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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量企业的职工薪酬项目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经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项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计提标准,计量企业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和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按照明确标准计算确定应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后,再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应当将交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成本费用。

如何计量企业的职工薪酬项目

1.货币性职工薪酬

对于货币性薪酬,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情况和工资标准计算应计入职工薪酬的工资总额,按照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当期福利计划,预计当期应计入职工薪酬的福利费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实际发生的福利费金额和预计金额进行调整。

对于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经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项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计提标准,计量企业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和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其中,第一,“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义务和应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第二,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按照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1.5%的计提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义务金额和应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按照明确标准计算确定应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后,再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例11-6】2016年6月,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当月应发工资2000万元,其中生产部门直接生产人员工资1000万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200万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工资360万元;公司专设产品销售机构人员工资100万元;建造厂房人员工资220万元;内部开发存货管理系统人员工资120万元。

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公司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0%、12%、2%和10.5%计提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2007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情况,公司预计2008年应承担的职工福利费义务金额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福利的受益对象为上述所有人员。公司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1.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假定公司存货管理系统已处于开发阶段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资本化为无形资产的条件。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应计入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1000+1000×(10%+12%+2%+10.5%+2%+2%+1.5%)=1400(万元)

应计入制造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200+200×(10%+12%+2%+10.5%+2%+2%+1.5%)=280(万元)

应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360+360×(10%+12%+2%+10.5%+2%+2%+1.5%)=504(万元)

应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100+100×(10%+12%+2%+10.5%+2%+2%+1.5%)=140(万元)

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220+220×(10%+12%+2%+10.5%+2%+2%+1.5%)=308(万元)

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120+120×(10%+12%十2%+10.5%+2%+2%+1.5%)=168(万元)

公司在分配工资、职工福利费、各种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职工薪酬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14000000

制造费用 2800000

管理费用 5040000

销售费用 1400000

在建工程 3080000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168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000000

——职工福利 400000

——社会保险费 4800000

——住房公积金 2100000

——工会经费 400000

——职工教育经费 300000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第一,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以确定完整准确的企业人工成本金额。

【例11-7】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生产彩电的企业,共有职工200名,2016年2月,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10000元的液晶彩电和外购的每台不含税价格为1000元的电暖气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本公司职工。该型号液晶彩电的售价为每台15000元,该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电暖气的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假定200名职工中15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生产车间管理人员10名,2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20名销售机构人员。

分析: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按照成本结转,但要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应当将交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成本费用。

彩电的售价总额=15000×150+15000×10+15000×20+15000×20

=2250000+150000+300000+300000=3000000(元)

彩电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50×15000×17%+10×15000×17%+20×15000×17%

+20×15000×17%

=382500+25500+51000+51000

=510000(元)

该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2632500

制造费用 175500

管理费用 351000

销售费用 35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510000(www.xing528.com)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实际发放彩电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

电暖气的售价总额=150×1000+10×1000+20×1000+20×1000

=150000+10000+20000+20000=200000(元)

电暖气的进项税额=150×1000×17%+10×1000×17%+20×1000×17%+20×

1000×17%=25500+1700+3400+3400=34000(元)

该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175500

制造费用 11700

管理费用 23400

销售费用 23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34000

购买电暖气时,该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第二,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或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例11-8】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总部各部门经理级别以上职工提供汽车免费使用,同时为副总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每人租赁一套住房。该公司总部共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工40名,每人提供一辆桑塔纳汽车免费使用,假定每辆桑塔纳汽车每月计提折旧1000元;该公司共有副总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10名,公司为其每人租赁一套月租金为5000元的公寓。该公司每月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9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9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90000

贷:累计折旧 40000

其他应付款 50000

第三,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补贴的商品或服务。企业有时以低于企业取得资产或服务成本的价格向职工提供资产或服务,比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以低于企业支付的价格向职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以提供包含补贴的住房为例,企业在出售住房等资产时,应当将出售价款与成本的差额(即相当于企业补贴的金额)分别不同的层次来处理:

第一,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职工在购得住房后至少应当提供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第二,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未规定职工在购得住房后必须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直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损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该项差额相当于是对职工过去提供服务成本的一种补偿,不以职工的未来服务为前提,因此,应当立即确认为当期损益。

第三,企业应当注意将以补贴后价格向职工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非货币性福利,与企业直接向职工提供购房补贴、购车补贴等区分开来,后者属于货币性补贴,与其他货币性薪酬(如工资)一样,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照企业各期预计补贴金额,确认企业应承担的薪酬义务,并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例11-9】2016年5月,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100套全新的公寓拟以优惠价格向职工出售,该公司共有100名职工,其中80名为直接生产人员,20名为公司总部管理人员。该公司拟向直接生产人员出售的住房平均每套购买价为80万元,向职工出售的价格为每套50万元;拟向管理人员出售的住房平均每套购买价为150万元,向职工出售的价格为每套100万元。假定该100名职工均在2008年度中陆续购买了公司出售的住房,售房协议规定,职工在取得住房后必须在公司服务10年。不考虑相关税费。

该公司出售住房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34000000

贷:固定资产 94000000

出售住房后的每年,该公司应当按照直线法在10年内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2400000

管理费用 10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40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40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3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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