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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6年5月1日,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以1800万元取得M公司表决权股份的17%,当日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为750万元。至此,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持有M公司25%的股份,能够对M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M公司的股权投资改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

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积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例6-13】2015年1月1日,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650万元(包括相关税费)取得M公司表决权股份的8%,对M公司没有重大影响且M公司股票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该项股权投资按可供金融出售资产核算。2015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700万元。2016年5月1日,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以1800万元(包括相关税费)取得M公司表决权股份的17%,当日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为750万元。至此,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持有M公司25%的股份,能够对M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凌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M公司的股权投资改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2016年5月1日,M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500万元。

2015年1月1日,购入M公司8%的股份。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M公司(成本) 6500000

贷:银行存款 6500000

2015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M公司(公允价值变动) 500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500000

2016年5月1日,再购入M公司17%的股份,对M公司的股权投资改为长期股权投资,则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为2550万元(750万元+1800万元),原持有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股权投资,其公允价值750万元与账面价值700万元之间的差额为50万元,以及原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的50万元的累积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M公司(成本) 25500000(www.xing528.com)

其他综合收益 500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M公司(成本) 6500000

——M公司(公允价值变动) 500000

银行存款 18000000

投资收益 1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调整。

投资成本调整额=125000000×25%-25500000=575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M公司(成本) 5750000

贷:营业外收入 5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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