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审计证据的来源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纳税人纳税申报数据(如税种申报数据、财务报表数据、财产登记数据、企业信息变更数据等),这些数据来源于金税三期、非金税三期等税务软件系统的征管数据。
纳税人的各类纳税信息,如税务登记资料、发票领购使用等资料,申报资料、减免缓抵退税审批事项、税款缴纳情况、财务报表等,可以在纳税申报表和通过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和涉税调整关系中找到审计线索。
税务机关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的证据,如检查(包括检查记录、文件和有形资产)、观察、调查和计算、分析性复核程序等获取信息。
其二,征税人税收管理数据(如税种认定数据、发票管理数据、税收证明数据、税收评定数据、税务检查数据等);税务机关信息采集系统:与纳税人计算机联机、用电子邮件与纳税人交流信息、使用互联网收集信息。
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涉税违法线索,被查处的滞纳金、罚款等情况,以及税务系统内部交叉稽核、票据比对发现的问题。
利用计算机网络汇集审计证据,在全国建立计算机税收管理网络,形成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日常监控、税务监查等信息的收集、存储和检索等。
其三,企业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数据,如生产经营数据、电子账务数据等。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各类信息。纳税人自己提供的涉税信息如纸质及电子版的会计报表、账簿凭证、企业信息系统、个人信息调查等。
其四,第三方数据。是指征纳双方以外的其他机关(如银行、工商局、房管局、国土局等)、事业单位或企业、个人提供的涉税数据。国家强制的由第三方提供的纳税人涉税信息。
建立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除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信息来源方,都是第三方。可充分利用信息的第三方包括:海关、商务部门、审计部门、发改委和统计局、工商部门、土地房产车辆管理部门、国土城建市政管理部门、科教文卫部门、公安检察监察法院及司法部门、中央银行、金融机构、公证机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中介、新闻媒体、电讯移动等等。
大数据下的与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共享的信息,如海关的关税和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信息,金融机构的非基本结算账户信息,社保部门的各类交易信息等。
可以获得审计证据的渠道还有:社会举报,媒体披露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通过互联网、社会媒体、报纸杂志、统计年鉴,传闻、报纸、杂志、举报和情报等搜集纳税人的信息。①国际情报交换,目前国家签署了《国际纳税统一报告准则》,通过他国或者国际组织提供本国企业和个人在海外的涉税经营和财产信息;②调查办公室和住宅;③收押证据和物件,并实地调查。
其五,互联网数据,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感知技术采集的涉税数据,严格意义上也属于第三方信息。
在网上收集、存储、加工、筛选、捕捉的涉税数据和公开信息,通过分析挖掘,也可以成为审计证据的重要来源。
互联网是获取涉税信息的重要渠道和手段。可以利用网络爬虫技术、利用手机App和专业互联网站点进行涉税数据的采集。通过互联网实现税务审查审计,一般需要发现疑点,然后进行风险分析和现场应付(包括约谈中企业提出异议,集体评审,再次约谈核实),最后是处理结果。(www.xing528.com)
也可以把审计证据来源分为税务系统内部证据来源和外部证据来源。
其一,税务系统内部涉税的审计证据的来源:①综合征管系统暨“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义务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税务登记基本情况、各项核定、认定、优惠减免、缓抵退税审批事项结果的相关信息);②金税系统;③税收部门掌握的有关宏观、行业等方面的预警、风险涉税数据;④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历史查补数据;⑤按照国际税收协定情报交换机制取得的信息数据;⑥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税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补充资料等;⑦其他统计数据指标。
其二,税务系统外部涉税的审计证据的来源:分为第二方信息数据来源和第三方信息来源。来自纳税人生产经营涉税的数据,称为第二方信息数据,包括企业所属行业和周边环境的信息、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工艺流程等、企业的财务税收状况等。第三方信息数据是指征纳双方之外的涉税数据,有来自政府部门和国家机构的信息,行业协会的信息,情报机构的信息,社会中介媒体等方面的信息,宏观经济调控及相关政策方面的信息。
其中第三方信息是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来源。第三方证据是指征纳双方之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提供的、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有关联的数据。
第三方数据可以通过互联网抓取、财源建设平台抽取和单项信息手工导入。其他政府部门和国家机关是第三方信息采集的重要渠道,包括:发改委,经信委,节能办,人社局,财政局,海关,国税局和地税局,工商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民航局,地方铁路局,检察院和法院,公安局,交警支队,环保局,城市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商务机构,残联部门,教育部门,规划部门,城建局,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文体部门,计划生育卫生部门,统计部门,招商部门,科技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质量监督局,物价部门,金融部门,审计部门,农林水矿部门,公众水煤气供应部门,等等。
从信息分类看,包括:技术合同信息,车辆登记信息,资金信息,就业失业信息,社保信息,建筑施工信息,土地房产信息,投资信息,进出口信息,POS机刷卡交易信息等。
从程序上看,包括采集、整理、关联、派发、反馈和评价等阶段,或者数据采集、数据理解、业务理解、比对形成分析结果、调查核实、处理处罚等阶段。
税务部门还可以通过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收日常管理、上级税务部门宏观分析、财税账簿报表分析获取审计证据。
其一,税收经济分析是获取审计证据的间接来源。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增长要以经济增长为基础,要做好税负的宏观、地区、行业和税种的分析,要做好税收弹性、税源、税收关联分析和税收预测分析,同时要做好税务信息化管理工作。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税收信息的收集、检索、分类、储存和传输的系统化、网络化,实现数字、网络、信息的整体运作。
其二,纳税评估也是获取审计证据的来源。税务机关存储的纳税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主要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各项核定、认定、减免缓抵退税审批事项的结果,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各类票证比对结果等。
譬如①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②通过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的测算,设置相应的预警值,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预警值相比较;③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④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⑤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勾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⑥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积累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⑦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其三,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是审计证据的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
其四,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外部交换信息。
其五,纳税人凭证账簿报表和申报纳税相关信息,是审计证据的重要来源。纳税人的账簿凭证是税务审计的重要证据。账簿分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凭证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形式。它们是连续、全面、系统地记载纳税人经济活动的依据或证据。除了常见的记账凭证外,还有完税凭证,如税收完税证、税收缴款书、印花税票、专用扣税凭证等。完税凭证也是重要的税务审计的证据。
通过对会计报表的审查分析后,对于有疑点的地方,则需通过账簿审查才能查证落实。报表的审查可提供进一步深入审查的线索和重点;账簿审查则是逐项审查和落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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