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药健康领域素有优势。伴随着“独角兽”企业转向医药健康领域的新特征,课题组建议吉林省实施“三个工程”,从技术、品牌、资本三个方面在医药健康等领域加快培育“独角兽”企业。
第一,实施面向全球的科技创新开放工程。只有最前沿的科学技术、只有最精准的科学技术才能催生“独角兽”企业。当前,各类政府支持的科技发展计划的支持对象都限定在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科研人员和科技企业,这种限定也限制了区域科技创新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的优秀孵化器都是从全世界抢技术、抢人才。为此,课题组提出在吉林省实施面向全球的科技创新开放工程,以政府资助、政府引导等方式获取全球最前沿的技术和人才。具体而言,就是要以政府资金使用方式创新引导科技创新方式的改变、拓宽科技创新的范围和界限。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体系中设立专门的计划类别(课题组建议该计划类别经费5000万人民币),取消行政区划限制,按照科研基金的管理方式,在医药健康相关技术领域,每年设置10—20个重大的、面向全球顶尖科学家的邀请招标类科技项目。鼓励中标的科学家在吉林省申请专利、转化成果、改进创新氛围、提高本地学者前沿创新能力,相应科学家在吉工作期间享受省、市有关人才政策。
第二,面向“独角兽”企业的联合孵化工程。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重数量、轻质量,能够真正、独立孵化科技企业的不多,更不用说“独角兽”企业了。但是吉林省的对口合作省份浙江省在孵化器发展方面具有优势,且多个孵化器有意与吉林省合作。为此,课题组建议吉林省尽快实施“注册在我、联合孵化、共用资源、共享收益”的联合孵化工程。具体而言,以最具市场动力的民营孵化器为主体,在吉浙两省对口合作框架下推动两省民营孵化器合作发展;支持在吉林省相应孵化器注册的创业企业、科技企业到浙江相应孵化器享受孵化服务,吉林省财政资金根据孵化效果对浙江省相应孵化器予以补贴或后补助;支持浙江省有关孵化器控股、并购吉林省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整合吉林省科技孵化资源,利用浙江经验提升吉林省孵化产业整体绩效水平;鼓励长春新区以及吉林省内高新区的相关园区与中国(杭州)独角兽企业园暨独角兽企业孵化园在医药健康企业孵化、医药健康专业孵化器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谋划并推动两省孵化产业合作项目列入到每年两省对口合作工作计划中。
第三,面向医药健康领域“独角兽”企业的精准招商工程。未来几年,医药健康产业领域的“独角兽”企业会逐步增多,这类企业也会从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先进医药向健康养生等相关服务领域延伸。吉林省具有较好的制药产业环境和健康养生的生态环境,具备对医药健康领域“独角兽”企业进行精准招商的前提条件。此外,引进医药健康产业领域的“独角兽”企业也有利于促进本地产业集群的升级和培育本地的“独角兽”企业。为此,课题组建议实施面向医药健康领域“独角兽”企业的精准招商工程。具体建议如下:
面向“准独角兽企业”进行精准招商。珠三角、长三角等地的创新基地里面仍然潜藏着很多成长性良好、具备冲击“独角兽”的“准独角兽企业”。吉林省只有面向这样的企业进行招商,才能更快的激发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能。具体而言,应面向全国建立高成长小微企业信息收集、筛选平台,从中发现适合吉林省产业定位、适合吉林省特色资源的高成长小微企业,省内各级招商部门针对这些企业进行精准招商。同时,吉林省在长春新区以及相关国家级开发区内专门建立由省领导进行联系的高成长小微企业园区,并予以特殊政策,在“招商”的基础上做好“留商”工作。
面向“高水平孵化器”进行精准招商。全国各地目前都在打造双创升级版,而双创升级版大都要向孵化“独角兽”企业努力。如前所述,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高水平孵化器对与吉林省合作具有浓厚兴趣,吉林省政府以及招商引资部门应面向这些孵化器运营企业、孵化基金等进行精准招商,可以灵活采取托管、代管、期权、股权等多种方式吸引省外高水平孵化器运营企业运营吉林省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以采用省级相关引导基金和省外高水平孵化基金联合建立子基金的方式引进省外孵化基金,促进初创期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相关招商工作可在吉林省医药健康等领域优先示范试点。
面向“新型科研机构”进行精准招商。珠三角、长三角等地“三无”“四不像”的新型科研机构在动能转换、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独角兽”企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每个新型科研机构都能带动一个产业系统。当然,近年来吉林省在新型科研机构发展方面也有突破。为进一步增强发展能力,课题组建议按照市场机制规则,采取招商引资模式,面向“新型科研机构”进行精准招商。一方面要加强与中科院系统有关科研机构合作,赋予招商引资政策,共建一批新型科研机构,尤其是要对长春市、吉林市在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方面的探索进行可落地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另一方面,要直接面对珠三角、长三角等地的新型科研机构,鼓励这些新型科研机构结合吉林省人才结构和产业结构,到吉林省建立分支机构或孵化基地。在此基础上,还可以面向欧美、以色列、俄罗斯以及独联体等国家的研发机构进行精准招商,转化前沿科技成果,共同培育具有市场前景的“独角兽”企业。
(2)培育化工与汽车产业融合领域的独角兽企业建议
第一,搭建产业融合信息交流平台。以吉林省“汽车与石化产业配套协作战略联盟”为基础,构建吉林化工和汽车两大产业沟通与对话的常态化平台,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研发方向、市场服务等方面携手合作,充分沟通与交流。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化工与汽车产业在信息上的联系。(www.xing528.com)
举行产业对接会。定期举行化工与汽车产业的对接会议,邀请政府和企业人员参加,对产业对接过程中的问题、企业发展的难题、政府的扶持政策等进行信息交流,为产业融合扫清障碍。
举办商机对接会。化工与汽车企业通过商机对接会,可以发布产品和项目的供给和需求信息,并邀请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模式的分享,促进产品、项目对接,把脉产业融合的发展趋势。
第二,创立产业融合技术创新机制。产业融合的核心是技术融合。吉林市化工产业具有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汽车产业依托长春一汽也具备较高的创新储备。在此基础上,化工与汽车产业应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研究。具体建议如下:
建立“标准—研发—生产—改进”的联合技术创新机制。按照汽车企业提供产品需求,化工与汽车企业联合研发,化工企业生产,汽车企业试用后提出改进建议的流程,建立联合技术创新机制,促进产业的技术融合。
推动化工与汽车企业之间兼并融合,促进技术合作研发。鼓励化工与汽车企业互相投资,形成关联企业,将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技术研发彼此衔接,形成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进一步维持和促进彼此的技术合作关系。
第三,建设产业链中游企业特色园区。吉林化工产业主要生产原材料,汽车产业需求的主要是零部件等成品,从化工原材料到汽车用化工用品,缺失了产业链中游企业来承上启下,形成了吉林化工原材料销往外地,又从外地企业购买汽车用化工用品的现象。因此,吉林化工与汽车产业融合发展必须进行补链。
向全球精准招商汽车用化工品企业。全球部分化工企业正将业务向汽车用化工品扩展,国内也有正转型生产汽车用化工品或者正扩大汽车用化工品规模的化工企业,这些都是精准招商的对象。应面向全球建立具有汽车用化工品的各类化工企业的筛选平台,对从中发现的与吉林化工产业特色发展相适合的企业进行精准招商。
鼓励化工企业建立汽车零部件业务。国际化工企业已经涉足汽车产业,如杜邦和陶氏化学纷纷建立汽车零部件业务。[91]依托现有化工循环经济园区,鼓励吉林有实力的化工企业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结合企业发展定位,适时建立汽车零部件业务。如2010年吉林石化公司专门设立了化工新材料和车用化学品应用研发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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