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醴陵市人民政府组织成立陶瓷产业专家委员会,组建产业专家库。安排相应资金支持专家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偿服务(牵头单位:市经科信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二)鼓励陶瓷企业引进国家“863计划”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进步奖、科学发明奖主要完成人或相当层次人才(A类);湖南省自然科学奖、科学进步奖、科学发明奖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主要专家或相当层次人才(B类);教授、副教授、博士、国家级技能大师或相当层次人才(C类)。以上人才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在醴陵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2000、1500、10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分3年按30%、30%、40%进行支付,并妥善安排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就业就学(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市经科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房产局)。
(三)对新获评的省级工艺美术大师(陶瓷艺术大师)、国家级陶瓷艺术大师、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经科信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省陶协)。(www.xing528.com)
(四)醴陵市陶瓷烟花职校、湖南陶瓷技师学院、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等学校新开设全日制陶瓷类专业、当年招录新生达到50人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办学经费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本地企业接纳毕业新生就业3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就业补助。企业与国内外全日制本科院校合作培训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或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培训经费超过50万元以上的,对企业给予经费总额的2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经科信局、市陶瓷烟花职校、湖南陶瓷技师学院、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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