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年12月26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精神,发展壮大农垦事业,充分发挥农垦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了进一步推进全省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推动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造,用3年左右时间,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妥善解决机构编制、人员安置、所需经费等问题,确保工作有序衔接、职能履行到位;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确保国有农垦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工作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垦企业共同负担;加强薄弱地区农场建设;要将农垦全面纳入强农惠农和民生改善政策覆盖范围,从根本上解决垦区和地方两套体系、两种标准问题;切实转变农垦管理职能。
2.吉林省农垦改革取得的成效(www.xing528.com)
一年多来,吉林省农垦改革转变很大,工作出色,成绩喜人。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分离办社会、土地确权等工作变化都非常大,通过推进改革垦区人均收入增长很快,明显超过了农民人均收入,成效很显著。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一年多来,全省农垦系统积极落实意见要求,着力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垦区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17年全省农垦粮食总产量17.4亿斤,同比增长3%;实现生产总值62.78亿元,同比增长8.53%;垦区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达到13970元,高于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在农业部2017年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文件年终量化考评中,吉林省位居31个省(区、市)第12位,比中期考评晋升6位,在全国16个属地管理垦区中名列第2。
目前,垦区区域集团化和农场企业化迈出实质性步伐。松原市前郭农垦集团工商注册、挂牌、经营班子组建和8个全资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以及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部分货币出资注入业已就绪;四平市整合辽河垦区农牧场组建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已完成集团组建顶层设计和集团公司架构搭建,旗下5家农牧场全部完成公司注册。在农场企业化方面,全省已有17家改制为公司,13家改造为区域集团子公司,11家改为产业公司子公司。农垦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扎实有序推进。57家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全面铺开,已有11家落实分离办社会任务,10家一次性移交办社会职能,1家落实管办分离、政府购买服务。其余46家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陆续展开,并将在今年二三季度逐一落实落地。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已完成权籍调查371.70万亩、发证325.74万亩,占应完成权籍调查面积103.19%、发证面积总任务90.43%,农垦土地确权发证比2016年大幅提升76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区、市)由“跟跑”变为“领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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