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服务业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概念,国外文献研究中多使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这一概念。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内涵与高端服务业最为接近,本书通过研究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演变过程来说明高端服务业的发展演变。
高端服务业是农业工业化,工业服务化的产物,更是价值经济的具体表现,其发展速度十分惊人,从20世纪90年代起,许多国家和地区把现代服务业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其中高端服务业更是起着核心作用。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二战前(1939年之前),以科技、营销、职业教育以及专业服务为代表性行业。第二个时期是二战开始至20世纪80年代末(1939—1989),以政治中心、社会中心、经济总部等为代表的发展模式迅速发展,据统计全球有区际性政治中心、社会中心3万个左右,代表处上十万个,而经济性总部则有几十万个,其中金融企业总部最多。第三个时期是20世纪90年代至今(1990年至当前),这个阶段是高端服务业快速发展时期,以上提及的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在全球30余万亿美元GDP中,2006年,高端服务业已占全球GDP的40%左右,至此形成了具有规模性的服务经济。
20世纪90年代,随着知识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一种以知识为基础的服务业得到迅速发展,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这个概念也逐渐被研究者们提出和关注。Miles et al.(1995)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概念,认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指那些显著依赖专门领域的知识,向社会和用户提供以知识为基础的中间产品或服务的公司和组织,并指出其具有专业知识的高度依赖性、基于信息和知识的产品服务等特点(17)。此后,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概念进行了定义。由于高度重视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一些国家的政府或国际组织也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例如,美国商务部认为,所谓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指企业在提供服务时融入大量科学、工程、技术等专业性知识的服务(18)。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1999年给出的定义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高技术、高人力资本投入、高附加值的服务行业,信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教育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健康保健服务业这五大类产业均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它是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成长性最高的产业。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1年7月3日第99号调查研究报告指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运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信息化手段的现代服务业,其产品价值体现在信息服务的输送和知识产权上,要求服务提供者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水平。
随着服务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已经成为众多国家和地区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关注的对象,也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根据美国统计局数据,2016年美国第三产业对GDP的增长贡献率达到85.10%,而在2014年美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占比已经达到22.97%,说明服务业尤其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对经济增长具有较强的拉动效果。此外,OECD的数据显示,一些发达国家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比已超过40%,如澳大利亚、德国和法国,其中法国更是已经超过50%,在2015年达到50.27%,由此可以看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在创造就业机会、吸纳就业人数方面的能力不可小觑。
高端服务业是社会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业态。工业化程度达到一定水平,各种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先进的管理理念都为高端服务业的诞生奠定了基石。高端服务业作为一个新概念具有相对性,其相对性体现在高端和低端的对应性上,它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发展起来的、处于服务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的服务业。同时,高端服务业也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服务业都有高端和低端之分,并且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网络组织的不断演化而变化。
高端服务业是特指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转变过程中出现的,同信息社会相伴随的服务领域。它可以是由信息技术直接推动而产生的新型服务业,也可以是利用信息技术对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并赋予崭新内容的服务业,高端服务业实际上是服务业升级的一种表现。高端服务业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为信息化生产和信息化生活提供的技术性、知识性等服务,而非一般性的传统服务。(www.xing528.com)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存在着体量大、效益低、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总体上处于价值链低端部分。在国内服务业领域,存在着低端供给过剩,中高端供给不足,供给需求结构失衡,不能满足需求侧新的需求变化的问题。为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迟缓的状况,我国早在2006年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就提出要进一步将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受此推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制定各自的服务业发展规划。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深圳市人民政府在2007年1月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率先提出了高端服务业的概念。此后,广州、福建、江苏、浙江、北京、天津、上海等地也纷纷响应,出台了相应的文件,将发展高端服务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的突破口。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服务业发展取得一系列新进展和新突破,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第一大产业,新兴服务行业和业态层出不穷,服务贸易规模跃居世界第二。2014年,我国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0.8万亿元,相当于“十一五”末(2010年)的1.7倍。此外,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先后超过英国、德国跻身世界第二,成为促进外贸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但服务业还存在结构性失衡,有效供给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调速、转型、提质、增效的新阶段,需要重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2008年以来以需求管理政策为主的应对国际经济危机的举措,在取得较好的稳定增长效果的同时,也带来了结构性产能过剩等问题,需要对过度偏需求侧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寻求供给侧和需求侧的相对平衡点(19)。服务业也存在低端供给过剩,高端供给不足等结构性问题,从而导致我国服务业出现效益低,竞争力偏弱等问题,发展遭遇瓶颈。“十三五”时期,立足经济新常态,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的目标,我国服务业发展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提升发展规模和效率为核心,加快服务业结构调整升级,形成以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为引领的现代服务业结构(20)。因此,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到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再到当前着重发展以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为引领的高端服务业,我国服务业的政策着力点日益明确,就是要进一步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克服服务业当前的增长瓶颈,实现服务业整体的升级和发展。
服务业的概念最早源自西方。西方最早提出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以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的三次产业分类法。西方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第三产业进行了分析,揭示了第三产业的经济范畴。英国经济学家费希尔(R.A.Fisher)于1935年最先提出了“第三产业”的概念,并用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划分,从而形成了三次产业的分类法。克拉克(Colin Clark)于1957年丰富了费希尔第三产业概念的内涵,把国民经济结构明确地分为三大部门:以农业为主的第一大部门、以工业为主的第二大部门、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大部门。“配第-克拉克定理”认为:随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将逐步由农业向工业、进而向服务业转移。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呈现出“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大趋势,服务业在就业和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加大,2000年全球服务业增长值大约占GDP比重的63%,主要发达国家占到71%左右,多数发达国家服务业就业人数已经超过第一、第二产业的总和。
高端服务业属于服务业的范畴,但是高端服务业又有别于现代服务业的特点。高端服务业不是一般的服务业,它是人类进入工业化发达阶段,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和形成的现代化程度更高的服务行业。高端服务业是一个高层次的服务行业,可以被看成是现代服务业皇冠上的“明珠”,是现代经济社会的高级保姆。传统服务业是服务业最基础的部分,生产性服务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中具有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产业,对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生产性服务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概念均由国外理论界提出,经过多年的研究有了较为丰富的发展。高端服务业的概念源自我国,高端服务业作为一个新概念,虽然已经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但目前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为了准确界定高端服务业的内涵,需要进一步明确高端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异同及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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