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企业持有的各类存货,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最为关键的问题是确定估计售价。
对于企业持有的各类存货,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最为关键的问题是确定估计售价。企业应当区分如下情况确定存货的估计售价。
第一,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且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等于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的,通常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第二,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的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第三,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少于销售合同订购的数量,实际持有与该销售合同相关的存货应以销售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www.xing528.com)
第四,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第五,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如果用于出售的材料存在销售合同约定,应当按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由此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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