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试点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大范围复制推广,通过强化扩大到试点县的改革,筛选囊括全省行政村集体资产类型的改革模式,让改革成果在全省所有行政村中复制推广。
(一)创新土地与农龄相结合的确股方式
习近平同志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时讲话指出:“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目标方向,是要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当下,对经营性资产总量较小,质量较差,收益较低和负资产的村,将土地纳入改革范围,以土地股与农龄股、人口股相结合的股权确认方法,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符合中央精神的。土地在全部份额中占有多大比例,可以是5∶5,也可以是6∶4,可由社员讨论决定。土地份额确认按交农业税时耕地面积为基数,以队为基础,按人均土地面积确定土地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可分五步:首先是计算全村农龄、人口总份额;其次,按照农龄份额与土地份额比例,计算出全村的土地份额;再次,计算每亩的土地份额,即土地总份额除以全村纳税面积的亩数;第四,计算每个组的人均耕地,即每个组纳税面积除以各组农民总人数;最后,计算每个人的土地份额,即每亩地的土地份额乘以人均耕地。
(二)纠正侵占农民土地利益的行为
在发展经济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然会继续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而征地就会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征地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集体的合法利益,决不允许利用征用土地侵害农民的利益。对以往征而未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应按照“谁征地谁补偿”的原则,及时归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款。无论是哪级政府的建设项目,也无论是公益设施项目还是经济发展项目,都要按照当年度征地补偿标准核算土地补偿费,锁定占用资金总额。该由哪级政府负责就由该政府承担,而且每年支付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资金占用费。对“用而未征”或“圈而未用”土地,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由各镇(社区、开发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每年不低于2000元/亩的土地使用费。
(三)吉林省改革试点涌现出的成功模式[2]
1.西部主要有通榆陆家村模式(www.xing528.com)
陆家村是通榆县乌兰花镇的一个贫困村。2016年以来,通榆县坚持以扶贫开发为统领,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来抓,组织全县力量全力攻坚,将省级规划重点扶贫村——陆家村,作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村,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
2.中部主要是农安陈家店村模式
陈家店村通过学习借鉴外地成熟经验做法,立足盘活土地资源,摸索出“党委+公司+合作社”的“1+2”富民党建新模式,成立了吉林省众一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
3.东部主要是图们市水口村模式
水口村临近中朝边境,户籍人口300多人,其中朝鲜族人口占98%,是典型的朝鲜族聚居村落。村内朝鲜族青壮年劳动力大都赴韩国或沿海城市务工,目前常住人口不足100人,留守的老年人和儿童无法从事农业生产。近年来,在村“两委”班子的带领下,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建立了股份制合作农场,形成了全体村民合作共建的规模经营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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