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领导下,在省农委指导下,在各市州推动下,21个县(市、区)及22个试点单位按照吉办发〔2015〕50号文件部署,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组织保障比较有力
农业部门和试点村所在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做准备、打基础、强保障,努力为搞好试点工作创造条件。
1.加强领导
各试点县(市、区)都及时召开会议,对试点工作做出安排;都在县、乡、村三级成立了领导小组,通榆县、敦化市、通化县、辽源市西安区、四平市铁西区等5个县(市、区)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临江市、白山市浑江区、辉南县、图们市等4个县(市、区)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县(市、区)由主管领导为组长;领导小组成员都由农业、林业、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地方税务、档案、信访、民政、公安、司法、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都在县(市、区)农业(农经)部门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改革试点工作。所在乡(镇、街)及试点村都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乡(镇、街)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试点村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通过层层建立领导小组,为推进改革试点提供了组织保障。
2.制定方案
各试点村所在县(市、区)普遍重视改革试点方案的制定工作,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视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作为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精心谋划,理清了试点的方向、原则、内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改革试点整体方案,并以本级党委、政府或者党委、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同时,根据试点步骤安排,对2016年度主要试点任务即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做了详细安排,出台了资产清查核实专项工作方案。各试点村及所在乡(镇、街)都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改革试点整体方案和资产清查核实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3.强化保障
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了试点工作组,深入试点村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一些县(市、区)要求工作组人员与原单位脱钩,并组织他们搞好学习培训,全面准确掌握改革试点有关政策、操作规程,保证了改革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4.深入指导
省农委组织专业人员,多次深入试点县乡村指导具体工作,对各级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以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改革试点要义,调动了改革积极性。
(二)清产工作结束
各试点单位普遍对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等三大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按照清理核实结果锁定各类集体资产数额,并分门别类对清产结果张榜公布、登记造册、整理归档。同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为实施核资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按照省试点方案安排,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改革重点是确权登记颁证,省里早有统一部署,目前进展良好,非经营性资产暂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所以试点单位重点开展了经营性资产清查工作,截止2016年10月30日,22个试点村清产工作基本结束。
1.集体资产家底基本摸清
普遍采取账面清查、实地摸查、反复排查等措施,清理了账目,全面核清了村集体各种基本财务状况;清理了资产,基本查实了村集体的各项资产状况。普遍做到了准确识别、登记、认定所有资产。目前,22个试点村正在进行资产清查收尾工作,进一步核对账面资产具体数据。
2.债权债务账面清理基本完成(www.xing528.com)
22个试点村债权债务产生的时间都比较长,实际状况都比较复杂。债务方面,基本上是取消农业税之前的“三统筹四提留”和上缴农业税过程中形成的老债务,以及近十年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产生的新债务。债权方面,有些债务人已经离开本村、本县,很难找到。因此,此项工作费时费力,往往事倍功半,多数试点村均以挂账处理。
(三)核资工作全面开展
各试点单位在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普遍及时跟进开展了资产核实核算工作。
1.价值重估。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重新估价。
2.损溢认定。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村集体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3.资金核实。根据清查出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22个试点村的核资工作基本上都由试点工作组操作,个别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数量较多、存量较大、确认较困难的试点村需要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资产核资评估。2016年11月,通榆县乌兰花镇陆家村、敦化市江南镇下石村、通化县快大茂镇东安村、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西孟村、临江市新市街道黎红村、公主岭市双龙镇青山村、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房身村、安图县明月镇园艺村、伊通县伊通镇永青村、梅河口市解放街道新城村、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中兴村、松原市宁江区伯都乡杨家村、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东岗村、东辽县白泉镇赵家村、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东升村等15个试点村基本完成核资工作。
(四)资源性资产改革进展顺利
各试点单位积极落实国家和我省统一制定的相关改革举措和政策,全面深入推进耕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改革。林地改革早已完成,集体林地已分林到户。耕地确权基本完成,正在等待颁发土地承包权及土地经营权证。
(五)试点工作形成一些亮点
部分试点村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积极行动,努力创新,大胆突破,超额完成了试点工作阶段性任务,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亮点,从不同角度为改革试点探了路。
1.通榆县蹄疾步稳推进试点,乌兰花镇陆家村基本实现两年任务一年完成并探索出农村集体经济新模式。陆家村于2016年1月及时启动试点工作,严格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保障,环环相扣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清产核资、折股量化、政经分开等各项改革试点工作,保证把每个环节抓对抓稳抓实抓好,探索出了“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农村集体经济新模式。
2.敦化市拓展改革思路,江南镇下石村在有效解决老股金问题上找到了好办法。该村本着公平、公正和尊重历史的原则,召开了“三委”成员、清查核实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推选13位知情老村民,协助清理老股金,使这一高难度问题得到解决,收到了较好效果,为全省解决村集体老股金问题提供了重要参考。
3.通化县强化保障措施,快大茂镇东安村在以可靠财力物力人力支撑高标准试点工作上树立了标杆。通化县认真解决改革成本问题,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拨付10万元工作经费,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为搞好这项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参与到改革试点工作中,并确保改革小组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脱钩,及时到岗到位,为搞好这项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可靠力量。有力的保障措施,保证了各项试点工作按要求高效率高质量推进,从而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试点任务。
4.长春市双阳区创新方式方法,山河街道东升村在阳光、规范操作试点工作上树立了样板。双阳区坚持依法依规、阳光操作,创造出“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乡镇审核—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七步工作法,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既保证了改革试点各阶段工作顺利推进,又保护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
5.辽源市西安区积极借鉴成熟经验,灯塔镇西孟村在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上闯出了新路。西安区组织区、镇、村三级工作人员和村书记43人,历时7天到青岛、寿光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经验,同时借鉴本区2010年林权改革经验,深入研究解决改革试点遇到的实际问题,着力发展股份合作社,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闯出了一条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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