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假设0x为项目业主运用正常建筑技术所带来的固定合同受益,即企业的保留收入水平。显然,如果项目业主的确定性等价收入小于0x,项目业主将不接受政府给他们制定的激励合同。此时企业项目业主的参与绿色技术创新意愿的约束条件可以表示如下:如前所述,建筑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新过程中,政府与建设项目的参与主体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
假设政府是风险中性者,则作为委托人的政府所获得期望效用等于期望收入:
由基本假设2,项目业主是风险规避类型的企业,业主的效用函数具有不变的绝对风险规避度,所以业主在实施绿色技术时的实际货币收益为:
这个效益服从均值为方差为β2σ2的正态分布,因此可以将项目业主确定性的等价收入为其实际货币收益的期望值减去其收入的风险成本,即:
其中,是企业项目业主风险成本C(ρ),当0β=时,风险成本为0。当1β=时,风险成本为此时惩罚力度太大,即使政府补贴再多的钱给企业项目业主也不能激励绿色技术的采用。
假设0x为项目业主运用正常建筑技术所带来的固定合同受益,即企业的保留收入水平。显然,如果项目业主的确定性等价收入小于0x,项目业主将不接受政府给他们制定的激励合同。此时企业项目业主的参与绿色技术创新意愿的约束条件可以表示如下:(www.xing528.com)
如前所述,建筑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新过程中,政府与建设项目的参与主体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由于政府不能观察到企业项目业主的努力水平,所以项目业主将选择努力程度e最大化自己的确定性等价收入。根据莫里斯(Mirrlees,1979)和霍莫斯特姆(Holmstrom,1987)[150]的激励相容约束原理,可用以下一阶条件来代替:
,一阶条件最大化,化简得:
如果项目业主的激励相容约束意味着e=aβ/k,此时政府的问题是如何选择β,由此构建拉氏函数,求解下列最优化问题:
将参与约束IR和激励相容约束IC代入目标函数,进一步计算简化,可以将上述最优化问题可以重新表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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