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美国市场营销学家菲利普·科特勒提出了大市场营销观念。大市场营销观念是指,在实行贸易保护的条件下,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除了“4P”之外还必须加上“2P”,即“政治力量”和“公共关系”。大市场营销主要用于国际市场,是企业一种超越国界的营销。大市场营销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1986年6月30日,菲利普·科特勒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演讲时,在“6P”基础上又提出了战略上的“4P”。第一个“P”是调查(Probing),即搞清楚市场由哪些人组成、市场需要什么、竞争对手是谁、怎样才能使竞争更有效,这是市场营销人员应采取的第一步。第二个“P”是分割(Partitioning),即把市场分成若干个部分,每个市场都有各种不同的人,分割的含义就是要区别不同类型的买主,即进行市场细分。第三个“P”是优先(Prioritizing),即搞清楚哪些顾客对你最重要,哪些顾客应成为你推销产品的目标,亦即搞清楚目标市场、目标顾客。第四个“P”是定位(Positioning),即每个企业都必须在顾客的心目中给自己的产品树立形象。
菲利普·科特勒还强调了人员的重要性,认为作为企业可控因素之一的人员对于实现企业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各种营销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言行、仪表等对企业的声誉和效益都会产生影响,因此,人也被看成是营销组合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就是说,在“10P”之后,再加了一个“P”,即人员(People),于是出现了市场营销“11P”的组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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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P”因素是企业的可控因素,企业营销成功与否,关键是“4P”能否有效组合。这一命题对吗?
分析:不对。企业营销成功不仅取决于“4P”因素的科学组合,而且取决于对可控的“4P”因素与不可控的微观、宏观环境因素的迅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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