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水管单位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是1994年12月26日财政部[94]财农字第397号通知发布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该财务制度规定了水利工程水费的支出范围。《水价办法》施行之后,各地应按国家的财务制度,严格管理水费的使用,使之真正适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不允许平调、挪用到其它用途上去。
《水价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水利工程水费是供水经营者从事供水生产取得的经营收入,其使用和管理,按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目前水管单位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是1994年12月26日财政部[94]财农字第397号通知发布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该财务制度规定了水利工程水费的支出范围。其具体支出范围是:水管单位从事开展供水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其它直接支出及制造费用,直接计入供水生产成本;供水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职工福利费支出;应缴纳的税金支出及水资源费支出;净利润的再分配支出。
目前,在执行水管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部分水管单位仍然没有执行财政部1994年发布的水管单位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②仍有相当一部分地方没有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的要求,将水费作为水管单位的经营收入管理,而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要求,将水费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平调、挪用水费的现象还较为普遍。《水价办法》施行之后,各地应按国家的财务制度,严格管理水费的使用,使之真正适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不允许平调、挪用到其它用途上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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