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的目标是,进一步增强企业生命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总体规模。
(1)鼓励应用型创新人才创业
创业主体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创业企业,吉林省各级政府应积极鼓励应用型创新人才进行创业活动,将创新与创业相结合。其一,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企事业人员、大学毕业生等优秀人才创业或加入已有的创业队伍,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质量。其二,大力发展孵化培育链,建立“创新创业大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开发区”全域培育链条,特别是做实做强做大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大赛,在竞赛中引入投资方,提高从PPT创新创业到产品落地市场的比例。其三,营造各类人才创业的氛围,提供创新创业的良好条件。吉林省大学毕业生创业比例为2%~3%左右,创业资金和风险严重抑制了创业动力,低成本的网店类、咨询类、教育培训机构类的低水平创业占据了较大比例,创业中缺失创新因素,创新中缺乏创业动力是主要原因。所以,解绑创新人才的创业动机,解决资金和风险阻碍,为具有创新内核的创业活动提供实质帮助是吉林省各级政府应采取的重要举措。
(2)灵活引入应用型创新人才(www.xing528.com)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重点引入应用型创新人才,这些人才擅长创新应用或者应用型创新,符合中小型企业快速发展的特征。其一,精准引进人才。引导高校优秀教师、研究生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创新服务,创业主体决定了创业方向和层次,鼓励应用型创新人才将自己的创新技术和产品与市场对接,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内核。其二,降低企业研发支出成本。引入应用型创新人才的本质是降低创新成本,缩减创新的周期,分摊创新人才的薪资。鼓励应用型创新人才以技术、产品和专利等加入企业,特别支持以合伙人、技术入股人等方式加盟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仅不需要付出较多资金代价,反而能从技术和创新层面加强企业实力。
(3)加强资金供给
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三类资金需求,一是创业初期的资金需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轮融资相对困难,在其无法展示良好的发展趋势和企业绩效不太明朗的前提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照样会辐射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头上。因此,政府应通过贷款贴息、投资补贴等,鼓励天使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企业,满足企业发展初期的资金需求。二是技术相关的资金需求。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需要外部引入,在购买技术产权的窗口期可能存在费用集中支付的情况,企业资金压力较大,政府应酌情补贴入库企业购买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的经费支出。三是降低成本的需求。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财务极其敏感,政府的税收优惠在部分企业中颇有雪中送炭的成分,企业重视度较高。政府应贯彻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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