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主要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1.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两者的区别在于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法定盈余公积是以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依据,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的,当此项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由企业自行确定提取。
盈余公积实际上是企业的一种自留资金,虽然从利润中分配出来,但实际并未流出企业。盈余公积的核算,往往也只是所有者权益内部各项目之间的转换,并未影响到所有者权益总额。
提取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如下。
第一,用于弥补亏损。当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有3条:一是用发生亏损后5年内的税前利润弥补。二是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当发生的亏损在5年内仍不足以弥补的,应使用随后所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若发生的亏损用税后利润仍不足以弥补,可以用所提盈余公积弥补,但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用于转增资本(股本)。当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积累较多时,可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企业实力。转增资本(股本)时,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在实务中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且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www.xing528.com)
2.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尚未说明用途的、历年结存的利润。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等于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企业对利润的分配额,包括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之后得到的余额。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企业尚未指定用途;二是企业将在未来年度内分配处理。
未分配利润与盈余公积同属留存收益,都是企业在盈利的情况下形成的资金,但两者的区别如下。
区别一,未分配利润是尚未分配、未指定用途的利润;盈余公积是利润分配程序的一部分,已指定用途,不得再向投资者发放的积累资金。
区别二,未分配利润是分配后的结果,在使用上有较大的自主权,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较少;盈余公积中除了任意盈余公积相对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其余的提取盈余公积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
区别三,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未分配利润使用的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盈余公积单独设置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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