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如果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建造、分别完工的,企业应当分情况界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或生产过程中可供使用或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因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例12-16】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借入资金建造由若干幢厂房组成的生产车间,每幢厂房完工时间不一样,但每幢厂房在其他厂房继续建造期间均可单独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中的一幢厂房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企业应当停止该幢厂房相关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例12-17】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借入一笔款项,于2015年2月1日采用出包方式开工兴建一幢办公楼。2016年10月10日工程全部完工,达到合同要求。10月30日工程验收合格,11月15日办理工程竣工结算,11月20日完成全部资产移交手续,12月1日办公楼正式投入使用。(www.xing528.com)
在本例中,企业应当将2016年10月10日确定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作为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后续的工程验收日、竣工结算日、资产移交日和投入使用日均不应作为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否则会导致资产价值和利润的高估。
如果企业购建或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各部分资产已经完工,也不能够认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企业只能在所购建固定资产整体完工时,才能认为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借款费用方可停止资本化。
【例12-18】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某一涉及数项工程的钢铁冶炼项目,每个单项工程都是根据各道冶炼工序设计建造,只有在每项工程都建造完毕后,整个冶炼项目才能正式运转,达到生产和设计要求,每一个单项工程完工后不应认为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只有等到整个冶炼项目全部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才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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