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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综合开发与利用计划解析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和国土利用计划是相关联的。在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的基础上,制订国土利用计划,是国土交通省在地域振兴和地域振兴项目上的重要职责。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在日本历史上发生过六次,最早从昭和37年开始,具体目标可概括如下:第一次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通过这六次土地综合开发计划以及与之关联的国土利用计划,再通过地方政府形成本地的国土开发和利用计划,共同构成了地域振兴中基础性的支持政策。

国家土地综合开发与利用计划解析

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和国土利用计划是相关联的。在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的基础上,制订国土利用计划,是国土交通省在地域振兴和地域振兴项目上的重要职责。该计划从土地利用的角度,对日本全国各都道府县的土地利用方式进行了方向性规划,并指导各都道府县根据其规划的内容方向进行本区域土地的使用,从政策上形成对区域发展的指导。

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在日本历史上发生过六次,最早从昭和37年(1962年)开始,具体目标可概括如下:

第一次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昭和37年(1962年),在已经出现地域间发展不平衡的前提下,以促进地域间平衡发展为目标,主张资源的分配公平化以及多核心城市建设(蔡玉梅等,2008)。

第二次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昭和44年(1969年),面对经济高速发展,土地供需关系不平衡的问题,主张以土地综合开发为手段,解决区域发展“过密”和“过疏”的问题(蔡玉梅等,2008)。

第三次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昭和52年(1977年),日本经济步入稳定增长时期,经济发展出现资源短缺现象,在这种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土地规划以提高国民生活水平为目标,以“示范定居圈”和“技术聚集城市”为主要建设目标(蔡玉梅等,2008)。(www.xing528.com)

第四次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昭和62年(1987年),在这个阶段日本国内多种职能开始向东京都聚集,而新产生的国际化需求和地方就业问题成为困扰区域发展的重点问题;以此为背景,提出了由广域区域构建包含且不只是城乡交流的全国性合作网络,以期分散东京都的城市功能,实现“多极分散国土结构”(毛汉英,2000)。

第五次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平成10年(1998年),包含五个重点课题,即:①区域自立;②国土安全和生活安定以及老龄化对策;③自然环境可持续利用;④建设有竞争力的活性社会面貌;⑤建设国际交流圈(毛汉英,2000)。

第六次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平成17年(2005年),以“美丽国土”为最终目标,通过构建可持续发展、抗灾害能力、与亚洲发展连接、“美丽国土”的管理与继承和“新公众”成为地区建设中坚力量(蔡玉梅,2008)。

通过这六次土地综合开发计划以及与之关联的国土利用计划,再通过地方政府形成本地的国土开发和利用计划,共同构成了地域振兴中基础性的支持政策。这些政策体系的落实,是从基础规划角度,为地域振兴打造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在地方制定政策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对本地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理解,也能够在更多经济层面上制定更合适本地人文地理环境的经济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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