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制度是由政府各个部门负责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批,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预算法》规定,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部门预算按“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业务经费按职能”的预算编制办法编制,实行分类保障,避免相互交叉重复,并细化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和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税务部门预算由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部门运行专项业务项目经费三部分组成。其预算编报程序为“二上二下”。一上为税务部门编报预算建议计划(9月底前),一下为财政下达编制预算控制数(11月初),二上为税务部门上报预算草案(12月初),二下为财政批复税务部门的预算(次年2—3月份)。
税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本级税务机关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是同级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内容。它对惩治和预防税务部门腐败,强化政府治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税务部门预算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促进税务部门收支进一步规范,促进税务部门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促进税务部门预算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进一步提高。具体包括:①对税务部门预算与执行情况的审计;②对税务部门预算执行真实性、合规性审计;③对税务部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的审计;④对税务部门基本支出总体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的审计。(www.xing528.com)
税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一是预算编制和批复情况的审查;二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执行情况的审查;三是“三公经费”和会议非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四是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五是税务部门拥有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查;六是非税收入征缴情况的审查;七是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
通常审计方面出现的问题包括:部门预算编制不完善;年初预算不精确,部门预算编报和执行不严格;“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挪用事业经费或专项经费或税收收入不入库,弥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足;部门年底突击转移资金;利用假发票套取资金;非税收入滞留执收部门,没有及时足额上缴;滞留结余结转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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