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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核算营业外收入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该科目还应按营业外收入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如何核算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的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利得。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是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是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第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它是指企业在非货币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相关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增值收益。

第三,债务重组利得。它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债务人因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及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等,应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第四,政府补助。它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形成的利得。

第五,盘盈利得。它是指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实存数量超过账面数量而获得的资产溢余利得。(www.xing528.com)

第六,捐赠利得。它是指企业接受外部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捐赠而获得的利得。

第七,罚没利得。它是指企业收取滞纳金违约金以及其他形式的罚款,在弥补了由于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后的净收益。

第八,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是指由于债权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支付,或者是将应付款项划转给关联方等其他企业而无法支付或无需支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的利得。

2.营业外收入的核算

营业外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核算,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和结转情况。该科目还应按营业外收入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该科目余款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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