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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方案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必要性。确定了全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试点范围。第四步,2015年起,吉林省全面推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方案

1.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权属落实到法定行使所有权的集体组织;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严禁借机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坚决禁止和纠正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2.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

2009年7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必要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根本手段。另外,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明确参与流转的主体,这是确保农村土地合法有序流转应当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家庭承包地的转让和互换,以及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流转,在客观上都需要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来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的基本秩序,这不仅会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还可以进一步推动和加快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进程。确定了全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试点范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及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的相关要求,2019年在吉林省德惠市布海镇义和村四社、大安市太山镇张家村、延吉市三道湾镇屯田村和吉林市昌邑区二家子乡耿屯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范围包括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对于农村土地权属不清的,要依法确定所有权后再开展确权登记。(www.xing528.com)

3.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程

第一步,吉林省于2009年成为国家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省份。确定延吉、德惠、大安、吉林市昌邑区各选一个村进行试点。第二步,到2013年末,试点扩大到15个县23个乡镇的121个村,取得了很好成效,积累一定经验。第三步,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4年,全省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进行了整体试点,其他地方结合实际扩大了试点范围,选择有代表性的1个乡镇或2个村开展试点。从试点情况看,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认真落实政策,细致抓好基础工作,创造了很多典型经验做法,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促进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做好下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第四步,2015年起,吉林省全面推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已对全省3909个村的4132.5万亩土地进行确权登记。根据吉林省总体部署,2016年和2017年将分别完成40%和30%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量,提前完成国家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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