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垦企业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是全国非集团化垦区之一,垦区实行属地管理,现共有企业92户(2015年正常报表的企业90户),分布在全省36个县(市、区),下辖4个乡(镇),7个小城镇。垦区总人口29.5万人,社会从业人员14.6万人,其中国有单位从业人员6.15万人。垦区土地总面积约47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88万亩,居全国第7位。2015年垦区实现生产总值44.43亿元,人均纯收入9370元。吉林农垦相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农户家庭经济和农民合作经济而言,在体制框架、组织模式和土地资源等方面优势极为明显,具有相当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是相对集中的土地资源为发展农垦事业奠定了物质条件。我省农垦行业的耕地面积和粮食总产量均位列全国农垦第7位,商品率达90%以上。土地是国有性质,与农工之间土地关系在本质上是租赁和债权关系,如土地经营制度和承包经营方式合理,能够采取集约化生产,统一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农机尤其是大型机械作业更加便利,易于先进生产技术的快速推广和形成规模,易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二是较高的组织化程度为各项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垦区人口密度低但相对集中,在提供建设用地、集约农田、财税改革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在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财税综合改革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担当先行先试的排头兵,为整合推进多项改革提供平台,为建立促进全省农业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摸索经验。三是领先的技术能力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了技术保障。“三推两早一达标”水稻栽培技术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红光农场水稻生产的田块经过多年的投入,全面建成了高标准的“千米条田”,2/3的渠系完成了硬化,水资源利用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水稻单产曾位列全国农垦系统单季稻第1名。
全省垦区概括起来呈现三方面特点。
——从管理体制看,全省农场实行属地政府管理,共分三个层级。一是省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农垦处(对外可使用吉林省农垦局名称和印章)。二是市(州)、县级,大体按两种方式设立,一种是与农业局并列的独立农垦主管部门(农垦特产局),共七个,另一种为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管理人员,但是由于受人员编制和工作任务限制,基本上是一人多职。三是农场级,以属地农业局为业务主管部门,也有少数县市企业直接归政府领导,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不发生关系。(www.xing528.com)
——从经营体制看,一是在行业性质方面,垦区农工商建运服行业门类齐全。二是在产业结构方面,全垦区以种植业为主,畜牧业和特产业为辅。年度水稻种植面积60多万亩,玉米种植面积100多万亩,粮豆最高年份产量达到88万吨,商品率95%以上。2015年肉类产量4.88万吨,禽蛋5.08万吨,鹿茸16吨,人参142吨。三是从企业功能看,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管理、行政性事务管理、社会化公共服务等。
——从发展水平看,2015年全垦区实现生产总值44.43亿元,近五年均保持10%以上增长速度。通过近几年的全力推进,全省农垦行业的发展面貌逐渐向好,民生事业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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