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年度复审不合格,未达到或超出扶持条件的和已获得专项奖励的上市融资企业,不再纳入吉林省科技型小巨人企业扶持范围。对管理监督的讨论吉林省对科技型企业的管理监督,从本质上来说,关注点在于后续的资金扶持。
(1)省级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管理监督
市级政府对入库的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的后续管理政策比较模糊。省级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入库后,政府主要从扶持条件认定的角度对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必要时进行复审。即: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年度复审不合格,未达到或超出扶持条件的和已获得专项奖励的上市融资企业,不再纳入吉林省科技型小巨人企业扶持范围。复审方法如下:
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会同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明确复审材料格式。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编写复审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各市(州)科技、工信、财政部门联合出具企业材料真实性确认文件后,报送省科学技术厅。
由省科学技术厅会同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依据吉林省科技型小巨人企业扶持条件,以审阅纸质材料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复审。(www.xing528.com)
(2)对管理监督的讨论
吉林省对科技型企业的管理监督,从本质上来说,关注点在于后续的资金扶持。由于吉林省科技型企业发展速度略有滞后,对符合省级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的,吉林省积极推动企业参与认定审核,对于已纳入认定标准的企业进行后续动态管理,必要时进行审核,但是一般不会轻易启动程序要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退出认定序列。地市级政府由于本地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资源有限,主要精力集中在入口处的管理,对后续的动态管理和复审,缺乏有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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