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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投资合作法律相关知识点解析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之前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相比,《法案》对“投资”的界定、投资待遇、征收与补偿,以及投资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有很大变化。根据该法案第11条,外国投资者可将有关投资争议提交给南非贸易工业部或其他职能部门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或将此类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南非投资合作法律相关知识点解析

(1)《竞争法》(1998)

南非1998年的《竞争法》从根本上革新了南非在竞争领域的立法,使得竞争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增强,南非竞争委员会、竞争特等法庭和竞争上诉法庭也因此法而成立。该法令严厉禁止了反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以及一些限制性行为(如固定价格、掠夺性定价和共谋性竞标等)。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兼并和收购的审批程序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的惩罚措施等。其适用范围不仅局限于南非境内,对一切影响南非经济的行为都具有约束力。

(2)《维护和促进竞争法》(2000年第35号法)

法律自制定以来经历了9次修订,其目的是要维护和促进南非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和控制商业中的限制性行为和做法、收购和垄断行为以及防碍竞争的一切其他行为。

(3)《国家小企业法令》(1996年第102号法)

该法律曾于2003年被修订,其制定主要是向国家机关提供指导方针以促进小企业的发展以及相关事宜,依据此法还专门成立了咨询机构和南非企业促进局。

(4)《劳工关系法》(1994)

新的劳工关系法适用于农业工人、国内其他领域的工人和公务员。但国防部门和国家情报部门的雇员不包含在内。新的劳工关系法鼓励在工会组织与雇主之间开展对话。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对话委员会、规章委员会和工作地点论坛等一些组织的努力,目前南非工人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5)《公平就业法》(1999)(www.xing528.com)

南非的《公平就业法》旨在禁止在任何工作场所中的工作歧视行为,从而促进就业的公平性。员工如果遭受雇主在种族、性别与肢体残障的歧视,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诉。如果相关单位无法妥善处理该项申诉,可交由劳工法庭进行仲裁。雇佣员工超过150名的雇主,每年必须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有关促进公平就业的措施。雇佣员工人数50~150的雇主,每两年必须报告一次。

(6)《劳工技能发展法》

雇主必须重视员工的职业训练与教育。雇主必须向“劳工教育与训练局”(Sector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Authority,SETA)缴纳相等于员工薪资总额1%的款项作为基金。之后雇主只需提出合理的训练计划,SETA就会从雇主缴纳的基金当中,提拨固定百分比的训练基金(比例每年不等)。此外,南非政府成立“国家劳工技能训练基金”(The National Skills Fund)用来训练当地居民,以作为新投资计划的就业准备。

(7)《投资促进和保护法案》(2013)

2013年11月1日,南非议会批准颁布了《投资促进和保护法案》(Promotionand Protection of Investment Bill,2013)。该法案标志着南非对外资政策做出重要调整,是对前期大量签订双边贸易协定的重大修正。

2015年,南非颁布了《投资促进与保护法案》修正案,该法案旨在将外资和内资纳入同一管理框架,并最终取代《双边投资条约草案》。与之前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相比,《法案》对“投资”的界定、投资待遇、征收与补偿,以及投资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有很大变化。例如在征收与补偿方面,南非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一般都采用“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标准,这种补偿标准一般被认为应等同于征收时被征收财产的“市场价值”“公正的市场价值”或“至少与市场价值相同”;而《法案》则采用“公正、合理”的补偿标准,且这种补偿必须在考虑包括投资的当前使用情况、投资的征用和使用历史、投资的市场价值以及征收目的在内所有相关因素后,在公共利益和其他受影响的当事人利益之间进行合理的平衡。

此外,《法案》一个最大变化是不允许投资者将有关投资争议提交国际仲裁解决。根据该法案第11条,外国投资者可将有关投资争议提交给南非贸易工业部或其他职能部门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或将此类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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