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面的分析,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政府对应急物资的准备渠道主要有三种:第一,政府直接调运预先准备的库存应急物资;第二,政府向供应商补充征购应急物资;第三,政府通过媒体请求社会捐赠应急物资。
对于绝大多数的应急物资而言,政府在日常都有一定量的库存准备。这类库存应急物资是重大突发事件到来时首先应该取用的应急物资。首先,取用这些库存应急物资的成本远小于向供应商紧急征购同样的应急物资的成本;其次,库存地收到调货通知后,可以立即直接起运应急物资,而无需花费时间在其他方面;再次,库存地要么就是应急物资集散地,要么也离集散地很近,所以在运输时间上面也较其他物资准备渠道短得多。
但是,如果库存应急物资无法满足救援需求时,就应该利用另外两条渠道准备应急物资。其中,向供应商订购的渠道是最常用的。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工作人员首先寻找和联系供应商。如果供应商有意向且有能力提供政府所需的应急物资,则政府与供应商就应急物资的数量、质量、价格等进行谈判。如果谈判成功则供应商立即准备应急物资并起运至集散地。如果谈判失败则政府工作人员重新寻找其他供应商。
第三种途径,即请求社会捐赠应急物资,是比较少用的。因为以这种方式获得的应急物资,其到达的时间、数量和质量政府都无法控制,从而不能把它们纳入到统一规划之中。并且,相关经验表明,从媒体发布消息到企业捐赠应急物资,再到应急物资被运送到受灾地,等待时间一般较长,很可能错过应急救援的黄金时间。所以,用这种方式筹集的应急物资一般只能是一些需求不太紧急的应急物资,例如食品、饮用水和御寒用品等。(www.xing528.com)
综上所述,这三个渠道的应急物资准备过程共同构成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准备子流程。如图5-2所示。
图5-2 应急物资准备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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