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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7年陶瓷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告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的国家标准《GB 4806.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在2016年10月19日发布,并在2017年4月19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为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的强制性标准,只要是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该类陶瓷制品都必须符合GB4806标准要求。表14 铅、镉限量指标

解读2017年陶瓷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告

新的国家标准《GB 4806.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在2016年10月19日发布,并在2017年4月19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为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的强制性标准,只要是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该类陶瓷制品都必须符合GB4806标准要求。

新标准《GB 4806.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代替原标准《GB 13121—1991陶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 14147—1993陶瓷包装容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GB 8058—2003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GB 12651—2003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GB/T 3534—2002日用陶瓷铅镉溶出量的测定方法》由《GB 31604.34—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铅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24—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镉迁移量的测定》代替。其中的浸泡方法由《GB 31604.1—201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和《GB 5009.156—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代替。

新标准在技术指标上主要有以下变化:首先新标准不再把陶瓷制品分为非特殊装饰产品与特殊装饰产品;其次新标准规定铅的迁移量测定方法为GB 31604.34—2016,镉的迁移量测定方法为GB 31604.24—2016;此外,新标准指出,扁平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指标按面积计算,溶出限量要求铅(Pb)≤0.8mg/dm2、镉(Cd)≤0.07mg/dm2,规定了迁移的时间和温度,并增加了对烹饪器皿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要求;同时新标准增加了迁移实验条件。具体的铅、镉限量指标见表14。(www.xing528.com)

表14 铅、镉限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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