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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税务审计(1950-1956年)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严格意义上,这个时期税务审计应该是税务管理。1950年,政务院颁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统一了全国税政,建立了新税制,各级政府成立了税务机关。其中,1950年到1957年实行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制度。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审计步入现代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国学习苏联的经验,以会计检查取代了审计,国家未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税务审计(1950-1956年)

严格意义上,这个时期税务审计应该是税务管理。1950年,政务院颁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统一了全国税政,建立了新税制,各级政府成立了税务机关。在征管方面,对商贩采取分行业和销售情况进行定额征收;对坐商采取按账查实征收和自报公议、民主评议方法征收;对临商采取按居住地的行政区划片,根据销售次数报数,分月征收;对企业征收货物税的产品实行驻厂征收、出厂查验、货照同行。1953年,采取公司企业“区别对待,繁简不同”的政策。在稽查管理上,按行政区划片编组,各税统管,区别对待,分别征收;对国营企业实行了“三自纳税”办法;对个体户和合作小组,采取定期定额的方法征收;对公私合营手工业交通合作组织及合作商店,一律采取查账征收。其中,1950年到1957年实行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制度。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审计步入现代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国学习苏联的经验,以会计检查取代了审计,国家未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一方面赋予会计人员以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职权;另一方面实行由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进行不定期的会计检查,财政、税务、银行进行业务监督。但这些检查监督,既不能自行监督,也不能互相监督,更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人们开始认识到,建立社会主义的审计制度、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监督体系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主要出于健全民主与法制,为宏观调控服务,维护经济秩序,保障所有者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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