谈。利润和亏损是在相继时点的重复交易中发生的,但利息却是在两个时点之间的时间量中自然增长的。[19]

2.辩护与经济学。作为一门人性的科学,如果经济学研究的只是单给现在的所有权赋予价值的未来,那么过去的物资、过去的所有权和过去的估价变成了什么?它们不过是变成了个人在现在或打算在未来所做的事情的种种辩护。

在每个连续的时间瞬间,我们都必须将自己严格地置于人类的位置之上,这种人类的位置就是佩尔斯提出的记忆、活动和预期。在那一时间的瞬息,过去已逝,但记忆却让它在两个角度复活了:一个角度是到现在已经积累起来的物资,另一个角度是“现在”为“未来”而即刻主张的所有权的辩护;一个是过去劳动的增加物,另外一个是由于过去的合法活动而主张的既定的权利。后者就是约翰·洛克的“自然”权利、麦克劳德的“财产”。

如果我们看到的是过去,那么所有积累到现在时点的有用的物资,都是马克思的社会劳动力在过去发挥作用时形成的社会使用价值。它们的所有权在历史上也一直被划分为公共的和私有的财产。然而它们在已逝的过去一直在消失,现在已经不再有任何价值;而作为财产,在即将到来的未来它们又重新出现了,未来单独给它们赋予了一种现在的价值。它们作为价值、资产、负债、所有权、交易和债务重现,目的是为了未来的生产和消费、未来的让与和获得。如今,它们在动态的“现在”中,不再像李嘉图和马克思的劳动论所归因的那样,具有从过去积累的任何价值,因为价值只是未来收入与支出的一种预期。

它们的确具有马克思所谓的社会使用价值,这是他的财富的代名词,但那是一个社会概念,在这个基础上他构建了自己的未来共同所有权的辩护。如果生产与替换继续,那么那种类型的价值将会继续,但它并非是对个人的一种价值,除非这个人现在就预期拥有供他个人使用的社会财富的份额。这种预期的份额是私有财产。

因此,财产、所有权与价值是同样的情况;如果物资是过去的财产或价值,那只是因为,在连续的时点上,过去是当时的现在,面向着当时的未来。

因而,现在的所有者从他对过去的打算中能够得出的,是某种对他现在主张的所有权权利的理由、论据或辩护。如果出现疑问和争执的话,那么在法庭上他可以在论据中就自己对现在所有权的主张进行证明,他现在的权利不是把一种有效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就是将物资自用。他向法庭陈述的辩护是按照他预期法庭会接受的这种形式进行的。这些可以按照流行习俗的一般理由进行,再结合他自己过去的合法行为的特殊理由,比如说,他过去的劳动和勤奋;或者是他过去在运用所有权权利时没有异议;或者是他在通过其他合法的所有权权利的让与获得所有权时的合法交易;或者是任何其他在过去发生的事情的基础上的有效辩护方式。这是所有权的辩护,不是所有权本身;是现在和打算要进行的经济活动的理由,而这种经济活动就是经济科学的研究对象。

辩护和经济学的这种混淆,在大众的、经济的、法律的语言中几乎普遍存在,而且是经济科学开端时的主要困难。只要是一种经济分析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不同意的那个人便很容易立刻从经济学偏向于辩护或指责。他会诉诸“自然权利”、既得权利、他在过去根据法律和习俗获得的东西,但那是辩护,不是经济学。经济学要问的是,一个人现在和今后获得的对他人的权利是什么?那种权利在现在的价值是什么?从与其他人权利冲突的角度或者对他人具有那种权利的社会后果看,这种权利或其价值应该是什么?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麦克劳德的代表过去的加号(+)是辩护;代表未来的减号(-)是有形体、无形体和无形的财产;他代表动态的现在的零符号(0)是交易、估价和未来的折扣。这个零时点(0)把辩护从经济学中分离出来了。

但麦克劳德在他对未来性的分析中有两个其他的缺陷:一个是缺少了信用和债务;另一个是贷方作为债务和销售的双重意义。

3.义务与债务,权利和信用。与麦克劳德把过去与未来的时间重叠在一起相比,更为严重的问题是,他没有考虑到未来相对立的两个方面在现在是一同存在的。

债务的流通性因为英国习惯法中的一种古怪的偶然性(这种偶然性重现于美国法律中,但在大陆法中却不见其踪影),将信用的存在与相应的债务的存在分开了,认为信用在交易的当天就存在了,而债务要到后来个人支付的义务到来的那一天才会存在。在支付债务的日子到来之前,“信用”就可以进行买卖。

这样就未能将一种法律的义务与麦克劳德本人称为“经济量”的债务一致起来。当然,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经济上的信用和债务,同时存在,也同时消灭。债权人六十天中收到一千美元的权利,与债务人六十天中付出一千美元的义务是一回事。然而,在债权人从法庭获得给行政司法长官的命令之前,行政司法长官在法律上不存在强迫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的职责。但信用是作为同一个数量存在的,一个企业的“资产”方就是另外一个企业的“负债”方。而且,从预期的角度看,现在以一致状态存在的义务,就相当于现在以安全状态存在的权利。[20]

麦克劳德古板地面对这个问题,选择了错误的推理。他实际上引证的是与自己对立的著名经济学家们的看法。[21]塞纽希[22]曾经说过:“每个人的资产负债表都由三种账目组成:现存货物、贷方与借方。但如果我们把世界上所有个人的资产负债表收集在一张表里,那就只会剩下一个账目:现存货物。”

但麦克劳德作为一位习惯法专家,对此的回应却是将“义务”与“债务”区分开来。“债务不是债务人所欠的钱,而是支付货币的个人义务”。他说,罗马的法学家认为,当一个商人购进货物并保证三个月内付款时,这个商人是“负了债,但补偿被延迟了”。不过,英国法律“似乎”采取了一种不同的见解。

“在信用到期之前,如果就支付问题引起了诉讼,那么英国法律的原则是,未到期的信用可以按照一般问题进行辩护。这就是说,被告可以答复他根本没有欠债。”而这对于麦克劳德来说似乎是“正确的见解。当一个商人同意用三个月的票据交换货物并且也接受了票据时,他的货款就得到了支付……因此在票据到期之前,不存在什么债务,或者是没有支付货币的义务……货物已经变成了购买者的实际财产,他三个月后支付的义务并不减少他现在的财产。在此期间,他对此货物具有绝对的处置权;而债权人对此却没有任何权利,或者说没有任何权利阻止他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处置它。因此,债权与货物或货币两者都存在,而且在商业中同时流通”。[23]

显然,麦克劳德在作出断言的时候,依赖的是法律错误的偶然性,这个断言就是信用及其债权现在就存在,而债务和它服从于债权的义务现在是不存在的。但两者现在都因同样的原因而存在,这个原因就是预期和法律地位。

美国法院把土地和抵押作为同时存在的两种经济量,一种是债务的价值,一种是土地的价值,对此进行双重征税,这种普遍的法律谬误的根源似乎就是这个错误造成的。它们的确是存在于两个市场中的,但土地所有人偿付的个人义务尚不存在。如果土地在不动产市场上值一万美元,抵押票据在金融市场上值五千美元,五千美元的“债权”和一万美元的“货物或货币”两者“同时在商业中流通”,那么总的应征税的价值就是一万五千美元。只是因为管理上的困难,而不是因为认识到了经济上的谬误,人们才开始废除对抵押的征税。

在这里,我们通过引入一次交易形成的两种义务,以及交易条件取得法律效力之后各方所居的“经济地位”,来努力纠正麦克劳德的错觉。交换所有权的每一项交易都产生两个法律义务:一个是卖主身上的履约义务;一个是买主身上的支付义务。履约的义务就是卖主交货的义务,比方说,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规定的质量、形状和尺寸交割一千吨钢材。他接受了交货的义务,如果他的交货不符合规格,买主就有麦克劳德所谓的“债权”,可以强迫按规定交货或者获得赔偿金。转移钢材合法权利的合同也许是在纽约签订的,但钢材的交货却有可能是在中国进行的。这样就形成了麦克劳德的“经济量”:一种是由卖主未来交割的债务;一种是相等的“信用”,或者说是买主一方所具有的交割的权利。权利是在纽约转移的,但交割则约定以后的日子在上海进行。[24]

与此同时,买主可以将与卖主相对的执行的权利(执行甚至可以是在公海上进行的)卖给第三方,因为那是拥有未来钢材的权利,也许在中国或到世界其他地方交割的时候,要比他在纽约已经支付或保证偿付的更值钱。

他在纽约为所有权所支付的是一种偿付的义务,比方说,每吨付二十美元,或者说六十天内付清两万美元。这是另外一个经济量,对于作为债权人的卖主而言值一万九千八百美元,在金融市场上他可以将它卖给另外一个买主——银行,用以如数换取银行的即期债务或者是活期存款。在这里,信用工具的众多种类与我们无关,与我们相关的只是一般的事实,那就是每笔交易都产生两种债务和两种信用,经济上相当于两种权利和两种义务:一种是履约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是支付的权利和义务。

但这些权利和义务、信用和债务都只是预期。它们是“经济量”,有别于物质量,完全是因为它们只存在于未来。但它们不是头脑中的存在,它们存在于目前的活动与计划的调节中。按照社会预期调节行为在历史上被称为一种“地位(status)”。[25]地位是行为准则的一种预期,个人在行为准则的范围内调节自己现在的行为。债权人的地位是安全的预期,债务人的地位是服从债权人的安全。从法律的观点看,它们是权利与义务;从数量经济的观点看,它们是资产与负债;从支配与管理行为的行为主义的观点看,它们是安全与服从。

通过引入“经济地位”的观念和麦克劳德自己的经济量的观念,我们试图纠正他的错觉。

地位是一种预期,个人在预期范围内调整自己现在的行为。债权人的地位是安全的预期,但债务人的地位预期的是对债权人安全的服从。这就是资产与负债这两方面的经济地位。

正是这两方面的地位,而不是物质的商品和个人主义,使得经济学成为了所有权和制度的经济学。然而,由于麦克劳德接受了英美法院对法律与经济学的分割,他使得交易中的信用的方面成为了一种独立的经济量,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买卖,直到通过执行偿付债务的义务的时候,这个经济量才会消灭。

这导致了对麦克劳德的误读,以为他把同样的东西计算了两次,一次是作为物质的商品,一次是作为由物质商品抵押担保的偿付债务的预期。但他根本就没有计算物质的东西。他的错误是没有按照负债方与资产方同时存在来进行计算。

这个失误让麦克劳德蒙羞,导致他的名字不见于经济文献,他的重大发现被记在了他人的名下。庞巴维克说得没错,麦克劳德是古典经济学家合法的弃子,[26]我们应该说,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法律上流通性的创造把债务的地位转变成了麦克劳德所谓的商品。但是,债务—债权仅仅是一种流通制度,一种安全与服从的经济地位,一个将未来性作为其维度之一的经济量,人们使其像商品一样可以销售,因此它愚弄了从斯密到穆勒的所有经济学家,直到麦克劳德对它们认真思考之后,才显出了其荒谬。

麦克劳德说,例如亚当·斯密,“把明确包含了纸币、汇票和其他一些证券”的东西与鞋、谷物一同归到了“流动资本”的名下。“所有的现代学者都把纸币称为资本”。但麦克劳德说:“这些都只是权利或信用。”

而且“纸币不过是权利或信用,当它被认可为资本的时候,这门定义为财富的生产、分配、消费的科学就变得难以理解了。因为谁会去理解债务或信用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意义呢?然而,每个人都知道,所有类型的债务都可以像任何一种商品一样买卖。信用体系是现代商业中最庞大的部门,它完全由债务的买卖活动构成;跟物质商品可交换的关系一样,债务的可交换关系也受同样的普遍价值法则的支配”。[27]

然而他的可转让的债务是资本的现代意义。麦克劳德说,经济学家“从来没有用哪怕是吹灰之力将信用和银行业务这一研究对象纳入这门学科的一般体系之中;事实上,在不可救药的绝望中,他们已经把整个银行业务的研究领域都放弃了”。[28]通过把物质的东西转移到未来,并且代之以智力行为和法律作用——后两者引出了财产权利,麦克劳德解决了这个难题。如果财产权利本身就是信用,那么银行业务就不过是信用买卖活动普遍原则的一个特例而已。

4.交换性。麦克劳德说,亚当·斯密的财富这个词在用法上有双重意义。在其著作的前半部分,财富被定义为“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但在后半部分它却变成了可交换的任何东西。李嘉图效法了斯密,但他的意义仅限于以出卖为目的的劳动产品。穆勒曾经把财富定义为“一切具有购买能力的东西”。在这方面他追随了斯密,斯密曾经将纸币、汇票和其他证券都包含在了财富之中。麦克劳德说,这些都是债权或者说是信用,与基金、股份、商誉、专业人员的业务等没有什么区别(除了与“其发源的根源”有关的东西),所有这一切都是“可交换的权利”。[29]因此,麦克劳德遵循的是他们包含在财富意义中的所有内容,而且他让交换性成为了财富和价值的要素。但正如我们说过的,这样做混淆了财富与资产。

此外,根据麦克劳德和其他一些把交换性作为经济学唯一研究对象的物质经济学家的观点,只有像物理学那样简化为数学方程式的时候,才能形成一门精确的科学。

他说:“自然科学是确定的现象体系,这些现象所基于的都是最普遍本质的单一观念或者特性……在这门科学中,任何数量,只要其中能找到那个特性,就是一个要素,或者是一个成分,无论在这个特性中是否还有其他什么特性……力学是力的科学,而力被定义为“导致或会导致运动或运动变化的任何东西。”在经济学中,这个力就是需求。[30]

他继而说,但同样地,经济学家不研究需求,因为那样“会把整个心理学都引入经济学中”。

事实上,价值“在其最初的意义上是一种心理的特性或愿望,它意味着尊重或判断,比如我们说起一位非常尊贵的朋友。但这样的价值并非是一种经济现象。要把价值引入经济学,它必须表现为一种可感知的形式,正如一个人通过提供某种东西而交换他想占有的东西时所表现出的愿望、判断或价值一样……因为一次交换的发生要求两种心理同时存在……因此价值显然是一种比率或等式。跟距离一样……一种东西的价值始终都是外在于自身的某种东西……单个的物体不可能具有价值。我们不能说绝对的、内在的距离或绝对的、内在的相等……任何经济量都根据其他的经济量才可以具有价值”。[31]

通过将经济学归纳为交换的各种比率,麦克劳德把经济学简化为了当时自然科学的概念,而这些比率就是价值。他证明,这门交换比率的科学,就是古今所有经济学家意之所指。对于重农主义者、斯密和李嘉图来说,“财富生产”这个词的意思,就是从土地或劳动中得到某种东西,目的是为了“将其引入商业”之中。这就是“生产劳动”,而“非生产的劳动”则是其产品不进入市场的劳动。“消费”是从市场上带走某种东西,而他们没有正确地把消费法则包含在经济学中。麦克劳德揭示了他们的前后不一致,而且通过不再讨论他们模糊的生产、分配、消费术语,也通过将这门科学缩小为他们真正的意图——交换价值的法则,他揭示了如何能够避免这些不一致。

但交换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是物质的东西,还是这些东西的权利?是债务的无形体的财产,还是债务所有权的权利?是买卖权利的无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的所有权?

按照麦克劳德的说法,经济学家认为交换的是物质的东西,但法学家却清楚,那是存在于所交换的东西或债务中的财产权利。通过用一种经济量(信用)代替物质的东西,麦克劳德解决了这个难题。这个经济量可以被占有、买卖和出售,这样他就开创了资本的现代意义。

5.信用的双重意义。但麦克劳德有一种矛盾的信用意义:它意味着从债务的未来支付中得来的货币收入;也意味着从未来的产品销售中得来的货币收入。简而言之,它既意味着债务收入,又意味着销售收入。跟他一样,他们将第一种称为无形体的财产,第二种我们给它起了个更为现代的名字,称为无形财产。

这种矛盾的意义似乎是他从银行债务或存款的创造中得出来的,后者具有一般的购买力。一个制造商让与自己产品的所有权,所接受的所有权的全部付款是一笔六十天内付清的商业债务,他按照一定的折扣,以商业本票的形式,把债务卖给了一个商人或者是银行,而且全额接受了一笔即期支付的银行债务,因此支付时不用贴息。

两种债务都有购买力。商业债务是一种“特别的债务”,交换的是银行的即期债务;而银行的即期债务或者存款,也是一种银行欠存款人的“特别的”债务。然而,后者具有一般的购买力,但六十天的商业债务也有购买力,尽管要按照它的票面价值贴现。因此,第三方在销售自己的商品的时候也会不打折扣地接受银行的债务,跟接受金属货币一样。麦克劳德说,金属货币也是一种一般信用,他的意思是指一般的购买力。

在货币和信用两种情况下,所谓的债务人就是“整个世界”,也就是说,在他们所销售的东西的支付中,没有贴现就接受货币或信用的,根本就不是债务人,而是东西的销售者。货币跟信用是类似的,因为两者都可以流通,所以不承担从其票面价值中扣减的利息。尽管银行家和生意人的存款只不过是过期的可转移的债务,但他们自己在存款时是作为货币或现金来谈的,因此接受的时候也没有贴现。麦克劳德只不过接受了他们的语言。

所以他不得不在“一般”信用和“特殊”信用之间作出区分。一般信用是任何购买者在购买商品时未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特殊债务是将一个个体的购买者从整个购买者的世界中挑出来时实际承担的债务。然而“特殊”信用只是债务,而“一般”信用则是一般购买力。

他将经济学从东西变为可流通的东西的所有权时,如何得出了如此矛盾的信用的意义,也许可以从他对货币和信用的说明中看出来:当我购买一匹马或一块地的时候,我购买的并非是物质的东西,而是未来使用马或地的一切权利,这种权利“全世界都不得侵犯”。他说,这些权利就是“信用”。由于购买了那些“信用”,我变成了销售者的一个债务人。如果如同在物物交换的经济中那样,我马上用一些牛和猪来支付,我卖给他也不是这些牲畜,而是我未来使用和销售这些牲畜的权利。按照麦克劳德的说法,这是另外一种类似的信用,彼此可以进行交换。

即使在物物交换的经济中,如果“信用”的这种交换是相等的,那么交易就结束了。如果不相等,那么就会给一方或另外一方留下一个收支差额。这个收支差额可以立刻用货币支付,或者是拖延一段时间。货币和信用就起源于此。

有了货币或“一般”信用,接受者就可以通过购买其他产品或服务的形式,从世界上其他的人那里“要求对自己的债务付款”。因此,世界上的其他人也是他的“债务人”,或者是这样一种情况,如果交易中特定的债务人没有立即用货币支付差额,那么他的支付义务就延后一个时期,这又是一种信用。但是,由于这种信用是可以出卖的,所以其余的人又成了他的“债务人”。货币和信用都是分别针对所有的人而言的“一般”信用。

但是,债务的创造中,涉及两种完全相反的经济关系:一种是债权人—债务人关系;另外一种是卖方—买方关系。麦克劳德最关心的是卖方—买方关系,也就是说,是债务的流通性或交换性,而且他让自己用语的意义适应了他从经济学家那里接受过来的基本事实。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由于他接受了英国法庭的错误,所以他在债权人—债务人关系方面是非常脆弱的。但是,让所有权的交换性取代实物的交换性成为自己学说体系的中心,这的确是一个全新的真知灼见。然而,将债务及其交换性都称为信用,犯了一个跟那些经济学家类似的错误,那些经济学认为生产劳动就是产品以交换为目的的劳动,而非生产劳动就是产品用于家庭消费的劳动,其实两者都是生产性的劳动。所以麦克劳德把授予个人的特殊信用当成是两人之间的私事,但通过提高交易的速度,这种信用的流通性变成了一种生产性的事务,这种生产性的事务增加了“商业中赚到的”财富的数量。

这很有点类似于斯密把劳动作为价值尺度的矛盾意义,即这个尺度是交换中可支配的劳动的数量,也是增加了水平数量的劳动力的数量。一个指的是稀缺性,另外一个指的是效率。在李嘉图采用劳动力作为价值尺度、把可支配的劳动留给马尔萨斯和斯密的其他信徒去处理后,这两者才区分开来。所以,对于由两个人之间的特殊交易所产生的债权人—债务人的关系,以及由流通手段产生的针对“所有的人”的交换价值的关系,麦克劳德是不加区分的。

对于“支配”一词,麦克劳德也有双重意义:一种是经济的意义;一种是法律的意义。通过在交换中给生产者提供货币或信用来支配服务或商品,与由国家提供给债务人的履约或支付的命令,他是没有进行区分的。前者是买卖活动中的经济能力,后者是强迫履行义务的法律能力。

但它是两种类型业务的进一步混淆,从他对“行为”和“不履行法律责任”这些词的法律用法中很容易推论出这一点。履约和支付的义务是产生债权人—债务人关系的义务,而宣告无效的义务(duty of avoidance)恰好是与之相对的自由关系,是义务的缺失。买者没有任何购买的义务,卖者没有任何出卖的义务。但是履约或支付的义务是不能随便承担或保持的,除非“所有的人”都有一种遵守避免干涉的义务。他根本没有使用这种宣告无效的义务,因为那只是一种不履行法律责任的义务,或者说是“不作为”的义务。事实上,这在他的具有积极交换行为的经济体系中是不要求的,而这个体系让债务的流通性成为了可能。

债务人实际上有两种权利,这两种权利与旨在保证其债务人一定会偿付的两种义务是相关联的。他具有针对债务人的积极的偿付的权利,也有针对“所有的人”的消极的宣告无效的义务。履约或支付的义务是债务,但宣告无效的义务却是所有其他人不得干涉债务人履约或支付义务的义务。麦克劳德所谓的针对所有的人的“一般”信用并非履约的义务,它是一种宣告无效的义务,而这种宣告无效的义务也是一种“所有的人”不得干涉卖者对其顾客的接近权的义务。

信用作为来自债务偿付的未来收入和作为来自销售的未来收入的矛盾意义,以及他的有形体财产的重叠的意义,阻碍了麦克劳德的批评者理解他的主要观点。因此庞巴维克,麦克劳德的这位最下工夫的批评者,尽管其本人在所有经济学家中尽了最大的努力想把未来性引入主观经济学之中,但却未能理解麦克劳德,后者在他之前三十年就将未来性引入了主观经济学之中。如果经济学只研究财产,也就是财产权利,那它显然就只会讨论收入预期问题。如果这些预期将具有一种现在的存在形式作为可以量度的经济量,而不是一种只能举例说明的心里感觉,那么麦克劳德在信用和货币的流通性中就会发现这种经济量的客观存在。他只需要将它延伸到一切财产权利中就可以了,无论是商品、货币还是信用。

如果信用这个词在想象中延伸到了购买力之中,那是因为麦克劳德在信用的观念中有一个正确的原则——未来性,在同一个主题下,这个原则将商品、货币、信用和特殊债务所有权的所有特殊案例联系在了一起。尽管庞巴维克理解了主观的物资的未来性,但他未能理解的却是运用到具体物资上的这种客观的未来性。体现在银行业务和投资中的时候,它是非常清楚的,但具体物品中的财产权利也只不过是客观表现于财产中的未来性。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他把麦克劳德称为当时主流学说嫡传的弃子,这没说错,但他的嫡传关系不被认可,是因为他研究的经济量是债务而不是物资的东西和劳动,由此给他的批评者产生了这样一种错误印象,即他把物和债务都算作是“物”了。

由于债务是用数量表示的,在市场上以交换率来量度,如果让经济科学以债务为基础,那么我们就有了一个普遍的经济量来建立经济科学。债务的现值以美元和美分来量度的时候的定量性,就如同用蒲式耳量度麦子、用夸脱量度水这样的物质的东西时的定量性。

因此,当麦克劳德说被交换的是财产权而不是物的时候,他的意思是说从经济上讲,被交换的是以美元来衡量的债务。对他来说,一切财产权都是债务的所有权。在他把信用既作为债务又作为购买力的双重意义中,不仅像期票这样的特殊债务是债务,而且包括有形体的财产、银行票据和银行信用在内的一切财产权都是债务。被交换的不是物质的东西,被交换的是出卖那些物质的东西所获得的未来的货币或信用收入的全部或部分权利。那些权利是特殊的或一般的债务的所有权。

直到现代“无形”财产的概念与麦克劳德“无形体”财产开始有了区分之后,交换性或者买卖权利的意义,包括不受干涉进入市场的权利,在法律上才得以与未来强迫债务履约或支付的无形体的财产分离开来。在这里,从销售中获得的未来收入——无形财产,与从债务支付中获得的未来收入——无形体的财产,是有区别的。

依据后来这种无形体财产的概念,借助于后来霍菲尔德(Hohfeld)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麦克劳德要对把权利这个词用作权利又用作“无权利”或自由的双重意义负责。或者,按照经济学术语,他所使用的信用这个词有双重意义,一种是要求债务人偿付债务的权利,一种是要求购买者为商品偿付的权利。前者我们称为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我们称为是卖方和买方的自由—风险关系。

对麦克劳德陷于混淆这种对立社会关系方式的解说,将揭示这些词语在法律和经济学意义上的一个非常普遍的谬误,这种谬误具有必然的灾难性的社会后果。但它也将因此导致人们作出重要的区分,目的是为了阐明对交易和运行中的机构的正确的法律和经济分析。

作为麦克劳德出发点的命题是,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关于“财产法则”的科学,而不是一门关于物质的东西或心里感觉法则的科学。接下来,他把研究对象缩小为这些财产权利的交换价值,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那它就不可能成为一门始终研究数量和计量单位的“科学”。但如果他排除了从过去积累起来的物质的东西,只研究预期具有一种未来存在形式的数量的话,那么那些在市场上具有一种现在的存在形式的未来数量的本质会是什么呢?它们必然是预期其他人会为所有者所做的某些事情,这些事情是其他人通过给所有者提供“未来的产物”来做的。这种预期在现在的市场上具有一种现在的存在形式。他说,对于这种预期的最普遍的术语就是信用。

因此,信用有三种形式:(1)一切有形体财产权利的现值。这就是他的“商品信用”。(2)未来金属货币的现值,这个他称为是“金属信用”。(3)针对特定债务人的特殊信用的现值。最后一种才是信用的真正意义,我们将这种信用区分为无形体的财产,一种债务。前两种是无形财产——宣告无效的权利,这是一种在未来买卖交易中不受干预的权利。

如果我们坚持追寻麦克劳德推理将普遍的信用概念作为一切财产权利的数量纬度的线索的话,那我们就会看到,他是如何试图完全颠覆古典经济学家和重农学派的时间因素的。在这门科学的整个主题中,他用未来的时间代替了过去的时间(除了在一年的有形体财产问题上所犯的不幸的错误外),但他把未来的时间像对拉后到现在市场上的商品那样来对待了,这就如同他们提前到现在市场上但却以现在的方式对待过去的时间一样。正因为这样,他的学说是那个时代主流学说“嫡传的弃子”:说它是嫡传的,是因为针对未来收入的权利跟商品一样,是可以交换的;说它是弃子,是因为主流学说并没有把所有权与所占有的物资分开。

6.无形财产。对麦克劳德的“可转移财产总额”[32]进行的检查揭示,他所谓的“无形体的财产”中只有两项基于债务的意义,即“年金”和“基金”,其余都是未来产品的所有权,或是从未来的服务或产品销售中获得的未来货币的现在的所有权。

从他的现在的有形体的财产中获得的“永久年收入”,不是预期供自己使用的产品或预期从产品的未来销售中获得的货币收入,就是未来的“地租”。“他的信用”不是针对一个债务人的特殊的信用,而是一个生意人一般的“良好信用”。也就是说,是预期愿意通过购买其支付保证而借钱给他的投资者和银行家的商誉,其生意的“商誉”是预期的与客户的有利可图的交易;“业务”又是律师的客户或医生的病人愿意为其服务付费的商誉;版权和专利是对特惠或独占的销售收入的预期;商业公司的“股份”是预期分红或所有费用之外的赢利机会的现值;“税费”和“运费”跟专利一样,是从特权中产生的预期特惠价格。

按照现代判例,这些都应该称为“无形财产”。唯一的无形体的财产,或者说作为债务人偿付义务的那种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是“年金”和“基金”,后者是预期债务偿付的现值。

这些区别不只是学究式的遁词,它们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因为,正如我们在其他地方所指出的,由于人们一直未能对工人的“勤劳的善意”和“工作的义务”加以区别,也就是说,未能把无形财产同无形体的财产区别开来,这才引起了大家对美国最高法院核准的“黄狗合同”[33]的怨恨。[34]这个问题以及类似的问题,可以追溯到法学家同时又是经济学家的麦克劳德的信用的双重意义。无论是债务的偿付还是价格的偿付,他的信用的意义作为一个经济量完全就是一切预期收入的现值。

然而,这一双重意义却是现代运行中的机构的混合意义,也就是对债务人会偿付其债务、“所有的人”会为物资或服务支付能够产生利润的价格的预期。如果我获得的只是一个企业的物质设备,而不是这个企业作为运行中的机构的所有权,那么我获得的不过是废料的价值,通过拆除工厂,把其中的部件按照当时的废旧程度拿到商品市场上去出售,我就可以实现这些废料的价值。但如果我是作为一个运行中的机构来购买它的,那么我获得的就不是对被拆除的物资的所有权,而是一个正在生产具体物资的运行中的工厂的所有权,还有这个机构所有的债权和自由进入市场权利的所有权。我获得了预期的、尚未确定的未来的全部收入,这些收入将分配给我的雇工、债权人、房东和我自己。

然而,由于我不是一个个体,而是股份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的联合体,不仅如此,还是一切雇工、代理人和所有出卖原料的人的联合体,而且,既然所有我们这些人都期望从这个机构的总收入中得到报酬——获得这些报酬是因为我们预期会对这个机构做出贡献,那么总收入就是从我们的共同产品的购买者和机构的所有债务人那里获得的,这个总收入就是我们的共同收入。在个人之间,这个总收入是通过一系列的交易分配的,每笔交易都在当时形成了无形体财产的债权人—债务人关系,但每笔交易的继续和重复,则有赖于所有的人参与的意愿。这种预期的参与就是一种无形财产。

所有这一切就是一个运行中的机构,它是所有参与人的共同意愿:雇工和经理维护和经营工厂的意愿;顾客愿意购买、投资者和银行家愿意贷款、原料供应商愿意出售、其他人愿意参与的意愿。每个人参与并因参与而获得报酬的所谓的“权利”,就是自由和承担风险的无形财产。但是,每个人的权利都会因他先前的服务单独获得报酬,这个权利就是债务的无形体财产,而这个机构就是债务人。麦克劳德称之为信用,即运行中的机构的价值。他把它视为一个时点上静止的经济量。事实上,当会计制作他的年度报表的时候,作为一个运行中的机构的横截面,它确实是静止的经济量,但它是经过了一个预期的时间流之后的持续的过程。

从技术上看,出于立法和管理的目的,这个运行中的机构表现的是股票和债券在一个时点上的现在市场价值,或者是各种证券没有报出的一种估价。这些东西表示的是预期净收入除去税捐后的现值。但从经济上来看,运行中的机构的价值是所有参与者全部预期收入的现值,包括了征税机关在内,所有这一切说明的是从销售中获得的总收入。[35]

由此产生了三种道德和法律义务,通过维持这种愿意的态度,起到保持这个机构运行的作用。履约和偿付的义务是所有参与者承担的,这是债务的无形体的资产。宣告无效和不干预的义务是由包括国家在内的局外人承担的。在干预不可避免的地方承担的是容忍的义务,特别是在垄断、公用事业或工会法规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使得他们所有的契约都在这个范围之内的预期是无形的财产;构成无形财产的,正是履约、宣告无效、容忍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在这个范围内,参与者可以自由地参与或者不参与,他们的愿意或不愿意就是自由和承担风险的无形财产的道道和法律意义。

因此,运行中的机构是一种无形体财产和无形财产的连续,它不断地被创造出来,并且延续和流逝着。麦克劳德称之为特殊信用和一般信用。特殊信用是履约和偿付的义务;一般信用是宣告无效和容忍的义务——它们根本不是信用和债务,而是预期的买卖交易中的自由和承担风险。他的特殊信用是无形财产。考虑到时间流和时间段之间的区别,无形体的财产是一种预期的时间段,而无形财产则是一种预期的时间流。

7.从有形体的财产到无形财产。这样,制度结构给了我们这个运行中的机构的观念,这个运行中的机构是靠对参与者对工作、等待和冒险预见的诱导进行运作的,其运作受限制其买卖交易、管理交易、限额交易的规则约束。但技术结构给我们的是在工程师指挥下的营运中的工厂的观念,工厂在技术效率的规则下,为最终消费者生产着物品和服务。两者是不可分离的,但是它们给我们的是以不同的社会哲学和政府概念为结果的两种社会概念:一种是参与者变化的资产与负债,另外一种是在国家财富的创造中变化的投入产出比率;一种是可转移财产和自由的所有权经济学,另外一种是关于投入产出的工程经济学;一种是不但份额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保持机构运行的体系,另外一种是创造出一种被分享的产物的结果。

老派的物质学说和享乐主义学说的困难在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们在对所有权经济学关上大门的过程中,却不能避免从后门把它引进来。他们甚至把财富定义为物资及其所有权。但他们的概念是静态的,没有包含依靠交易改变所有权的动态的方面。正确的方法应该是,首先区分经济学的两种要素,各归其位,然后在集体活动的概念中将两者合为一体。根据传统的用法,这似乎可以通过运行中的机构的观念加以满足。

这样做的意义与其说是引入了新的概念,还不如说是打破了旧概念的双重意义。这样一来,商品和财富这两个词就具有了所有权的财产意义和物质的东西的技术意义;“成本”这个词就有了产出的所有权意义和投入的技术意义;而价值这个词则具有了所获得的收入的所有权意义和所提供的支出的技术意义。

过去几十年重构经济学理论的过程中,从前一个时代的静态的物质和享乐主义概念,转变到二十世纪的制度的活动概念,往往只要求对基本概念的些许改变就可以做到。1907年,费特将奥地利学派的效用概念转变为了意志的选择概念,尽管表面上这个是一个很小的变化(因为效用总是具有快乐和在快乐间进行选择的双重意义),但通过引入活动的概念,这个变化仍然使他得以从庞巴维克的快乐经济完全转变到了现代制度主义的“活动”,不过他硬说自己坚持的是他的心理学。他真正引入的是活动的经济学,这也是无形财产的活动概念。[36]美国最重要的数理经济学家费希尔也是这样做的。1907年,他按照历史传统把财富定义为人类占有的物质对象,[37]而这个定义一经变为活动的概念,结果是形成了财富既是产出的增加又是产出的限制的矛盾意义。

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这个矛盾的意义是由于未能把财产制度与生产技术区分开来。如果把制度经济学与工程经济学区分开来,就不会有这样的疑惑了。制度经济学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交易活动,而工程经济学则是人与自然关系中增加产出的活动。国家的总人力是其全部的活投入,而对自然力的全部的控制则是产生于活动中的总产出。但制度的方面是对产出进行分享和预测的活动,这种活动决定着机构本身是将继续还是将终止。

因此,社会的制度结构是个人和机构变化的资产与负债,它们又是未来的经济诱因,这个诱因会导致工作、等待和冒险活动。买卖、限额、管理以及预测的制度,会按照不同的方向扩展、限制、终止、改变投入与产出,或者是按照未来远近的不同时间来进行这些活动。位于生产之前的是买卖、限额和管理交易的结构,它们不但决定着利益和负担的分配,而且还提供保持社会机构正常运行的诱因。但社会的工程结构是物理的、生物的和心理科学的进展,它提供给人类的是对自然的支配,按照世界上各种制度的集体行动,将这种支配用于幸福或是毁灭。在财产的意义仅仅是指静止的有形体的财产时,两者是非常不同的。因此,我们用物资的产出和劳动的投入代替了“物资”[38]这个词,用无形财产预期的物资产出和货币收入代替了有形体财产和无形体的财产。

8.商品市场和债务市场。二十年前在费特的重要文章《价格的定义》[39]中,哈德利(Hadley)[40]是一百七十位经济学家中唯一一位把价格定义为一种“权利”价格的人。根据费特的引文,哈德利说:“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价格是用于交换另外一种东西的一种东西的数量,可以定义为一件东西或一种服务的权利所交换的货币的数量。”[41]

费特分析的只是物质学派和享乐主义的经济学家,而不是哈德利这样的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而且他在找寻一个他们有可能同意的价格定义,他没有考虑这些学说是主观学说还是客观价值学说、是货币学说还是非货币学说。他所得到的定义是:“价格是与另外一种物品交换时所付出的或接受的物品的数量。”

但麦克劳德的价格定义显然与哈德利的定义是相同的。价格是为所有权的权利支付的代价,它既适用于商品市场也适用于债务市场。

在商品市场上,我递给你一本书,你交给我一美元,这是一种双向的身体行为,其意义跟动物彼此帮助时所做的动作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在人类社会,如果我不拥有那本书,我就不能合法地把它交给你并接受你为它付的钱。即使在那时,我也不能不顾所有其他人认为无效而让你成为书的所有者,除非法律把我身体的行动解读为另外的行为——一种心理上的“意志的行为”——我的目的是让你成为所有者,还有另外一种心理的行为——你的目的是成为所有者。然后,法律会执行意志的双向行为,或者是预期会执行那种双向的行为。经济科学研究的是那种双向的身体行为呢还是那种双向的心理行为呢?显然身体的行为是技术上的,而且是由体力劳动者在所有者的命令下实施的;但心理行为是所有权,而且是在法律的作用下转移了所有权。

还有,我给你一本书,而你拿了书却没有给我那一美元。法律现在把书的转移解读为两种意志同时存在的心理行为——我的目的是让你拥有那本书,而你的目的是占有它。但法律也把同样的物质转移解读为另外一种物质转移——这一次是一美元从你那里到我这里的一种预期的物质转移,而我所预期的是带着预期的目的拿走那一美元,让它归我所有。经济学家们将如何处理这一对双向的身体行为呢?它们跟前面的举例一样,是同样的物质转移,但发生了一种时间的间隔。

麦克劳德说,经济学家们在绝望中放弃了对它们的处理,陷入了无望的混淆中。[42]

混淆是从这样一个事实中产生的:存在着“商品”市场和“债务”市场两个市场,而“货币”这个词将商品的物质意义延展到了债务市场,而后者由于类比变成了一种“商品”市场。然而,正如我们说过也将要看到的,铸造的货币并非商品,它是一种债务支付制度。[43]由于其信用的双重意义,麦克劳德本人未曾有效地将商品市场与债务市场区分开来。在这个问题上,他遵循了普遍流行的物质主义的错觉:当银行家不过是接受了顾客或其他银行家欠他的债务在供给上的增加时,他会说成是他增加了贷给顾客的“货币供给”。顾客和投机者问“货币价值”几许时,他们的意思实际上是债务价值几许。

如果用真实的债务市场代替比喻的“货币市场”,麦克劳德和其他人也许已经避免了这种物质主义的困扰。正如麦克劳德所正确描述的那样,甚至“商品市场”也不是交换商品的地方,那是交换商品所有权的地方。“货币市场”也如麦克劳德所描述的那样,那不是交换货币的市场,而是交换债务所有权的地方。

无论什么情况下,价格都是转移某种形式的合法控制权在“报酬”方面所付出的代价。它是所提供的服务的“补偿”,不是当下的补偿就是延时的补偿。这是权利和义务让与的制度意义,不是物质的交换意义。

假如麦克劳德真能把他的债务是“可出卖的商品”的这一思路有效地探究到底,不是把债务所有权与商品所有权等同视之,而是一以贯之地把债务市场与商品市场区分开来,那他就会正确地描述现代企业,并且会避免双重计算。那就只会有两个市场,而不是一个市场上的双重计算。

证券交易所和货币市场债务市场的两个轮子:股票和债券是面对未来若干年的大轮子,银行贷款和存款是面对未来若干时日的小轮子。尽管股票并非像债券那样是法律上的债务,但它们在经济上甚至在法律上都在逐渐演变为债务,因此某种意义上符合麦克劳德对“可出卖债务”的描述。股票是企业对股票持有者的“负债”,甚至股息也正逐渐被看做是欠股票持有者的通常的债务。在依法管理的公用事业中,这一点甚至获得了法律的约束。在这些部门中,公众是预期的债务人,公众必须支付的费用,是按照股票与债券以及现行的利息和利润率的总价值来计算的,目的是为了让债券持有者得到利息,而让股票持有者得到股息。所谓“公众”,指的是债务人和股票持有者,以及债券持有者和债权人。在特殊情况下,给股票持有者支付股息正在变成公司的一种法律责任,差不多类似于给债券持有者支付利息的法律义务。债券持有者不过是优先的债权人,而股票持有者则是延期的债权人。在作为债权人的债券持有者和作为准债权人的普通股票持有者之间,已经纳入了中间层次,比如说各种“优先股”。

即便是在没有法律约束必须给普通股票支付股息的地方,也出现了属于投资者商誉性质的一种经济约束。在美国资本主义周期性发生的通货膨胀时期,董事会并不承认支付股息和维持股票市值的任何道德或经济义务,更不用说法律义务了。但是,随着千百万分散投资者的到来,以及全部所有权的经营管理权集中于一小部分人手里的公司银行家时代的到来,[44]维持投资者商誉的经济必要性要求挂名的董事会采取一种按惯例支付分红的政策。显而易见,还需要某些法律的责任——在旨在保护股票和债券投资者的所谓《蓝天法》中,这种责任已经开始了。

因此,证券交易所是按照法律和经济约束度对长期债务进行分级的市场,最受法律约束的是债券,其次是约束程度稍差的优先股和多种纯粹的“权利”,然后是法律约束度最低但主要靠经济上约束的合乎道德的债务,历史上称为普通股。

在这个有限的范围内,麦克劳德对一些特殊情况的预言是正确的,但他并非普遍正确,因为他用“债务”或“债权”代替了一切财产权利,并且把经济学分解成了一组债权人—债务人的关系。只有在支付股息的经济和道德约束变为由法庭执行的法律约束时,它们才能成为这种关系。但这是不可能的。资本主义制度既需要股票这样的无形财产(其价值决定于边际利润),同时也需要债务这样的无形体的财产。[45]

但不能由此得出债务就应该称为商品的结论。如果是这样描述它的话,那我们就只能说麦克劳德是在作比喻,而不是在讲科学。他把债务跟购买力搞混了,前者是无形体的财产,而后者是无形财产。

然而,发生在商品市场上的情况跟发生在债务市场上的情况是类似的,它们都是一种为了未来货币收入而形成的市场;这种未来的收入麦克劳德称之为“信用”。它不是用来换取物质货币的物质的东西,它是未来货币收入所有权的凭证,是从现在商品的所有权中得出的,而出售现在的商品则是为了获得未来货币收入的所有权凭证。按照麦克劳德的观点,每种预期都是一种信用,出售商品信用是为了获得货币信用。但它们是不同的,因为一种是债务,另外一种是购买力。但两种都是未来货币收入的预期。(www.xing528.com)

这就正确地解释了资本主义。生意人购买一件商品的时候,他买的不是物质的东西,他买的是通过卖出这种商品而获得的一种未来货币收入的预期。[46]当银行家买进这个生意人的债务时,他买进的是一种未来货币收入的预期,这种货币收入是在债务人卖出商品并偿付其债务时获得的。麦克劳德认为,两者购买的都是一种信用。

因此,商品市场是伴随着债务市场发挥作用的。在这里,两个轮子分别是产出的所有权和短期债务的所有权。在商品市场上,短期债务一经创造就会立即在债务市场上卖出,目的是为了换回银行家的即期债务或存款。创造商业债务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售,因为你可以把它们卖给银行家。所以,商品和债务之间的唯一区别就在于交换银行家的即期债务时所占有的和所出卖的对象。就债务而言,对象是对债务市场上偿付的未来货币收入的未来的合法控制权。就商品而言,对象是为了换取未来货币而出卖的物质的东西的未来的合法控制权。商品和债务期望的都是货币收入,两者都是一种未来货币收入的所有权凭证,一个是一种信用——无形体的财产,另外一个是未来利润——无形的财产。

两者之间的差别就是两种类型价格的差别:一个是债务市场上短期的货币使用价格;另外一个是商品市场上偿付所有权的一种交换价格。这一区别是麦克劳德混淆利息和利润的基点,我们对这种混淆的评价是在他认为贴现和利润相同的情况下进行。

9.贴现和利润。(1)两种价格。

麦克劳德说:“债务的单位是一年后要求对方偿付一百英镑的权利。购买这一债务单位所付出的货币总额就是其价格。当然,购买固定债务单位付出的价格越低,货币的价值就越大。但是,在债务交往中,通常不用购买债务的价格来估算货币的价值。因为货币自然要产生一种利润,付给一年后应付债务的价格显然必须少于债务。价格和债务额之间的差额,就是购买它形成的利润。这种差额或利润,术语叫做贴现。显然,随着债务价格的减少或增加,贴现或利润就会增加或减少。在债务交往中,通常总是用贴现或其产生的利润来估计货币的价值的。因此,在各种债务交往中,货币价值与贴现是成正比的。这个法则包含了商业的两个分支——货币的价值与价格成反比,与贴现成正比……在商品交往中,货币的价值指的是它能购买的商品的数量;在债务交往中,它指的是利润或者是购买债务形成的贴现……利息率或贴现率是给定的时期内(比如说一年)形成的利润额。”[47]

这两种类型的价格,我们区分为短期价格(或贴现,但不是利润)和交换价值(或购买力)。

(2)两种制成品。

麦克劳德说:“银行家开始的时候绝对不会用现金购买票据。通过在记录债务总额的账簿上给顾客记下一笔减去贴现的信用,他买进了票据;这种票据是未来应该支付的一种债务,那是顾客所具有的一种行动的权利,顾客的这种权利就是只要愿意就可以要求付款。也就是说,通过创造或发行一种即期支付的行动权利,他买进了一种未来才支付的行动的权利。”[48]

麦克劳德认为,从这一点出发,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银行家“并非是想贷款的人和想借款的人之间的中间人。实际上,银行家是一个商人,他的生意就是通过创造其他的债务来买进货币和债务”。

因此,银行家的利润并不在于“他为借入的钱所付的利息与他为贷出的钱所收的利息之间的差额。事实上,银行家的利润,完全在于他创造或发行超过他所持有的备用金属货币的信用所能产生的利润。一个只为交换货币而发行信用的银行,从来不会产生也没有任何可能产生利润。只有当创造和发行可交换未来应付债务的信用时,银行才开始产生利润……银行和银行家本质上与众不同的特征就是创造和发行即期支付的信用;这种信用旨在投入流通,发挥货币的所有效用。因此,银行并非是一个货币借贷机构,而是一个信用制造厂”。

(3)商品价格和短期价格。未来债务偿付的这种贴现价值就是为债务支付的价格,但贴现本身则是为了使用银行家的货币而支付给他的短期价格。银行家“无中生有地制造了”他自己的即期债务或存款(一种“过期”债务)来作为货币发挥作用,他用这种方式买进了客户的定期债务,同时为他自己的过期债务的使用索取一种短期价格。短期价格接近到期的时候数值会减少,随着这种减少,定期债务后来在价值上会增加,这种价值上的增加就是“利润”。

他说:“商人获得利润靠的是从别人那里低价买进货物,然后又用较高的价格卖给其他人。同样,一个银行家从别人——即他自己的客户——那里以较低的价格买进一笔商业债务,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卖给另外一个人——也就是承兑人或者债务人。所以,银行家所购买的债务,从他买进的那时起价值每天都在增加,直到还清为止。所以说,它产生利润并因此而成为流动资本,无论在方式还是原因上,都与任何商人开的店中的普通商品别无二致。”[49]

当然,对于价值是由于债务接近到期而增加,还是由于贱买贵卖而增加,在这里是无法区分出来的。后者是从两次交易中得到的利润;前者是从一次交易中得到的贴息。在两次交易的情况下,价格这个词指的是买进的价格和卖出的价格;在一次交易的情况下,价格这个词指的是同一交易开始与结束时的贴现率。为了形成对照,我们把这种贴现称为“短期价格”。

麦克劳德之所以混淆利润和贴现,是由于债务的流通性。债务是从债权人——银行的顾客——那里买来的,到期的时候似乎是卖给了顾客的债务人——承兑者。表面上是银行家谈判了两次交易,实际上只有一次交易。

这一谬误是由于先前提到过的另外一个谬误形成的:信用现在就存在,但债务要到未来偿付义务到期的时候才存在。其实两者是同时存在的,银行家买进的是未来债务人偿付的义务。这一次,银行家不再与债务人谈判偿付的事情了,他只是执行自己的权利。

这种情况就要求我们提出更为准确的买卖交易概念,区分清楚“交易的终结”和“谈判的终结”。谈判是在所有权因交易而转移的那一刻结束的,但在未来履约和偿付都完成之前,交易本身并没有结束。

在现金交易中,谈判和交易是一起结束的:就商品方面而言,不仅商品的所有权要转移,而且商品也要移交;就货币方面而言,不仅所有权要因谈判的结束而转移,而且货币也要支付。

这样一来,交易就产生了两种债务:履约的义务和偿付的义务。如果两者都立即履行,那么谈判和交易就都结束了。可是,要到两种义务履行之后交易才能结束;如果中间有时间间隔,那么交易要到两种义务中的最后一种履行之后才能结束;如果那是偿付的义务,那么交易要到债务人偿付之后才会结束;如果那是履约的义务,那么交易要到服务完结或物资移交并接受之后才会结束。

因此,在土地或劳务还债这样的长期债务情况下,一次交易可以延续几年,但就货币市场上的短期债务而言,一次交易也许只会延续几天。一次交易的确是一个创造的过程,它创造的不是商品,而是一种经济量和经济地位,直到由于履约和偿付使得债务偿清、交易结束的时候,经济地位才会从负债变为自由。

所以,麦克劳德表面上的第二次谈判(在这次谈判中,债务被卖给了债务人,换取了债务人的现金)并不是谈判,那是法律义务的履行,这种法律义务通过偿清债务结束了交易。银行家仅仅是“收取”了应得的东西,并通过把债务人的债务所有权还给债务人并提供全部付款的证据。

正是未能注意到交易开始与结束之间的这段间隔,才使得麦克劳德把贴现等同于利润。贴现是因等待预期服务而收取的一种“短期价格”,这种等待是指一次交易开始与结束之间的时间间隔,但利润(或亏损)是一种价格买进而另外一种价格卖出时的差额。

但利润(或亏损)也可以由买进和卖出债务的两次交易形成,它们跟买进和卖出商品的两次交易是一样的。商业银行按百分之六贴现顾客票据进行零售,然后再按百分之四重贴现率进行趸售,这样就可以获得利润。这里实际上有两个市场、两次谈判,即零售和趸售市场,因此也有两次交易。银行家在零售市场上按百分之六卖出的是他以百分之四在趸售市场上买进的东西。[50]

麦克劳德著述的时候,商品经济学家们还没有把利息与利润区分开来。隐含在“时间流”双重意义中的,正是我们已经注意到的这一区别。利润是在买卖行为发生的时间流的不同时点上形成的,但利息是在时间间隔或“时间流逝”之中赚得的。所谓时间间隔,是指发生没有补偿的等待活动的两个时点之间的间隔。

当然,麦克劳德对利息和贴现进行了通常的区分,它们指的是同一个东西,但按照两个不同的日期来算;它们又是不同的——按递增的利息计算跟按递减的贴现计算其实是一回事。预付全款并等到年底,“利润”就是利息;在预付的时候就保留利润,“利润”就成了贴现。[51]

从数学上看,贴现和利息只是同一个利率的两种计算方法,即便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但在贴现和重贴现的实践中,还是产生了差别,这一点麦克劳德本人也注意到了。在使用银行家的货币的时候,如果支付给他的代价是预先支付的,也就是说预先扣除利息,那就更接近麦克劳德的支付商品价格的观念。银行家对使用其信用索取一种价格,而支付给因使用其信用而进行重贴现的银行的是一种较低的价格。

严格地讲,它不是一种“价格”,而是一种会延展到未来的一个时期的比率。因货币的使用而形成的未来的增量、“地租”或利息,被折换成了一种现在的“资本化”的价格,这就是贴现额。通过区分商品价格与短期价格,我们就可以保留麦克劳德所作的区别。商品价格是支付给商品或证券的交换价格;短期价格或贴现,则是通过扣除货币使用的利息而预先支付的价格。

正如麦克劳德所言的,它们是反向变化的,而且运用广泛,例如,债券的价格与购买债券的货币的利息成反比例变化,但债券的收益却与市场上货币的长期价格成正比例变化。货币的短期价格也是如此。短期商业票据的价格与贴现率成反比例变化,但贴现率却是银行因购买短期商业票据使用货币而支付的短期价格。

因此,债务或证券的价格就像商品的价格,它是为了换取债务而支付的货币。但贴现是因使用他购买的货币或信用而索取的价格。正是短期价格的这一意义,才使得麦克劳德发现了贴现率在英格兰银行控制黄金进出口方面的正确用途。

(4)英格兰银行。安吉尔(Angell)说过:“麦克劳德是……第一个看到贴现率是汇率主要决定因素的作者,它可以按照矫正外汇兑换的方式进行操纵。这一发现的荣誉人们通常都归功于戈森,实际上他六年后才进行这方面的研究。”[52]

在英格兰银行将麦克劳德的理论付诸实践之后,戈森才有所著述,当然,他“并非有意地想标新立异”。但麦克劳德已经说过,金属货币外流的主要原因是三重的,“国家负债、纸币贬值以及任意两个国家之间贴现率的差额,大过了运输金银要支付的成本”。麦克劳德还“十分接近”于“对按照银行储备金和贴现率的变化来解释货币和价格之间的短期关系”。后来,在1883年的时候,西奇威克赋予了它“完全而明确的形式”;1888年,马歇尔又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53]

通过他的“债务制造”理论,通过他论述英格兰银行公众效用而不是私人利润的学说,麦克劳德提出了操纵贴现率的学说,这种操纵可以对金属货币外流和国内价格水平进行调节。私人利润可以由债务的“制造”产生,但当这一利润导致黄金外流时,作为反对私人利润的手段,英格兰银行的公共义务就是抵消这一利润。

首先,麦克劳德不得不澄清那种认为银行票据不同于银行存款的混乱观念的背景。正是这种混淆支持了1884年的《银行法案》,将英格兰银行分割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负责银行票据的发行部;一个是负责银行存款的银行业务部。根据这一法案,银行票据的发行(法令授权的原始数量之外的发行)绝对不能超过顾客等量的黄金储蓄。法案认为银行票据是具有公共重要性的事情,但银行存款是银行与其顾客之间纯粹私人甚至是秘密的事情,政府不应该对其进行干涉。

但麦克劳德主张,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经济上看,银行票据与银行存款都具有完全相同的性质。从法律上看,两者都是由银行创造的起货币作用的即期债务。银行存款是跟银行票据一样的货币“发行”,因为两者都是债务的“制造”,这种债务随时都可用于黄金支付。在经济上它们的作用也是完全相同的,因为两者都具有同样的作用,就是随时提出黄金以供输出之用。

麦克劳德说,存款“全部都是伪装的银行票据。它们不过是一种庞大的信用上层建筑,这个上层建筑建立在相对较小的金银基础之上,跟钞票发行非常相似……这些貌似的存款不是等量的现金,而是信用,或者是行动的权利,银行是作为价格来创造它们的,银行要用它们来购买现金和票据,这些现金和票据在另一方面是作为资产来计算的。银行存款的突然增加实际上不过是一种信用膨胀,就跟钞票的突然增加完全类似……因此,存款的这种减少并不是现金存款的减少,而是信用的收缩”。[54]

1884年《银行法案》的结局正如麦克劳德所料的那样。根据该法案,如果黄金从发行部提出并用于输出,那么银行就要按照提出的数量减少其钞票。这个理论是这样认为的:钞票的这种减少会导致国内商品价格的降低,这样一来,输出商品就要比输出金银更为有利,这样就会阻碍黄金的外流。[55]但是,我们注意到,《银行法案》在银行业务部留了个“漏洞”,即只要提交支票要求支付黄金,黄金就可以从银行业务部提出并用于输出。这样一来,尽管黄金正在流出这个国家,但钞票的数量却并没有任何减少。[56]他说:“实际上那艘船上有两个漏洞,法案的制定者只察觉到了其中的一个,所以他们只提供了一种对抗措施,结果是万分惊讶地发现,因为他们忘记了另外一个漏洞,因而船很快就下沉了。”[57]《银行法案》在1847年的危机中不得不“叫暂停”,目的是为了准许银行发行超过黄金数量的钞票;这里所说的黄金的数量是指从发行部提出来交给银行业务部的数量。这样做是为了给企业家和其他银行家解危救难,让他们免于“全军覆没”。[58]

按照麦克劳德的观点,困难在于当时的流行理论认为“黄金只是送出去偿付因货物销售产生的差额,因此只要这些偿付完成,黄金的输出就必然自动停止。但这完全是错觉”。

“……如果伦敦的贴现率是百分之三,巴黎的贴现率是百分之六,那么这种情况的简单意义就是,黄金可以在伦敦按百分之三的贴现率买进,而在巴黎按百分之六的贴现率卖出。但在两地间运送黄金的费用不超过百分之零点五,因此,这项业务中留下了百分之二点二五或百分之二点五的利润……当贴现率的差额太大的时候……在伦敦的人给他们在巴黎的联系人制作汇票,目的就是专门卖出汇票套现,然后他们再把现金汇回巴黎,在巴黎又可以按百分之六的贴现率卖出。显而易见,只要保持贴现率的这种差异,这种外流就不会停止。再说,巴黎的商人把自己的汇票立即寄往伦敦贴现,理所当然地应当把现金汇给他们……阻止这种外流的唯一办法就是让两地的贴现率相等。”[59]

他阐明了这一普遍原则,从那时起,这种普遍原则就一直为人们所采用。“任意两地间的贴现率出现差异,且这种差异足以支付两地之间运送金银的费用时,金银就会从贴现率较低的地方流往贴现率较高的地方”。[60]

关于这一原则,他说:“尽管这一原则在商人中间是人所共知的,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却不见于任何商业著述之中。[61]而且可以非常肯定地说,在关于通货的讨论中,这一原则从来就没有被显著提及过,作为一种逆汇的原因,与国家的债务或纸币状况没有任何关系。”[62]

那么,当黄金流出这个国家时贴现率应该如何提高、流入时该如何降低呢?能不能把这个问题留给银行家的私人竞争去处理,让他们为了自己的利润都去跟自己的顾客订立私人合同?英格兰银行的董事们曾经主张,贴现率是他们本人跟那些将自己的储备留在银行的商业顾客或银行顾客之间的私事,在寻求自身利润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在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但麦克劳德指出,竞争引起了银行家数量的“非正常增加”,以致在应该提高贴现率阻止黄金外流时贴现率反倒降低了。[63]而且,“商人的利益一直都是获得尽可能廉价的贷款”。[64]既然英格兰银行由于传统而不断成长,已经变成了地方银行黄金储备的仓库,那么在黄金外流的时候,其贴现政策就必须控制其他银行的政策。因此,他说,在危机之先,只要能够保证国家的黄金储备完整无缺,那么英格兰银行的董事们就不仅要不顾自己的眼前利益,而且还要不顾公共商业和其他银行的眼前利益,采取相应的措施,这已经变成了他们的职责。英格兰银行的私利必须服从其公共职责。麦克劳德说:“盯牢周边国家的贴现率,紧跟这些变化,以免从我们国家输出金银成为有利可图的事情,这是英格兰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65]

后来在1857年的萧条中,英格兰银行的董事们头一次按照麦克劳德过去所主张的公共职责的这一原则采取行动,通过及早提高贴现率阻止了黄金的外流。后来约翰·穆勒说过,英格兰银行在1847年之前的行为原则是,除了银行的自身利益外,它什么也不会去考虑。而1884年法案的起草人罗伯特·皮尔(Robert Peel)爵士则向银行保证:“在存款的管理上,它只作为银行自己行事,其所作所为都是它自己的事情,与公众没有任何关系。”但1847年之后该银行已经认识到:

“英格兰银行这样的机构跟其他银行不一样,后者可以不受限制地认为,自己的单个交易不可能对商界有普遍的影响,所以它们只需要考虑自己的立场就行了。英格兰银行的交易必然影响全国的所有交易,尽一个银行可以采取的一切措施防止或减轻商业危机,这是它的职责所在。这就是英格兰银行的立场。从1847年开始,英格兰银行对此有了比以前更清晰的认识,它已经不完全按照过去的原则那样行事了;过去的原则是除了它自身的安全之外不需要考虑任何其他的问题。”[66]

因此,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英格兰银行的行动是私人企业家第一次采取的重大一致的行动,没有经过立法,他们就确认了对公众的职责,这种职责是从国家的福利已经与他们息息相关的这样一个事实中产生的。真实的情况是,该银行是作为发行和贴现的中央银行在采取一致行动,它完全脱离了政府的行动,它明确表示要让它按照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实际上,英格兰银行的官员们愿意接受麦克劳德这样的经济学家的学说需要舆论的巨大压力,但麦克劳德本人在后来关于银行业的一本著作中竟然会说:“有必要通过1844年的法案,这是让英格兰银行的董事们名誉扫地的事情。这表明他们没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企业。不过如果既然他们已经证明自己能够胜任这项工作了,那么法案也就没有必要了。”[67]

央行稳定物价以及矫正黄金流入流出的更进一步的职责,到了1898年才由维克塞尔尝试阐明。[68]

10.从心理经济学到制度经济学。用心理学来表述交易公式,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生产者按照每单位二十的边际效用卖出了一千单位的钢的效用;或者说,总效用或总价值为两万单位减去二百单位的未来性贴现或贴水,产生的现在的效用是一万九千八百单位。要把它转化为制度经济学,所要做的就是引入财产权利、法定计量单位、债务的创造、流通和解除,还要引入国家、同业公会、商会、建立法律判决或商事仲裁的类似团体,这些团体的集体行动可以执行交货和支付两项义务。于是公式就可以这样解读:一千吨使用价值,也就是钢;每吨二十美元的边际效用,或者说就是价格;未来的总效用或未来价值是两万美元;未来性贴现是两百美元;现在的总效用或价值是一万九千八百美元。

对从杰文斯到费特的心理经济学家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他们差不多已经将自己的心理学发展到了这种最终的同一性,现在他们可以像称自己是心理经济学家那样称自己为制度经济学家了。在《垄断的伪装》一书中,费特已经实现了从心理经济学到制度经济学的转变。

未来性贴现在不同经济学家的著作中表现不同。庞巴维克的“贴水”是通过在未来增加更多的劳动增加上去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未来的产出。但费特的贴现是通过减少现在的劳动量让未来的产出不要增加而减掉的。庞巴维克是把前者作为“增加迂回过程”来描述的,尽管他主要研究的是贴水,但由此得出的结论是,通过减少“迂回过程”,可以实现现在与未来之间的同样关系。他的“增加迂回过程”有时候会令人误解,因为现代发明的趋势是减少迂回过程的长度,从而减少生产具有更大效率的机器所需要的劳动量。但我们得出自己推论的根据是,他显然忽略了这个事实。在所有劳动成本较低而效率更高的新机器没有被具有同样劳动成本和同样效率的老机器所替代的地方,我们关于庞巴维克迂回过程意义的推论就是正确的。

以农民为例,这种心理估价无疑是指发生到这样一种程度的事情,那就是他付出自己的劳动生产一种未来的价值,目的是为了自己和家人使用,而不是为了出售。它也适用于鲁滨逊和消费经济学领域,在这个领域没有什么东西是为出售而生产的。由于有经济学家“效用递减”的经验,农民都清楚,如果自己生产得太多了,那么供家用的产品的价值就会大幅度下降。他还清楚,现在工作过多就是无用的牺牲,结果是生产超过了他的未来家用;同样,如果他现在工作不足,没有生产出家里所需要的东西,那就是牺牲家庭未来的需要。

因此,经庞巴维克完善过的这种心理经济学是普遍存在的。它存在于人的本性中。在所有研究生产不以销售为目的的经济学里,肯定都有它的一席之地。因此,尽管具有普遍性,但它并不适合工商界。它研究的只是劳动、物资、预期,公然拒绝私有财产、那些与未来产品所有权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既转移有形物资所有权又创造可流通债务(其所有权也是可转移的)的交易。

如此忽视所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出发点是不存在社会利益冲突的个人心理,而不是从谈判和交易的社会心理出发,后者会产生冲突。社会心理要求的不仅是可执行的权利与义务,它还要求客观的计量单位,以便所有的当事人可以知道未来的预期是什么,也便于决定性的权力机构可以根据数量条件给出判断。

数量的量度标准会被所量度的数量所代替,普遍的做法和经济语言往往如此。我们说起重量或温度计上的冷热度数,但这些都是看不见的物质力量的量度标准在我们面前的数量作用。对于一个经济量而言同样如此。它不是一个物质的东西的量,而是一种能力或力量的量;它是一种强有力但又看不见的社会力量,预期会在看不见的未来发挥作用,个人在他们现在的交易中对它的量度单位是货币价值。因此,尽管麦克劳德的“经济量”的概念似乎是先验而想象的,但其实不然,因为它是看不见的未来社会中看不见的压力,在现在的交易中它把自己表现为一种货币计量单位。

以货币为计量单位的这种体系引入之后,经济量就变成了现代的资本意义。货币价值是一种看不见的经济量——资本——的量度标准,于是就有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区分,有了“现货”和“期货”等等的区分。在这里,现在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构成了“货币市场”,而债券和股票(这些都是未到期的债务)以及未实现的销售则构成了资本市场。

这些经济量,也就是现代的“资本”,其所有权是由交易来转移的。它们在世界各地的运送,就是通过电报、电缆、无线电、电话或邮局在银行或商人账册的贷方和借方所作的添加或抵消。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对纽约货币市场上进出的“货币”随时都会报告。但这种报告只是那个市场上的贷方借方记录。只是在最近,储备体系才开始公布“寄存国外的黄金”这个项目,这些黄金就实物而言是在银行里,但所有权是其他国家的,因此所有权不在美国。所有权是经济量,而不是物资。

现代的资本意义,作为一种以货币为尺度的经济量,既非常有力又非常敏感。资本具有完全的合法基础,如果这个基础被彻底改革的话,那资本就可能整个消失。资本的数值反映的是世界经济中的一切变动或对变动的担忧。然而,这一经济量要比政府更为有力。它调节劳动就业或失业;它偿付债务和税捐;它制造战争。

但资本这种存在于未来的经济量是非常敏感的。我们先前那个例证中二百美元的贴现可以因一种不确定的风险贴现扩大。如果这种风险贴现提高到百分之百,那么资本的现在价值就会完全消失,而且远在风险达到这一程度之前产业就停顿了。但在繁荣时期,风险贴现是比较少的,而且可以用两种方法抵消:一种是提高售价;另一种是提高利率或贴现率。

如果风险不能由提高售价转移给买方,那么它就会通过接受较高贴现率的方式由卖方承担;如果根本不存在任何风险,那么利率就会下降到百分之三,或许更低;如果它跟我们前面的例证一样,是百分之三,那么现在的价值就会是一万九千九百美元,而不是一万九千八百美元。我们可以假设,在我们前面的例子中,通常承担的风险贴现是百分之六的利率,因此钢的现在价值,包括利息和风险贴现在内,如上所言,是一万九千八百美元。

在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从“交换”这个词的旧意义中继承下来的一种含糊不清的内容。古典学说假设各方都会从一次交换中获益,各方都是把对自己价值较小的东西转移给对方,从对方那里接受的是对自己价值较大的东西。从个人的观点看,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在供他选择的现有各种选择中,他总会选择更好的或者是“比较而言不坏的”。无论他所放弃的或避免的选择有多麻烦,他总会获利。但这却把个人的心理与客观的经济量[69]相混淆了。一次交易中卖出的经济量跟买进的经济量完全是同一个量,实际上就是同一个东西。一种经济量的所有权,比方说,一匹马,更准确地说是一匹马预期的有效服务,在交换中被转移,换回了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所有权,比方说是一百美元的所有权。事实是,一方看重马胜于钱,另外一方看重钱胜于马,这是一个主观或个人的问题。交易中发生的情况既不是客观的也无法量度的,尽管相关的个人可能对它的估价不同,但这里被转移的是一个确定的经济量的所有权。

债权和债务的相等也是如此。债权人和债务人从各自的目的出发,从主观和个人的角度看,双方对它们的估价在量上可能有非常大的差异。但从客观上看,比方说,一万九千八百美元的债权,与一万九千八百美元的债务是同一个经济量。双方朝着到期的方向等量增长,但在任意一个时点上,它们都是同一的经济量。

我们已经说过的关于自由和承担风险相等的问题,也是同样的情况。主观地说,工人辞工的时候,雇主也许觉得自己的损失要大于工人的收益;或者是,在辞工这件事上,工人也许认为自己的收益要大于雇主的损失;或者是,工人有可能认为,辞工比保留工作收益更大,而雇主则有可能认为,开除这个工人比把他留下来的收益更大。

但客观地讲,当工人辞工或雇主将他解雇的时候,雇主损失的是一种预期的经济量,比如说,预期的这个工人一天的工作——这跟工人现在取得并且可以在别处安排的经济量是完全相同的。双方中的一方也许比另外一方更清楚该如何更好地利用那预期的一天的工作,但这是一个工人的问题,并不能从客观上改变这样一个经济量对于双方是同一的这个事实。既然普通的工人可以随意辞工,那么“经济量”就会由于风险而减少。但是,在“合同工”或演员、棒球运动员等的职业合同的情况下,风险贴现被大大减少了。

或者,拿“商誉”或商标的意义来说——这是另外一个自由和承担风险关系的例子,我们区别为无形财产,这是现代资本主义最大的资产之一。尽管“商誉”的未来收益也许有很大的投机性,但是在交易中,其作为一种现在的经济量的所有权,可以按照金钱的估计进行转移,这种估计涉及预期的销售、价格、利息、高度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很高的风险贴现率;一方也许比另外一方认为它更有价值,但客观地讲,它是同一个经济量,是作为资产的资本的现代意义。

甚至“运行中的机构”的意义也是类似的经济量,其现在的价值也许是它的股票和债券的变动价值,而股票和债券量度的是一种金钱的净收入的预期。

法庭或仲裁人考虑的正是一种同一的经济量的所有权的这种转移——不是私人的收益或损失、痛苦或快乐,那是个人认为他们获得或损失的东西。后者相当于价值的心理意义,但在谈判心理中,我们只把它们作为“论据”对待,它们会随着交易而结束。[70]

经济学家们往往使用“商品”这个词,这个词包括了像物质商品、债务、股票、债券、企业的商誉、运行中的机构等如此不同的概念,而我们却遵循麦克劳德的做法,用了不同方面的“经济量”这个词,这些方面可以买卖,也可以保留为未来所用。这种分析显然类似于克拉克打算进行的分析,当时他把“资本”跟“资本品”区分开了。[71]他的“资本”是一种“价值的基金”;他的“资本品”是有形的物资。在这里,“生产品”和“消费品”是方便的术语,将来会用到,原因是它们明显只限于生产和消费有形物资的技术范围之内。但如果把“商品”这个词扩展到包括股票、债券、银行存款、债权、债务或其他形式的有形体、无形体和无形财产在内,那它们就是生产与消费、债权和债务的混淆(正如麦克劳德对斯密和穆勒的正确批评)。[72]为了保持这种区别,我们把物质的商品称为是古典经济学家的技术资本,但把所有权称为是现代意义的资本;所有权是克拉克的“价值基金”,麦克劳德的“经济量”,公司财务的资产与负债。[73]

11.债务市场的分离。(1)货币和资本。1883年,[74]亨利·西奇威克作为经济学家,第一个利用了麦克劳德对所有权和物资的区别,但通过指出财富与资本的不同,他纠正了麦克劳德,麦克劳德认为两者是一回事。西奇威克的财富是“社会效用”,是劳动的结果,但资本是财富的私人所有权。[75]财富是财富,资本是资产,区别在于利息的意义。

西奇威克说:“利息是生产的一部分,是以这样的名义归于资本所有者的,即把财富当做‘资本’的意思,这样它就可以为所有者生产一种新财富的剩余。从个人的观点看,即便是财富已经用完了且并没有留下物质的结果,但可以有理由认为这样的资本依然存在,只要是将它用于为所有者取得一种合理的预期,并且这种预期是让它的等价物连同利息一齐回到他手里,甚至只是永久收取利息。”[76]

但西奇威克区分了三种类型的资本:股票、债券和土地价值。

“……这类公司的分红应该仅仅看做是由股东所有的资本的利息,正如每年付给债券持有人的钱……土地的收益是利息的一个种类。”[77]

在原始的投资完成之后,这三种类型的资本有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动,这取决于利率的变化(假定货币的购买力是稳定的)。

“如果一块地的地租保持不变,而现行的利率由百分之三跌到了百分之二,那么这块地的价格就会在其他条件都不变的情况下上涨百分之五十。”[78]

显然我们可以说,他的其他形式的资本,也就是股票和债券,也是同样的情况。如果其他情况不变,那么利率下跌百分之三十三,就会让资本的数值上升百分之五十。

但“从社会的观点看”,资本数量的这种增加并非是资本的增加。

它们价值的增加“显然并不构成财富的真正增加。因为宽泛地说,社会所拥有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支配能力并没有增大,但它的生产工具的交换价值却因为利率的下降而提高了。但从个人的观点来看,财富的增加在某种意义上是实际的而不是名义上的。因为尽管资本所有者的实际收入并没有由于这种变化而增加,但他购买消费品的能力肯定已经增加了,虽然他只有消耗自己的资本才能行使这种购买力。”[79]

但这种资本如何用掉才能转化为消费品呢?把它转化为具有一般购买力的银行存款。

西奇威克着手构建一种货币的定义,这个定义符合麦克劳德可转让的债务的定义,但又避免了商品的物质类比。通过批评杰文斯提出的根本反对试图作出任何定义的做法,他直面了给货币这样一个“变动和不确定性如此之大”的词下定义的困难。西奇威克说,杰文斯曾经说,假定通过“解决一个词(货币或资本)的意义,我们就可以避免许多事物都需要分别定义的所有复杂的差异和种种不同的情况”,这是一个“逻辑谬误”。杰文斯谈到了那些被称为货币或可以称为货币的矛盾的对象,例如“金银、本位币、代用货币、兑现和不兑现的票据、法定货币和非法定货币、各种支票、商业票据、财政部票据、证券,等等”,其中每一项都“要有自己的定义”。但西奇威克答复说,“给多个种类作出定义在逻辑上是正确的,但试图定义它们共同的种类在逻辑上却是错误的”[80],杰文斯坚持认为的立场是“自相矛盾的”。种类本身“在我们试图更准确地确定它们的时候,就具有同样类型的困难,正如广义的‘货币’观念一样”。

于是西奇威克规定了一种“货币的主要的基本职能”,这种职能为他起到了这类货币一般职能的作用。这种职能将把货币跟“商品”、“用品”、“财富”区分开来,但准许对各种差异作出更为详尽的定义,这样就可以把一个种类的货币跟另外一个种类的货币区分开了。货币的这种一般职能是“用于交换以及财富的其他转移,这里转移的对象不是某些特定的商品,而是对各种商品一般的支配权。正是作为财富转移的媒介,货币才有资格履行它的另外一项重要职能——衡量各种价值”。[81]

在贯穿各种类型货币的这一基本职能的基础上,西奇威克解释了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商人、银行家甚至像巴杰特(Bagehot)这样著名的经济学家如何最初把货币定义为了金属货币或钞票,但在他们的大部分推理论述中,又把它说成是“银行家即期支付货币的义务,甚至在钞票中都没有体现出来这种义务”。他们的解释是,“在平常”,有实际经验的人都清楚,“他可以把自己的银行家的一部分负债任意转化为黄金或钞票,[82]他只是为了自己的方便才让它保持在非物质状态……因此他自然会这样认为,把所有‘存在银行中的钱’都说成是‘现款’”。所以巴杰特以为英格兰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有“更多的现款”,实际上英格兰拥有的是更多的可即期支付的银行债务。

后来,当危机到来信用崩溃的时候,“银行家的负债和他们支付这些负债的手段之间的差别变得过于明显了;同样的东西,他(巴杰特)刚才还称为‘现金’,现在对他表现出了相对立的‘信用’的特征;他(巴杰特)认为英格兰‘手头的现金’是‘那么微不足道,它的微小,与建立在其上的信用的庞大相比较,会让旁观者不寒而栗’”。[83]

在对货币的这种双重意义有所考虑之后,西奇威克决定步麦克劳德的后尘,采用货币市场上通用的术语,以便用货币来表示“全部”的普通交换媒介。他批评了穆勒,后者“轻蔑地”说麦克劳德“把信用的扩张说成……好像信用实际上就是资本”,而按照穆勒的观点,信用只不过是“使用另外一个人的资本的许可”。西奇威克注意到,在某种意义上,这同样适用于金币。

“……它的唯一作用是‘准许’或使它的所有者能够得到并使用其他的财富,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票据的形式,还是以容易让人误解的‘存款’的名义,穆勒关于银行家贷给其客户的信用或负债的说法才是正确的。毫无疑问,这种信用相对而言是一种脆弱而易毁灭的财富转移工具,但那并不是忽略这样一个事实的理由:在现代的产业社会,它是主要用于这一重要目的的工具。”[84]

西奇威克因此改变了沃克(Walker)的货币定义,以符合麦克劳德的定义。沃克曾经把货币定义为“在整个社会自由转手,用于债务的最终清偿和商品的全部偿付的东西”。[85]但西奇威克改变了沃克的用语,把“转手”解读为了“所有者之间的转让”,目的是为了把银行存款包含在货币之中,沃克虽然在其货币定义中包含了钞票,但却把银行存款排除在外。

“似乎是两个短语之间的差别使得沃克先生不愿意承认银行存款是货币,原因是它们不能像钞票那样‘转手’。但可以肯定的是,当支付是以钞票(不是法币)为手段的时候,重要的事实不仅仅是几张纸的物质转移,而是对银行要求权的转移;而当支付用支票进行的时候,这种要求权同样可以实现。”[86]

这种对沃克的批评表明,西奇威克已经抛弃了物质经济学家把“交换”和“流通”当成商品“转手”那样一种具体交货的观念,取而代之的是麦克劳德的“所有者之间转让”的制度转移。

他说:“毫无疑问,支票的接受者有可能要求用钞票支付,但钞票的接受者同样有可能会要求他们支付的时候把数额加到他的银行户头上。还有,前者可能会要求用黄金支付,后者也可能提同样的要求。从双方的观点看,两者之间似乎不存在什么本质的区别。我这样说,并不是想抹杀用钞票支付和用支票支付之间存在的重要的实际区别。支票不会像钞票那样流通:支票的接受者通常会毫不拖延地兑付它,因此会选择他同意将其负债作为货币的那家银行,而钞票的接受者一般不需要作出这样的选择,所以银行负债的转移在前一种情况下要比在后一种情况下更为复杂。原因是……银行和银行的顾客都存在变化的情况,但交易的实质依然是银行在‘债务的最终清偿和商品的全部支付’方面的义务的转移。因此我认为,一种广泛包含了钞票但却排除了其余的银行负债的货币定义,实在是难以接受的。”[87]

找到一种“货币代用品”的定义,是西奇威克在构建货币定义时遇到的主要困难。一个经济学家的“货币代用品”的意义,肯定都是他的“货币”意义的残汤剩水。如果货币只是金币,那么转移所有权权利的其他任何一种支付和购买手段就成了货币的代用品。

西奇威克用以应对这一难题的是债务清偿和商品全部偿付中不同类型的货币的“终极性”这个标题。他得出结论,终极性是一个程度的问题,终极性的“最高程度”属于现代政府当做国内交换媒介使用的不能兑换的票据,通过两种法律手段,政府按照其票面价值接受这些票据,用以支付税捐或其他由于公库产生的债务,同时也认可它们作为法定货币来支付私人债务。这类货币甚至比黄金还“终极”。如果黄金不是法定货币,如果用金块代替法定货币来支付的契约在法庭上不可能执行,[88]那么黄金在债务偿付中的终极性程度就要低于法定货币。

西奇威克说,银行票据,而非法定货币,所具有的终极性要比不能兑换的纸币更低,然而跟银行存款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这种比法定货币更低的终极性,是因为人们有可能要求银行用法定货币来清偿它们自己的债务,但是由于银行家在交换他们自己的负债时接受了黄金或钞票,因此这种反向的交易就平衡了这种负债。所以,“银行家的负债平时在普通债务的最后清偿中是可以接受的。”[89]

但是,我们认为,除了流通性之外,还需要一种额外的特性。为了让债务形成一种交换媒介,在用于支付或购买时,它就一定不能受任何定期贴现的支配。如果受制于这种贴现,那它就不是货币,而是资本。西奇威克似乎不承认这种区别,他的货币定义以“流通性”为核心,但还没有把定期贴现作为货币和资本之间差异的基础。他说:

“……有一些人们广为接受的证券,如某种政府债券、铁路债券等,它们运送起来要比金银方便很多,因此在国际债务的偿付中常常被用来代替金银。当这些证券买进卖出是以此项职能为目的时,如果再去否认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货币的最基本特征,那就会让我们自己成为语音的奴隶。”[90]

没错,我们应该说,这些证券是可以流通的,跟货币没有什么两样,而且具有一定程度的“终极性”。但它们不应该包含在货币的定义中。因为越接近到期,它们的价值就越是增加,原因是定期贴现的期限缩短了。但严格意义上说,货币不具有任何定期贴现,这也是银行存款可以恰当地被定义为货币的理由。银行存款可以归为货币,因为它们是银行的过期债务,而“证券”,无论是短期的商业债务还是长期的债券等,都是未到期的债务,因此都被归在了“资本”的名下。[91]

这符合三种类型的市场:“货币市场”,包括过期的银行债务的转移;“短期资本市场”,或未过期但短期将到期的债务所有权的转移;“长期资本市场”,或未到期但会在一个较长的未来时间的终点到期的债务所有权的转移,这种债务的利息是一年或半年一付。总而言之,货币市场是过期的债务市场,不受定期贴现的限制;资本市场是未到期债务的市场,因此要受定期贴现的限制。因此,货币或过期债务的“代用品”是“资本”或未到期的债务。

当然上面的论述并不是说“货币的价值”在“购买力”的意义上没有什么改变。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它只意味着货币的价值不会由于未来的时间流逝而改变。过期的债务不具有未来性,因此不是资本,而是“现金”,也就是说,是银行的“存款”账户。同样,短期或长期债务的购买力可以改变,但这也是另外一回事情。未到期的债务具有作为其维度的一个方面的未来性,因此是资本,可以成为“现金”的代用品。它们是“资本”,因为它们表示的是一种未来的价值增值,不是作为购买力,而是作为未来时间间隔的缩短,直到偿付到期为止。[92]

不过,即便是有了货币与资本(作为货币的代用品)的这种区别,首先消除物质的“循环”比喻和麦克劳德将债务物质地比喻为“商品”的还是西奇威克,他是靠模块的流通性或债务所有权的转移做到这一点的。现代银行的支票基本上是不流通的。支票出具、背书、存入银行、付讫,不是支付先前谈好的债务,就是支付现在按市价形成的新的债务,这种新的债务是由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产生的。在美国,只是最近才真正有可能对所发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计量,这是因为现在从统计学上报告并公布了“个人账户的借方”。[93]这些借方是企业家大多数购买行为的记录,因此是银行家的即期债务从银行的一个债权人转移到另外一个债权人的记录。“流通”这个词并不适用于这个过程,它现在跟过去一样,始终都是一种比喻,这种比喻是从金属货币时代传下来并且是从血液循环中总结出来的。跟比喻不同,实际情况是由于所有权转移而形成的银行账簿上的借方和商人账簿上的贷方。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可以按照使它生效的行为给这种货币命名,称它为借方货币,从而给为数不多的纸币和硬币保留普遍使用的“流通中的货币”的名称。

当麦克劳德把信用说成是“生产资本”时,他脑子里想的显然是这种由于记入借方账户而形成的货币节约。他的意思并不是说信用会像劳动那样生产商品,而是说信用提高了一切交易的速率,而财富的生产依赖于此。他的观念跟李嘉图的观念很相似,李嘉图把机器与资本区分开了——机器提高了劳动的生产力,但机器并非资本。[94]麦克劳德也是如此。他认为信用是生产性的,不是说信用生产了什么东西,而是说它提高了生产这些东西的速率。换句话说,麦克劳德所做的,实际上是把生产的意义从“生产”变为了“生产的速率”,这是从生产到效率、从“流通”到重复率的改变。

麦克劳德的意思是说,信用增加了商品买卖的周转速度,超过了只有金属货币时的周转速度,不是大大提高了生产,而是大大提高了财富生产的速率。他的这个意思,在他认为金属货币比物物交换经济的办法更具“生产力”的比较中可以看出来。金属货币与物物交换比较、银行信用与金属货币比较的技术意义,是大大提高了商品的市场周转率,这是国民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麦克劳德的诠释正中要害,他说,在通常的商业过程中,货物或商品从生产者或进口商转到制造商,然后再到批发商、零售商,最后到了顾客或消费者手中。如果生产者或进口商从批发商那里得到的是现款,那么他就能够立即生产或进口一批商品,补充他已经卖掉的那部分商品。同样地,如果批发商从零售商那里收到的是现款,那么他就可以立即从制造商那里再进一些货,立即填补他已经卖掉的货物。零售商和消费者也一样。

“如果每个人总有现款可以自由使用,循环之流或生产就可以川流不息地继续下去,消费或需求让它流多快它就有多快……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很少有人甚至是没有人总掌握着他们所需要的现款……如果循环之流或生产要等到消费者付了货款才开始,那就会大打折扣……但是,假定商人对批发商的品性和诚信有信心,那他就会凭信用把货物卖给批发商……也就是说,他卖出货物换得的是信用或债务,而不是货币……因此我们看到,信用跟货币一样,导致了完全相同的循环或生产。”因此,下一步是“让债务本身成为可销售的商品,把它们卖出去,要么换回现款,要么换回更为便利的等值的其他债务,在需要的时候可以立即换成货币,因此等同于货币”。否则的话,商人的大量债务都成了“这样的滞销货”。买进他们的“滞销货”的是银行家,他们赋予“它活性和循环……把它从滞销货转变成为了进一步的生产力”,然后把“大量的商业债务全部都转变成了生产资本”。[95]

显然,对金属货币可以同样这么说,它把农业和工业由迟缓的物物交换过程变成了快速的市场过程。麦克劳德说:“信用是生产资本,跟货币完全是同样的情形、同样的意义。”[96]

这使人想起了生产的双重意义,也表明了麦克劳德的批评者未能理解麦克劳德与当时的“生产”的意义相区分开的“生产力”的准确意义。生产力是生产的速率。对于古典经济学家而言,“生产”指的是使用价值的生产,跟生产的速率没有多大关系。但机器、货币、信用在这个意义上是相似的,也即它们都意味着生产速度的提高,从而提高了国民生产力或者是生产的速率,我们称为效率。

(2)资本收益和银行利率。在上述的讨论中,我们只考虑了短期和长期债务的“无形体的财产”,并将其作为短期和长期资本的等价物。但现代资本是由无形财产和无形体的财产构成的:无形财产是来自于未来销售的预期净收入的现在价值;而无形体的财产是预期的债务偿付的现在价值。两者共同构成了现代资本。我们已经看到了,麦克劳德并没有对这两者进行区分,西奇威克同样也没有对它们进行区分。西奇威克把债券的现在价值(无形体的财产)和股票及土地的现在价值(无形财产)都结合在了“储蓄”这一个概念中。他步麦克劳德谬误的后尘,把它们都作为债务对待。因此,他没有把更现代的“债务收益”与“股票收益”(或者是跟股票收益相类似的收益、资本化的土地现值产生的收益)区分开来。我们把这些收益和类似的收益——资本化的现在价值形成的收益——称为资本收益。[97]

西奇威克使这种区别系于资本收益和银行利息这两种利息上。

在西奇威克之前,经济学家们通常只满足于谈“平均”利率,但西奇威克把短期贷款的利率跟长期贷款的利率区分开了。西奇威克向麦克劳德发起了挑战,后者主要考虑到了短期的商业贷款。他说:

“货币的专业贷款人贷出的短期贷款,必须为后者产生一些‘管理工资’和严格的利息,因此,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预期,汇票的贴现率一般要高于资本的利率;另外一方面,我们不能不认为,银行家在很大程度上制造了他要贷出的货币,也就是他自己的义务,只要他的买卖兴旺,实际上绝不会逼他赎回,这使得他可以轻易地负担起通常按照低于资本利率很多的价格出售这种商品的使用权。因此,只要他增加自己义务的范围和安全性,主要把钱短期地贷给商人,竞争会迫使他让这种贷款的利息不高于甚至是低于永久但并非不安全的投资所获得的通常的资本利息。这似乎是实际情况,这样做部分地是缘于商人是银行特别重要的客户,但主要的原因在于,银行家借钱给那些经过一定的短期之后必定归还的人是很方便的,目的是一旦出现异常的情况要求他们进行大宗支付时,他们便可以很容易地随时减少放款的数量。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推断说,银行家在商业票据上收取的贴现率跟一般的资本利率一样(即便是在平均的水平和风险的各种差异都考虑之后),不存在商业票据的贴现率不应该高于资本利率的经济理由,原因是银行家不能不为自己的麻烦收取酬劳;再一方面,如果上面提到的利益的价值相当大,那就没有理由说商业票据的贴现率不应该比资本利率低很多。因为对于银行家不费吹灰之力就制造出来的交换媒介而言,相对较低的利率就足以让他在金融资本上获得正常的利润。”[98]

银行家得到的这种利率,西奇威克称之为“货币使用的价值”,但那些并非“专业的货币商”得到的利率是“为使用储蓄而支付的一种价格”,或者相当于“所有者因为你用了他的资本而获得的价格”。

因此,西奇威克对货币和资本的区分,关键在于要区分出:支付给银行家的利率不是因为他们的储蓄,而支付给其他人的利率则是因为使用了他们的储蓄。对于他来说,这些储蓄是“资本”,表现为土地价值、股票价值、债券价值这三种形式,这些都是按照现在的价值计算的;就“专业货币商”的情况来说,利息是一种银行的费用,不是支付给储蓄的;就其他的贷款人而言,利息是支付给储蓄的一种资本收益。

但在这方面两者并没有什么不同。银行费用是因为使用储蓄而支付的利率,这跟银行费用是因为使用储蓄而支付的资本收益率是一样的。西奇威克的谬误在于两种错误的观念:麦克劳德的信用工厂代替了信用的交易;信用的实体代替了储蓄的市场价值。

第一,制造商还是商人?步麦克劳德的后尘,西奇威克把银行家勾画为自己没有成本的“信用制造商”,他要对那些信用的使用收取一种价格(贴现)。

但银行家不是制造商。他买进自己顾客的短期或长期债务,在自己的账册上把别人所谓的储蓄转移给他们,通过出具自己的过期债务(存款),他已经让自己承担了对这些储蓄见票即付的责任。

因此,如果对于一笔六十天的两万美元的债务,他以储蓄账户的形式支付了一万九千八百美元,那么后者就是一种负债数的转移;对于这个负债,他向其他人普遍承担的责任是,只要他们提出要求,就让他们立即得到自己的“储蓄”。为了承担这个负债,他要收取一个价格,也就是贴现率。在这个例子里,数量是两百美元,也就是年息百分之六,或者是两个月的利息是百分之一。

或者反过来说,银行家把自己一般性的“良好信用”的一部分(一万九千八百美元)的使用权卖给了自己的顾客,支持其信用的是他的声誉、法定准备金以及其他为强化他的信用而设计的其他法律要求。为了使用这种一般性的信用,他收取了两百美元。但这种“良好信用”完全在于他随时按要求支付储户的能力。与此同时,在让与的法律意义上,他买进了自己顾客特殊的良好信誉(两万美元),所以在这笔交易中,他的利润的边际收益是两百美元。

假如那两万美元是一种长期债务或债券,那么同样的关系也就保持了正确性。但在这里,在达成价格的时候,要按照一种存款的负债考虑支付一年或半年的利息,银行家会按照“现金”或一般的购买力,把这个存款负债转移给这个特殊的卖方,这是银行家从他对其他所有储户的负债中转移的,因为归还给他们的储蓄是按要求即期支付的。

因此,银行家不是“信用的制造商”,他是一个买卖他人“储蓄”的商人或中间人,采取的是用其他人未到期的债务交换他自己过期的债务的形式。在这样的买卖交易中,决定价格的不是制造商的“生产成本”,而是像麦克劳德所暗示的那样,决定价格的是商人的机会选择。这种选择我们在前面是作为机会成本或反机会成本来分析的。[99]

因此,在这方面,麦克劳德把制造商和商人混为一谈了。没有成本的制造商就是商人,成本的意思是指古典派的“正的”生产成本。正如在我们分析凯雷、巴师夏、庞巴维克的学说时所看到的那样,他是一个买卖社会“储蓄”的商人。商人的成本是由于选择一笔更大的收入而避免较小收入的“负的”成本,他的“价值”是由于选择较小的支出而避免更大的支出的“负的”价值。按照制造商生产成本的积极意义,这些是“无须付出代价的”,尽管如此,这些无须付出代价的选择机会取决于银行这个机构的偿付能力、流动性和破产。

第二,储蓄和储蓄的市场价值。这带给了我们另外一个错觉,即关于储蓄的错觉。古典学说认为储蓄与资本是相等的,具有“正的”生产成本——节欲。[100]这种在消费上节欲的强度是用利率来衡量的:利率高,节欲的痛苦或储蓄的“生产成本”就大;利率低,节欲的痛苦或储蓄的“生产成本”就没有那么大。

但储蓄具有一种跟利率一样的资本价值。西奇威克注意到,只有在按照股份、债券和土地当时的市场价值用储蓄购买“资本”的那一时刻,储蓄才等于资本,此后如果利率变化,那它们就会在价值上分离。

但是它们根本不能“分离”。同样,储蓄消失,别的东西,也就是资本,会重新出现。如果利率下降,“资本”在价值上就会上涨;如果利率上升,资本在价值上就会下降。“资本”现在不是变成了储蓄,而是增加或减少了储蓄的市场价值。

但是,我们注意到,储蓄的这种市场价值不仅仅决定于利率,它还决定于繁荣、投机、萧条、银行的流动性、信心、知情人对价值的操纵、货币购买力的波动等普通的情况。储蓄的价值会由于股票、债券、土地价值的下降或银行破产而消失,或者储蓄的价值会因资本价值的上升而扩大。

早期古典学派关于物质资本(物资)生产的劳动成本学说也是同样的情况。在生产的时候,劳动产品的原始使用价值可能会在折旧或陈废后减少,其使用价值也会在最初生产出来之后由于新的用途和方式而增加。

从理论上说,当把储蓄当成资本的时候也是这样。储蓄是过去发生的,但资本是贴现之后的未来收入的预期,它们之间根本没有任何的相同性。实际上,在亚当·斯密的节约和过度节俭的观念、西尼尔的节欲观念中,储蓄已经从现代资本主义体系中完全消失了,就如同早期经济学家的劳动学说一样,储蓄变为了储蓄的市场价值,也就是说,由储蓄变为了资本。当我们说银行家在买卖“储蓄”的中间工时的时候,我们的意思并不是指储蓄,而是指对未来收益现在的要求权。这是资本的现代意义,完全脱离了过时的储蓄的意义。“储蓄”这个词变成了不过是可以称为宣传家口号的东西。[101]

这种排除储蓄代之以资本价值的做法,跟现代非常缺乏色彩的那些术语——债券收益、股票收益以及它们的结合体资本收益[102]——似乎是一致的。这些术语只是说明了资本价值与资本所有者所主张的收益费用的一种比率。所有类型的因果关系都会成为这个比率大小的组成部分,但无论如何这些比率都是预测的标准,而不是过去储蓄的大小。

这个比率的概念,在资本家对他们的各种资本的估价进行比较时,总是挂在他们的嘴边。这里所说的资本,是他们投在各种类型的短期或长期债务、公司股份、土地价值上的资本。这里的计量单位是每年收入的美元。取得年收入所需要的资本的市场价值的量,与利率成反比,与预期的净收入成正比。因此,在我们所举的例子中,如果年利率是百分之六,那么所取得的收益所需要的资本的数量大约是十七比一;如果利率是百分之三,那么所取得的收益所需要的资本的量大约就是三十三比一。依此类推,适用于各种不同的利率或贴现率。

这样我们就得出了麦克劳德“经济量”的一种量度标准:它是一个倍数,与每年从销售或利息支付中得到的预期的货币净收入成正比,与利率成反比。这个观念其实很久以前在欧洲伴随着土地价值的计算就发端了,那时土地的价值是按照若干年的预期年收益的购买价格计算的。[103]按照西奇威克的解释,如果利息从百分之六降到了百分之三,那么年购买价格就从十七涨到了三十三。换句话说,翻番的不是储蓄,而是收益的“资本化”。银行家在他们自己过期债务的交换中所买卖的,正是这些预期收益的资本化。他们的活期负债不是他们随时归还储蓄的承诺,而是随时以“现金”或一般购买力的形式归还的资本的承诺。

第三,从单一的因果关系到多重的因果关系。西奇威克说自己的分析是“静态的”,而不是“动态的”。所谓静态,他的意思是说,假定利率在研究的期间保持不变但在货币的购买力上美元具有显著的变化;[104]所谓动态,他的意思是指货币、制度和生产的一切变化。这两者就是我们所谓的单一因果关系和多重因果关系。作为研究工具的一切科学都必须进行这样的区分,基础必须是奠定在一种单一的因果关系的分析中的:每个因素都是在假定其他因素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相继推导出来的,但所有因素都在同时发生变化。我们将从限制和补充因素的经济概念中得出一种多重因果关系的理论。[105]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进行各种因素的研究,包括债务的创造、稀缺性、流通性以及债务的解除。

我们已经考虑了麦克劳德的债务的流通性,现在我们要考虑的是纳普的债务的解除、霍特里的债务的创造和卡塞尔的等待的稀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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