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文第四章绿色技术创新障碍因素分析来看,建筑产业的产业低碳化转型存在诸多障碍因素,其中评价标准不一致、创新效益不稳定和政策支持和鼓励不足等是较为突出的障碍因素;在第五章对建筑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绩效评价分析时,发现管理者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制度保障和过程控制较为重视;在第六章对各主体参与绿色技术创新的博弈分析时发现:建筑企业努力程度对绿色技术创新的产出影响较大,为了激励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政府需要制定合理的激励措施和采取适度的监管水平,而政策因素的影响会对建筑产业低碳绩效产生正相关作用。可见,建筑产业的绿色技术创新管理不仅仅是多技术创新的“纯技术”管理,技术创新效应表征的是技术水平的动态变化,除了绿色技术创新之外,还需要辅之以配套的政策支持与系统管理,需要通过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等三个层面来系统地提高建筑产业的绿色技术创新绩效(图11-6)。
图11-6 提高建筑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绩效管理的三大途径
1.制度创新
技术上创新有利于企业内部的碳排放控制目标达成,制度创新有利于外推新的碳排放控制。低碳经济是在全球气候恶化的背景下提出的,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为实现经济发展中的“低碳”,各国主要的制度安排有征收碳税和碳交易制度。前者是由政府通过税率来确定进行碳排放的活动要付出多少代价,后者是在《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下,通过碳排放权的交易实现全球范围内碳减排的目的。
第一、实施碳税设计,明确碳税实施的方法和对象。
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它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目的。学者Andrea Baranzini et al.(2009)[274]在分析了各国能源产品的碳税税率后指出:从理论上说,征收碳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碳减排的激励机制,但在实践中存在其他目的,如基于财政(筹集资金)的目的,对需求弹性很小的产品征收很高的碳税;对于某些能源产品,如煤炭,有些国家的碳税税率相当低,有些国家还实行补贴,因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碳税;要达到减少碳排放的目的,实施碳税的同时要对能源税进行改革(Baranzini, Goldemberg and Speck,2000)[275]。Lee et al.(2007)[276]在灰色理论(grew theory)和投入―产出理论(input output theory)的基础上,运用模糊目标规划(fuzzy goal programming)方法构建模型,模拟了三种碳税方案下碳减排的力度和经济影响。预测碳税实施的影响有助于各国碳税方案的选择,也能更好地发挥碳税的效果。目前建筑产业项目业主交纳碳排放税的主要形式是支付电价,但支付标准不一,导致企业对碳税的配合程度不高,无法遏制部分建筑厂商的能源浪费现象。因此,需实施碳税设计,明确碳税实施的方法和对象,如对高能耗的建设项目实施适度征税,征税额度可按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来计量或按绿色技术创新碳减排效果减税或免税,以加速建筑产业低碳经济转型。
第二、建立公平合理的评价机制和碳交易平台。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碳交易起源于《京都议定书》所制定的三种减排机制:一是排放贸易机制(ET,Emission Trade);二是联合履行机制(JI,Joint Implementation);三是清洁发展机制(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这是《京都议定书》中唯一涉及发展中国家的机制,并且《京都议定书》还承认了森林碳汇(carbon sink)对减缓气候变暖的贡献,并要求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植被恢复及保护,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开展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将项目产生的碳汇额度用于抵消其国内的减排指标(Baranzini, Goldemberg and Speck,2000[275];尹希果等[277])。这些规定的出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开启了一个巨大的碳交易市场,使CDM项目和碳汇CDM项目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减排交易机制就在环境领域被证明为最经济、最有效的治理手段。清洁发展机制(CDM)是目前最为成功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减排合作机制。据统计,中国目前在CDM领域的成就全球第一,研究“中国的CDM经验进行总结分析,是回答人们对于后京都CDM命运的担忧、促进市场化减排机制今后更好地被运用和推广的最好行动”(曾少军,2010)[278]。虽然中国早CDM领域上的成就世界第一,截至2010年3月14日,UNFCCC共接收申请的CDM项目3335个,中国项目1,468个,但所有申请的CDM项目中建筑行业的CDM项目寥寥无几,中国的CDM项目中更没有一家建筑行业。“零”建筑行业的CDM项目与“十一五”期间1.1亿吨标准煤的节煤量形成鲜明对比,建筑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形势严峻。中国是CDM项目申请第一大国,关于中国的CDM项目申请者不偏好建筑行业的CDM项目的原因,陶金花(2011)[175]认为,方法、理念和经验的缺乏。另外,有关建筑产业二氧化碳量化标准目前还没有正式出台,现在的“绿色”以往多是定性评价,但是在“低碳”问题上必须定量到“碳排放、碳指标”。只有定量才能和货币挂钩,为未来的碳税、碳交易做准备,最快能推进建筑业碳交易市场发展的办法,就是从国家层面强制性推出一些有关减碳的标准和中国企业资源碳减排意识的形成。
因此,鼓励建筑企业积极参与绿色技术项目的CDM申报,要有“走”出去的思想,同时把国家CDM项目的审批和项目参与范围适度扩大。政府需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和统一相关评价标准,完善沟通平台。
第三、从政策层面,加强绿色技术政策引导与扶持。
在绿色技术创新发展过程中,关注不同政策类型的组合运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低碳创新政策,合理利用自身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政策优势,通过政府驱动、企业参与和市场调节等相结合,构建以政府-企业和公众参与共同参与的绿色技术创新系统。增强企业参与主体被动创新的动力,二者兼施。明确低碳项目补贴主体、扩大参与主体的激励力度,鼓励企业参与技术创新。构建相应的动力机制、考核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绿色技术创新绩效评估机制,以集成政策驱动力引导和增强参与主体绿色技术创新意愿,突破“低碳陷阱”和“锁定效应”困境。
第四、制定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追求利益是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参与主体的基本诉求。利益分配合理,参与主体的可预见经济风险降低,参与低碳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就高,企业就越愿意投入到绿色技术创新活动中来,进而获得创新效益和竞争优势。因为利益分配模式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绿色技术创新各参与主体在整个创新过程中的地位和应该起到的作用。在既定的利益分配模式下,通过科学合理的绿色技术创新绩效评估机制以兼顾各方利益。对于企业参与主体的利益分配界定标准,需建立多渠道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对信用等级较高,碳减排任务达成或超过的企业给予更多政策倾斜,资源调配等,在企业中形成一种良性竞争氛围。简言之,要以经济激励机制和政策资源调配相结合的利益分配杠杆机制激发建筑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参与力度。
2.管理创新
管理创新是指企业把新的管理要素(如新的管理方法、新的管理手段、新的管理模式等)或要素组合引入企业管理系统以更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Bessant and Tidd,2013)[279]。本文所讲的管理创新是指建筑企业在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活动中对管理技术和方法的创新。低碳项目工程技术的复杂性和多目标集成性使人们对建筑产业“碳锁定”破解的可行性进一步思考。诚然,绿色技术能帮助建筑产业缓解碳减排压力,但其有效性却要结合企业的系统管理才能充分体现出来,需采用新型的管理模式来有效地提高绿色技术创新绩效。(www.xing528.com)
第一、单目标管理模式向多目标集成系统管理模式转变
系统管理模式的成果不是管理模块简单相加的解决方案,而是企业整体与支系统之间、模块与模块之间的联动性、协调性、增益性全面解决之道。系统管理模式让企业的变革过程模型成为一个操作系统,管理者在这个系统的指引下对现有的和未来的管理变革进行指导,以达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系统管理把组织看作与外界发生相互作用的开放系统,包括目标与价值子系统、技术系统、结构子系统、社会心理子系统和管理子系统。
如前所述,建筑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是指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以低碳节能和碳排放控制为目标的任何有关节能和能效提升的技术或工艺创新的技术整合,通过技术、服务、组织管理和过程控制等方面的创新活动。管理创新的要义在于能够利用管理的技术手段及时发现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新过程中的问题,并能够使问题得到及时的控制。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建筑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系统管理与监控模式如图11-7,根据前面所阐述的绿色技术创新管理的内容,构建一定的子目标系统,包括绿色技术化管理的“目标子系统”“技术子系统”“合同管理子系统”和“制度结构子系统”,设定系统管理监控模型,透过系统数据的模拟与现实数据对比分析,以预测绿色技术创新绩效实现的可能性,及时纠偏,有效改善系统内的组织冲突与决策迟缓,帮助管理者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水平的系统提高,达到集成管理的效果,即实现单目标管理模式向多目标集成的系统管理模式转变。
第二、走渐进式创新与突破式创新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加强建筑企业绿色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绿色技术产业化。以渐进式和突破式创新相结合,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相补充。采用多方式和多渠道的管理手段促进绿色技术的渐进式创新和突破式创新均是绿色技术创新管理的不同表现形式。加强关键共性绿色技术的攻关,就建筑产业的八大绿色技术系统[1]制定专门的产业技术攻关路线。同时加强新技术的开发和引进,如在智能电网、节能技术、碳捕集与封存技术(CSS)重点领域制定未来低碳重大研究计划,提高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与核心竞争力。以建设单位为核心参与企业主导,整合系统内多方资源,兼顾各方效益的合作基础上保证绿色技术创新机制更为有效地运行。充分发挥产业内部参与主体的正协同效应,使参与主体有更高的积极性参与到绿色技术创新活动中。
图11-7 建筑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绩效系统管理与监控框架
第三、构建建筑产业协同管理和参与主体产业耦合联动合作模式。
产业联动是指在一个区域的产业发展中,不同地区通过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实现区域内产业的优势互补,实现区域产业的协同发展,从而达到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增强区域产业竞争力的目的(叶森,2012)[280]。由第六章的分析可知,绿色技术项目的成功会带动建筑产业系统内企业参与数量的增加,加上政策扶持和其他驱动力因素的影响,在建筑产业内逐渐会形成一种以“绿色技术创新”为核心目标的产业“集聚”效应,以产业联动合作模式推进建筑产业的低碳化。另外,构建以协同创新,系统合作的新型产业联动合作模式可以在各参与主体间整合多方资源,使各参与方进行创新活动时,可以避免诸多不利的系统冲突,保障绿色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
3.理念创新
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上升主要源于人类不恰当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要想真正实现低碳经济的转型,深层次的观念转变必不可少。
首先,营造低碳理念创新氛围。一个低碳建筑项目,需要经历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拆除及处理各个阶段。如果只是在某一个或者几个阶段采用绿色技术,也不是完全真正意义上的低碳建筑项目,只有将低碳理念融入建筑物的整个生命周期,才能真正实现技术创新所要达成的低碳目标。
其次,倡导功能经济(Functional Economy)理念,转变传统生产消费模式。企业产品的客户价值根植于效用及其给消费者带来的收益,即经济价值理念需要从“交换价值”转向“使用价值”,企业对客户传递的是每单位功能效益而非产品收费。其目标是消耗尽可能小的资源和能量来提供尽可能多的使用价值,这比传统生产消费模式更具有减物质化和可持续化的性质。提高生活质量的根本是提高服务水平,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拥有物品。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最根本的不仅是要提供低碳建筑产品给客户,而重要的是提供低碳环保的服务与环境;对于消费者来说,最根本的不是购买物品,同时也是够买服务,获得优质服务所带来的满足感。
第三,推行综合效益理念。传统观念的企业技术创新是以经济利润为目标的经营性创新活动,忽视环境保护和碳排放控制。建筑产业的能效提高,材料节省和效率提升的评价标准多是以经济效益为标杆。随着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有学者提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要以满足经济、社会和环境“三重底线(TBL:Three-Bottom-Line)”(Benn,Edwards and Williams,2018)[281]总效益最佳为最低标准,而非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建筑产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是要在满足企业多目标要求基础上的一种新型产业创新活动,在满足与传统建设项目一样目标的同时(如工期、质量、进度和成本),需考虑建筑产品的碳排放控制目标和环保标准。因此,倡导以“三重底线”为目标达成基础的绿色技术创新综合效益集成理念,培植建筑企业低碳创新文化,将有利于建筑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顺利实施,更好地实现产业低碳化目标。
总之,传统的、单一的技术创新管理很难适应现代企业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理念创新相结合的系统的、集成的、多目标的新型系统管理模式将更适合于建筑产业的绿色技术创新管理,它是一种突破式创新与渐进式创新相结合的新型模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