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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的历史与现状分析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民营企业发展历史第一阶段:民营企业基本消失。当时全国的私营企业已达8万多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此举提高了国企经营的积极性,放活了国有小企业,带动了全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总体来看,在这一阶段,中小企业的发展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党的十五大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一次提高了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民营企业的历史与现状分析

(一)民营企业发展历史

第一阶段:民营企业基本消失(1949—1982年)。解放初期,从1949年到1956年,中国几乎彻底消灭了私有企业,全国各地仅存了9万多个体户。但是经过20世纪50年代的工商业改造和手工业改造,特别是在人民公社化运动后,这个阶层在城乡基本消失了。据统计,1966年,全国工商业人员共805万人,其中从事社会主义商业的有545万人,合作商店(小组)190万人,个体商贩只有57万人。到1970年,全国商业人员下降为775人,其中社会主义商业人员反而增加到613万人,合作商店(小组)缩减为124万人,个体商贩锐减到25万人。

从1979年到1982年,随着农村搞联产承包,一些农业大户开始自己跑运输,城市发展中面临大批返城知青解决就业问题,个体经济开始出现。1982年12月,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把发展和保护个体经济写入《宪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二阶段:民营企业开始出现(1982—198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逐渐恢复,取得较快增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非国有投资增长迅速,个体和集体经济等有了一定的发展。党的十二大的召开及1982年宪法中对个体经济的规定,标志国家关于发展个体经济的方针基本形成,赋予了个体经济合法地位。1978年,全国个体工商户约有14万户,个体工商注册资金220万元。而到1982年年末,个体工商户已经增加到261万户,从业人员达319.8万人[1]。详见图1-1。

图1-1 1978—1983年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

1983年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城镇劳动者合作经营的若干规定》、《〈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的补充规定》及《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上述文件的一项重大突破是,指出城镇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之一。在政策的指引下,全国各地纷纷涌现个体工商户,他们所从事的是较为简单的商业交易行动,如贩卖手工制品。虽然这些企业活动以今天的眼光看起来毫不起眼,但却拉开了企业发展的重要序幕。

第三阶段:民营企业曲折发展(1988—1992年)。1988年中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这在法律上确立了民营经济的地位。当时全国的私营企业已达8万多家。

20世纪80年代是乡镇企业快速迅猛发展的时期。除了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私营经济的发展也非常迅速。私营经济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曾被视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对立物。从公有制经济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转变,也就是非公有制经济从对立、补充到共同发展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建设中心逐步向经济发展上转移,一系列的政策对私营企业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城乡个体工业产值看,由1984年的14.81亿元增长到1991年的1287亿元,增长了近86倍;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也从1984年的0.19%提升到1991年的4.83%。

第四阶段:民营企业起步发展(1992—1997年)。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做了全面精辟的阐述。在改革开放大潮的推动下,中国的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建设加快了步伐。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199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关于促进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行业和商品都允许经营,而且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从事跨行业经营或综合经营。随着投资领域的拓宽和开放地区的扩大,三资企业大量增加,到1992年年末,在我国注册的三资企业已达8.4万家,比上年末增加4.7万家。

1997年以来,国民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整体运行健康快速。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物价指数负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率有所下降。为了应对危机,国家实行了扩张型的宏观调控,鼓励加强投资力度,使得经济增长率保持相对稳定的水平。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之后,国家在坚持公有制为主导的前提下,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提倡国有经济步入市场,参与竞争。此举提高了国企经营的积极性,放活了国有小企业,带动了全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自党的十五大提出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及股权改革以来,股份制在国家的鼓励和扶持下迅速发展,完善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体制基础。《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企业合伙法》的颁布,从法律范畴上规范了个体工商户的转型和发展。而市场竞争的逐渐加剧、经营成本的不断上升、城市社区服务的不断完善、连锁经营的不断扩大,使一些个体工商户的生存空间被挤压,歇业与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

总体来看,在这一阶段,中小企业的发展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个体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在不断攀升,个体商业消费品零售额也从1997年的8074亿元增至2000年的11350亿元。同时,个体经济分布在全国各地,虽然属于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1997年,我国个体经济共吸纳社会劳动生产力5441万人。

第五阶段:民营企业稳定发展(1997—2002年)。党的十五大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一次提高了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此后民营经济才与中国经济真正融为一体,被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7月1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纪念讲话中,第一次把民营企业家定位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民营企业家加入中国共产党铺平了道路。

从民营企业数量及吸纳社会劳动生产力人数看,民营企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其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其他所有制成分的增长速度。1998年到2002年间,私营企业户数从120.1万户增加到243.5万户,私营企业就业人数从1709.1万人增加到3409.3万人。详见图1-2。

(二)民营企业发展现状

1.民营经济规模及民营企业数量呈现快速增长

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总体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这为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自“入世”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进出口贸易总额不断稳步上升。以民营企业为主要实施主体的外向型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加入WTO有利于为民营企业营造宽松公平的国际环境,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国家和地区关税减让的优势,从而更容易实施跨国经营战略。当然,加入WTO之后,民营企业也面临竞争加剧,逐渐失去成本优势的挑战。从企业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民营企业必须积极提升自身在技术方面的优势,减轻对劳动力、资源等方面的依赖,形成占据国际产业高端地位的良好局面。(www.xing528.com)

图1-2 1998—2002年私营企业数及就业人数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局网站数据整理而得。

根据统计资料表明,2003年我国私营企业户数300.55万户,私营企业就业人数为4299.1万人,2007年私营企业户数达到551.31万户,私营企业就业人数为7253.1万人。受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发展放缓,中国实体经济发展受阻。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提出“四万亿”投资计划等多项措施,振兴实体经济复苏。2010年,中小民营企业成为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推动经济不断发展。其中,私营企业户数从2010年的845.52万户,增加到2016年的2309.2万户。私营企业就业人数指标2010年为9417.6万人,截至2016年年底,该指标已超过17997万人。详见表1-1。

民营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上缴税收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3%,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8.9%,占商品进口额的68%左右。在40个工业行业中,中小企业在27个行业中的比例已经超过50%,在部分行业中的比例已经超过7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创造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

表1-1 2003—2016年中国私营企业法人单位数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局网站数据整理而得。

2.民营经济区域分布呈现东部沿海地区集聚

从民营企业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我国的私营企业首先是在最富有经济活力的东部沿海地区产生和发展的。在其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逐渐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地不断推进。私营企业的发展促进了我国市场的发育和迅猛扩张。统计局数据显示,东部地区私营企业数量2007年为365.88万户,占比为66.37%;2012年全国私营企业突破千万户,东部地区达到678.82万户,占比为62.52%。截至2016年年底,东部地区私营企业数指标达到1422.03万户,占比为61.58%。通过数据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东部地区仍然是私营企业的主要集聚地,另一方面东部地区私营企业数量占比呈现缓慢下降趋势,私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过程中,逐渐向中西部转移。详见表1-2。

表1-2 2007—2016年东部地区私营企业发展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局网站数据整理而得。

东部地区尤其是江浙沪粤等省市由于先天优势和体制优势,民营经济起步较早,也形成了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主要经济特点。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东部地区各省市私营企业发展较为活跃,也是我国民营经济的主要省市。以2016年东部地区私营企业数量看,广东省私营企业数量为317.17万户,企业数在东部地区占比达到21%,稳居全国第一。私营企业数量较为集中的省市还有江苏、山东、浙江、上海及北京,企业数量分别为222.91万户、174.95万户、152.14万户、148.95万户和120.97万户。在各个地区的经济活动中,哪里的私营企业数目最多、活动最活跃,哪里的政府职能的转换也最明显,市场经济也最发达,社会经济发展也最有活力,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改革进程也发展较快。详见图1-3。

图1-3 2016年东部地区各省市民营企业数量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局网站数据整理而得。

3.民营经济所占产业结构比重日益提升

在产业结构方面,我国私营经济的第三产业的比重在不断上升,而第二产业的比重在不断下降,这是由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总体特征所决定的。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得到迅猛发展。第三产业中的典型产业,如餐饮业、批发零售业、社会服务业等,是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领域。尽管第三产业的比重在不断提升,但私营经济仍未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金融保险航空运输通信业等重点产业,民营经济比重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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