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的业务,有时既包括销售商品又包括提供劳务,如销售设备的同时负责安装、销售软件后继续提供技术支持等。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单独计量的,应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应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
【例14-14】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C公司签订合同,向C公司销售一台设备并负责安装。设备售价为315000元,安装费为10000元,设备成本价为167000元。设备安装过程中,支付安装人员薪酬8000元,设备已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款项尚未收到。
第一步,设备发出。
借:发出商品 167000
贷:库存商品 167000
第二步,实际发生安装费用。
借:劳务成本 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000
第三步,设备销售实现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C公司 31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1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7000
贷:发出商品 167000
第四步,确认安装费收入。
借:应收账款——C公司 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www.xing528.com)
借:其他业务成本 8000
贷:劳务成本 8000
【例14-15】接【例14-14】,假定设备价格和安装费用无法区分,则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第一步,设备发出。
借:发出商品 167000
贷:库存商品 167000
第二步,实际发生安装费用。
借:劳务成本 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000
第三步,设备销售实现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C公司 32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2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5000
贷:发出商品 167000
劳务成本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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