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审计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是否正确、完整并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进行检查的过程。
税务审计的对象,是指审计监督的客体,即审计监督的内容和范围的概括。描述审计对象,必须明确与审计对象有关的基本问题。一是审计主体,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也就是实施审计监督的执行者;二是审计的范围,即审计监督客体的外延,它是审计对象的组成部分,具体而言就是被审计单位;三是审计的主要内容,它构成审计对象的内涵,即税收收入及其经营管理活动;四是审计所依据的信息来源,主要是指形成审计证据的各种文字、数字以及电子存储的信息等。
具体来说,税务审计对象包括下面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被审计单位的税收及其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二是被审计单位的涉税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审计范围包括:能够通过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凭证调整税收义务的各类公司、企业以及从事农业、林业的企业;虽无会计账簿但有营业额、利润或生产部门的营业额不超过法定数额的企业;有一定收入来源并提供税务申报的自然人等。除此之外,主管税务机关也可以对扣缴义务人进行审计,并且当纳税人存在需要澄清的重要税收事实、税务局内部又无法查清时,如果税务审计人员认为必要,也可以进行税务审计。
一般地说,税务审计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税收征管审计,主要是国家审计机关对税务征收机关税收征管的审计,或者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审查和检查,这类审计严格意义上属于政府审计中的财政审计;另一类是纳税审计,主要是税务征收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狭义上的税务审计和税务稽查。税务部门非常看重对税源大户的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
审计机关要对税务部门自身执行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如①违规批准减免税、缓税和退税;②随意变通税收征管办法、人为调节税收收入;③少征、漏征及应征未征;④混淆税收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挤占中央收入;⑤税务部门防止避税行为措施不力;⑥税务部门违规为本部门办理退税及财务收支方面问题;⑦商业银行与税务部门联手占压税款问题等。
1997年到2000年前后,国家审计署对税务部门审计发现的问题包括:①违法乱纪虚开增值税发票;②以地方规费、税务咨询费抵税,截留国家税款,用于私设小金库、乱发奖金、购买汽车等;③为了谋求地方利益混淆税款入库级次,将增值税混为营业税、城建税等地方税种入库;④向纳税人变相摊派等;⑤部分基层税收部门会计核算不实,执法不严;⑥为了完成税收任务预征或虚征税款;⑦违规提退和使用代征代扣手续费等,甚至利用政策空子,骗取中央财政补贴等。
对海关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属于税收征管审计,也是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审计部门应对海关征收、管理和监管关税及代征进出口增值税、消费税的情况进行审计,促进海关部门依法征税,避免擅自减免税收。税务审计的内容包括:海关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税收征管政策执行情况、海关依法办理案件情况以及海关财务收支及资金管理情况等。主要的问题包括:①违规减税免税;②审价和归类不严格、变通税收征管办法等,造成少征漏征税款;③对企业税收征缴不力;④加工贸易和保税货物后续监管不严等。
对国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划解和退付情况的审计,属于税收征管审计,也是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广义上看,由于其中大部分库款属于税收收入,其审计也可纳入税务审计的范畴。该类审计的范围主要是:国库当年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划解和退付的情况,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地方金库。审计部门必须对国库系统是否有效履行监管职责进行审计,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
审计常见的问题有;①违规办理地方退中央国库,如地方冲退中央国库库款事项,地方将中央收入划入地方国库;②延解积压财政库款,主要是国库对缴款监管不力如所收款项未按规定当日划转缴库,对税收征收机关违规设立税款过渡户不制止,变通预算收入级次划分办法等;③收入级次审核不严,将中央预算收入缴入地方金等。
税务审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其一,国家审计机关所进行的审查评价税务人员在税务活动中所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的审计活动。这属于税收征管审计。(www.xing528.com)
其二,在税务系统内部,由上级(或本级)税务机关审计机构对本级及其下级税务机构和人员所负经济责任关系的履行情况的审计活动。这属于政府审计或者政府内部审计。
其三,国家审计机关或税务审计机构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即纳税人所负的纳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活动。前者属于税收征管审计中的延伸审计,后者属于纳税审计。
其四,社会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或者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受纳税人或者税务机关的委托,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所进行的审计活动,目的在于对纳税情况进行评价和公证,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誉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前者属于企业内部税务审计的外包行为;后者属于纳税审计的外包行为。
从纳税审计的角度看,税务审计的主体是税务机关,特别是税务机关的稽查部门。税务审计的客体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情况。税务审计的对象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毫无疑问,税务审计的对象是纳税人或者潜在的纳税人,但是这些人群数量众多,如果毫无甄选,无异浪费政府资源,因此在纳税评估或者税务审计的时候,必须对纳税对象进行选择,这就是所谓的选案。只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才能作为税务审计对象。
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如银行交易、工薪福利、大额交易等是选择审计对象的重要依据,由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与财务报表勾稽关系所发现的纳税差额是选择审计对象的重要线索。纳税人的账簿、会计记录和其他文件,账簿和账户与公司规模之间的关系,纳税申报表过于简单或者详细,由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等,都可能成为选择被审计对象的线索。
第三方数据相对征纳双方而言,是比较公平、客观的,信息来源包括偷税漏税举报人、银行、保险、政府部门、征税部门外的监管机构、社会中介等。这些信息部分是纸质信息,更多的是磁介质的电子信息。但需要运用截面数据统计法、仿真识别法、数据挖掘和网络爬虫技术等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进行数据校验和核实之后,就可以挑选税务审计的对象了。从理论上讲,如果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实际纳税额有差额,特别是少缴税的,就应该进行税务审计。但在实务上,税务部门只是从有差额的纳税人中挑选部分,一般不超过15%作为全面审计、重点审计、部分审计或者实地核查的审计对象。目的在于:提高税收效率,减少税务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干扰,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
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筛选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结果等数据,结合各项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要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要列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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